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19, 2005
邁向捍衛市民權的反私營化運動
────外判的個案
(本文載於監察全球化聯陣, 《超越「小政府、大市場」──批判新自由主義香港社運文集》,文星文化教育協會出版,2006年。﹞
香港近年出現一浪浪的反對公共服務私營化的行動。除了清潔、保安、救生員及其他基層公務員工會先後多次大規模的反外判集會示威外,本月1日全球聯陣/勞工 基層大聯盟和民間監察世貿聯盟更舉辦遊行,要求政府立刻停止所有公共服務的外判和私營化計劃;並加強巡查、監管及檢控現有外判及私營化項目,以保障勞工權 利和民生;更進一步要求將民生服務抽出世貿服務貿易談判範圍。遊行後,政府外判服務工人飽受剝削的事件,成為主流媒體的報導重點。
根據「崔老頭」的觀察,香港目前的反私營化運動有以下的需要:結連公務員與外判工人、結連公營服務的僱員和使用者、及在官僚主義與私營化外提出替代方案﹝ 註1﹞ 。本文主要以「政府服務外判」為個案,目的整理是香港及海外的一些經驗,試圖初步回應崔提出的問題,並豐富本地的反私營化運動和論述。筆者先從外判所涉及 三個運作層次說起:外判作為一種管理技術、外判的社會影響及外判背後所隱含的霸權意識 ﹝註2﹞。
外判 = 價值中立?
根據政府的外判服務調查,在2004年8月執行中的外判合約總值超過2,140億元。2002年的調查已顯示,在樓宇及物業管理、培訓及教育、社區及福利 服務等這些傳統上被認為是「核心」的服務,工作外判亦成長迅速,顯示不能忽略外判對政府員工職業保障和士氣的影響。根據官方的說法,外判是「私營機構參與 提供公共服務」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政府部門與外間服務供應商之間的合約安排,讓有關供應商在一段期間內提供指定的服務並向部門收取費用 ﹝註3﹞。政府指現時的外判不但可協助部門控制公務員的編制,配合「大市場、小政府」的政策,還能在滿足市民對政府服務增加的需求之餘,節省公帑、改善服 務的效率和質素,結果必然對公眾有利。本地絕大部份的經濟學者在評論外判時,亦引用類似的論據去支持政府服務外判。
這種對外判的理解,其局限是把外判視為純綷的技術性問題,是達致既有財政目標的手段,把諸如社會公平、外判對社群的影響等議題,排除於狹窄的經濟效率討論 之外,因此需要其他層次的理解和補充。不過,這也為政府服務外判提供一個內在評估標準,也就是經濟效率的測試。本地的反外判論述亦有嘗試質疑「外判 = 低成本」的假設,例如指出由私營企業經營的供電、隧道、公車等公共服務,年年賺大錢卻不肯減價惠及普羅百姓,看不到有什麼經營效率可言。又例如食環署管工 職系工會主席李美笑指出該署的外判合約由小數大財團操控的清潔公司瓜分,形成寡頭壟斷,甚至政府有可能被外判商牽著走,顯示外判所預設的競爭性市場不存 在。不過本地的反對論述較少直接質疑官方的金錢核算,但事實上不同的會計方法下成本的差異可以甚巨。例如計算外判成本時沒有加入行政和監察等交易成本、外 判商提供服務時所佔用的公共資源、或是因部門接手處理爛攤子的額外開支﹝註4﹞ 等;又或是計算部門成本時沒有扣除固定開支以得出邊際數字、忽略擴充服務時的單位成本下降﹝註5﹞……等,都會造成由外判商提供服務的成本遠為便宜的印 象。外國的反對運動亦有在這方面著手,爭取立法阻止公私部門之間不公平的服務價格比較。例如美國馬里蘭州的法例規定計算服務外判的成本時必須包括所有相關 附帶成本﹝包括失業給付﹞,而且進行外判前所真正節省的成本必須最少達百分之二十﹝還加上其他與公眾利益有關的限制﹞。
明顯地,工會的被諮詢權需被確認,還必須有權獲得與雙方運作成本相關的資訊及一定的技術支援才能提出有系統的反建議,不過就算工會原則上不願意進入這場競 賽,也可監察和記錄現時服務外判後的各種問題和損失,可能會為日後質疑服務外判的合理性及爭取收回提供有力論據,甚至成為發展適用於評估公共服務效能的另 類/公平準則﹝而非僅以短視的成本效益量度﹞的起步點。這帶引我們進入第二層次的討論。
社會影響與社運連線
第二種對外判的理解,是認識到作為公共政策的一種策略,外判不但是資源﹝責任承擔﹞和管理﹝服務提供﹞兩個服務生產的理論原素偶然結合後的分離;由於外判 在實踐上往往涉及經營原則的質變﹝例如承辦商利潤主導、向股東多於向公眾問責、服務由「顧客」需求帶動﹞,顯然地,外判涉及不同社群的資源、地位和權力的 ﹝重新﹞分配。例如在資源削減而又與財團競爭下,社會服務機構為了達至合約的成效指標而出現揀客現象,最有需要受助的人反而得不到幫助,或只能接受次級的 服務。又例如服務承辦商在外判工人身上的超級剝削等。這種較深入的理解不但使受前述效率論壓抑的「社會影響」面向進入議事場域,社會運動對社會公義的探索 和追求、及對人/ 環境之關懷與尊重,理應為在主流論述下被塑造成利益對立的群體──政府僱員﹝「既得利益者」﹞、外判工人﹝「待業者」﹞及市民﹝遭齊平化了的「消費者」 ﹞──開展交流和結連的空間。
