3月 12, 2012

我於紀念西藏抗暴53週年燭光集會上的分享


昨日 (3月10日) 傍晚參與「與西藏同行:紀念西藏抗暴53週年燭光集會」。讀著集會派發的單張和展板,感到十分難過。故此雖然事前沒有準備,即場分享了一些看法。以下是記憶中的大致講詞:


各位市民,小姓蔡,是一名教書人。感謝幾位市民自發組織這次活動,我十分欣賞和支持她們。她們原本有人邀請我演講, 雖然我過去曾寫過一些關於西藏的短文,我都是從常理的角度出發,對西藏的認識不算太深,所以最初婉拒了她們的好意。不過看了她們的單張和展板後,我深受感動,也想分享一點個人看法。由於事前沒有預備,若講得不好, 請諒。


昨天上堂, 與同學討論《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我問同學:《中英聯合聲明》講什麼?答案之一,就是「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 五十年不變。」


我再問同學:「五十年不變,是否一定是好事? 假若貧富懸殊、官商勾結和社會不公,五十年不變,又是否可以忍受?」同學都搖頭。


如果世上有一個地方,被暴政統治了超過五十年;如果該個地方的文化價值和歷史文物被摧毀,沒有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超過五十年,甚至有民族滅絕的危險;各位市民又是否可以忍受?


為什麼有一個地方,有數以十人要採取自焚的激烈行為,去抗議?是這些人的精神全部都有嚴重問題,還是該個地方有嚴重問題? 我們是否應該停一停,想一想?


正如先前的講者指出, 西藏人民有權自決,就是由於有毫不含糊的暴政存在。不幸的是, 每次有人討論到西藏、新疆、台灣等地的人民自決問題, 就會有一些所謂「民族主義者」(包括本港一些政黨人士) 走出來, 指責這是「分裂祖國」,以民族大義之名橫加指責。


可是,一個真正的民族主義者,必然不會認同一個民族,可以壓迫另一個民族; 必然不會認同一個民族,可以用國家暴力鎮壓另一個民族。


若一個所謂「民族主義者」,竟然認同一個民族,可以壓迫另一個民族; 竟然認同一個民族,可以用國家暴力鎮壓另一個民族,我看,他不是「民族主義者」,他只是一個法西斯主義者而已。


所以, 希望各位香港市民, 若你有大漢沙文主義、請你放低,若你帶有色眼鏡,請你放低,切身處地,想想西藏人民的處境和出路, 我願意與大家共同學習, 謝謝。

Photo by Mary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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