例如本地的反對運動便提出加強巡查工地、監管及檢控外判商,減少外判勞工遭剋扣工資;立法規定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減少血汗勞工等,並組織外判工人爭取合 理的待遇。英美的反對運動亦從多個方面入手,重點是透過爭取外判工作的合理勞動標準,減低外判商的剝削率,亦由於因此增加服務外判的成本,間接地減少未來 政府工作外判的誘因,使公共僱員與外判工人達至雙贏的局面:例如隨著愈來愈多的郵政工作外判,美國郵政工人工會近年決定組織整個行業﹝包括公營和私營﹞的 工人;同樣組織外判工人成為會員的UNISON﹝英國最大工會,成員以公共僱員為主﹞,最近成功爭取英國內閣頒佈指引,所有公共部門的服務供應商向新僱工 人提供的待遇,不能差於工作條件﹝包括工會權利﹞受法例保障的轉職員工(transferred staff),在減少「雙層工資」的同工不同酬問題上有重要進展。而在美國多個州和城市,生活工資運動 (Living Wage)已取得一定成果,例如羅德島洲規定外判商為工人提供當地可比職位的現行工資、麻薩諸塞州也規定合約僱員的最低工資及醫療福利,弗拉格斯塔夫市更 禁止黑名單﹝有違法紀錄﹞企業投標。在串連公共僱員的職業保障與市民利益方面,香港有反對者質疑外判服務的質素﹝如價低者得導致將貨就價、商人不向工人提 供訓練和安全設備等﹞;加拿大公共僱員工會則利用SARS期間的教訓爭取把部份已外判的工作﹝例如肉食檢查﹞以公眾利益之名收回;伊利諾伊州更索性禁止懲 教設施管理的外判等。
不過,既然外判是被用以攻擊公營服務僵性的工具﹝無論此等「政府失效」是如何被建構/生產出來﹞,我們除了指出外判同樣欠缺彈性和人性、提出市場同樣失效 外,還需要更基進的方案以超越公與私的二元對立。畢竟若外判是化「公」為「私」,那麼原先的「公」又有多「公」?。既然社會運動對於獨攬性的體制和價值應 有所抗拒,明顯地管理主義或專業主義﹝無論是公營還是私營﹞不應是「外判之外是什麼?」這個問題的終極答案。換言之要達致一個減少浪費和促進公義的公共服 務,單單強調良好的威權管理是不夠的,只有真正的權力下放和非集中化,讓市民集體地共同分擔管治的責任﹝ 而不是淪為一個個自我隔離的顧客/消費者,各自爭取最大的利益﹞,才可保證民眾的共同需要獲得公共服務平等的關注,也較徹底地改變過往部份公營服務的官僚 印/假象。而任何談論資源的有效運用,也應從這個滿足需要﹝或所謂「服務社會化」﹞的意義出發。例如巴西南部南里約格朗德州省會阿雷格里市﹝一個人口有一 百三十萬的城市﹞的參與式財政預算,10多年以來透過持續和經常性的大小型公開討論會,讓全市居民自由和直接參與16個分區和全市五大範疇﹝交通;教育、 文化及休暇;保健和社會援助;經濟發展和稅收;城市組織及都市發展﹞的財政資源的分配和投向﹝2001年時居民有權調動的資源佔市政府總開支百分之十五 ﹞,便可說是把民主參與和集體合作、公營服務和公眾信任並置和揉合的創新典範(註6)。
作為意識形態的外判
由上述的討論我們進一步可看出:外判不單不是一種中性的服務提供方式,與外判有關的主流論述實際上還投射出一種世界觀,它試圖轉移視線、模糊當中的不平等 權力關係和社會後果,並塑造人民的主動認同。簡言之,外判作為自八九十年代起英美澳紐等國右翼政權向國際社會推銷、以至近年由全球性管治機構鎖緊﹝透過世 界貿易組織的服務貿易總協定﹞的一套政治策略,問題不單是外判是否為打擊公務員工會或製造行政緩衝的手段;外判不只是政府的財政政策,更重要的是它的意識 形態作用、它所服膺的﹝國際﹞資本利益和霸權。這套工程包括某種對公營服務/私營企業的建構:即關注所謂「公營部門」過大、擠壓私營企業的資金和發展機 會,把公營服務塑造為必然是一些效率低下、浪費資源的官僚臃腫事業、是從中產者的口袋裡拿取金錢、對經濟成長造成負擔,解決方法是引進私企管理模式,例如 全面品質管理、彈性僱傭,甚至索性以私人資本替代營運大部份的公共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姑先勿論公營部門的層級管理方式對﹝低度﹞運用前線員工的工作知識 和投入的影響﹝外判將進一步導致積聚經驗的流失﹞﹝註7﹞,公營服務先驗地從屬於私營企業,反映政府一方面只高舉片面的成本效益計算,無視同時存在的市場 壟斷和私企﹝無﹞倫理責任等問題,另方面亦漠視普及、平等、穩定、負責而又由民眾控制的公營服務對維護社會整合和團結的積極貢獻。只可惜在公共服務商品化 的同時,社會問題亦隨之個體化,無法表達有效需求﹝購買力﹞的貧者、資訊受隔者、後代子孫/生物……的需要受到忽略,或只能獲得象徵式的對待。
從這個角度觀之,外判進一步模糊了「公」與「私」的界限﹝現實上早已是公私難分﹞,是經營邏輯自上而下的重構﹝例如利潤掛帥、服務分級、外國財團操控取代 本土自主等﹞,是公共服務性質的改變。外判不是改善公共服務的有效方法;外判只是令公共服務更加遠離民眾。既然自由市場獎勵成本/風險/危機的外化 (externalization)﹝如環境破壞;或是背後是肥上瘦下的「共渡時艱」﹞,社會責任隨公共服務外判而轉嫁於弱勢群體便不難理解了。可見反對 外判最終也應該是一場﹝反﹞霸權戰役的有機部份,理念上與其他去商品化、爭取社會權/ 福利權的社會運動無法割離:我們應有更多的盟友。
小結
理論上一個較「完整」的反外判計劃,應該對上述三個層面所涉及的問題﹝成本效能、社會公平、文化政治﹞均有所回應。根據筆者的描述,這三個層次既有分高低 主從,但也是互相指涉:例如就是因為處處意識形態作祟──「小政府」、「要為私營機構創造商機」﹝層次三﹞──外判才會難以完全避免出現私相授受、利益輸 送等「反」效率情況﹝層次一﹞。在實際的反對行動中雖然往往需要多點介入﹝註8﹞,但關鍵的地方不是各個扺抗的環節是否於某時某地局部,而是能否有潛力與 民眾的常理世界對話,匯總轉化發展為捍衛公共服務公共性(publicness)和市民性(citizenship)的願景和社會運動。希望本文能拋磚引 玉,期待香港的反私營化運動的壯大和成功。
註釋:
1. http://www.globalnetwork.org.hk/modules/
wfsection/article.php?page=1&articleid=72
2. 本文的敘述架構主要參考Lukes, S. (1974). Power: A Radical View. London: Macmillan的權力三面觀及Samson, C. (1994). "The Three Faces of Privatization" Pp 79-97 in Sociology, Vol. 28, No.1中對 Lukes 理論的運用。另外本文部份例子參考Ooi, Y.H. (2003). Comparative Study on Outsourcing Policies. Hong Kong: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
3. 香港政府從來不把近二三十年資助志願機構提供福利服務的「混合經濟」視作外判,而事實上在這種不清晰的合約關係下,在一筆過撥款出現之前市場的經營原則亦 從來沒有顯著地主導福利機構的服務發展。
4. 例如傳染病猖獗期間食環署員工需加班工作以彌補外判服務商的表現。
5. 參考Zullo, R. (2004). "In-sourcing as a Strategy for Reclaiming Union Work". Pp.91-108 in Labor Studies Journal, Vol.29, No.1.
6. Wampler, Brian (2000) A Guide to Participatory Budgeting
http://www.internationalbudget.org/cdrom/
papers/systems/ParticipatoryBudget s/Wampler.pdf。另外,阿蘇在今期《聯陣》提供了另一個非常精彩的個案研究。見http: //www.globalnetwork.org.hk/modules/
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185
7. 例如加拿大公共僱員工會便認為創新和改善的關鍵在於內部的管理變革對前線員工的尊重。
8. 完全放棄某個層次的具體分析和抗爭,其最壞後果是把有關的命名現實權力﹝美名和污名﹞讓渡予對手。
6月 30, 2005
論官商勾結
思利治
( 2005年6月30日)
﹝廣告﹞請購買:思利治﹝2005﹞,《官商勾結》,香港:進一步多媒體有限公司出版。
什麼是官商勾結?
一般理解,官商勾結是是指個別官員徇私瀆職,在制訂或推行政策時,向個別企業集團輸送利益,利用公權偏幫某些商人或財團,而這些企業集團亦可能透過種種方式回報這些官員。
可是,官商勾結更體現於政府政策和政治制度向資本傾斜,為了保障資本累積,不惜犧牲民眾的人權和需要。
香港有否官商勾結?
港英殖民統治下,行政和立法兩局一開始就全部是委任議員,成員也一向來自商界及專業界別,正是港英政權透過分配政治權力,去讓這些人更暢順地取得經濟優勢,從而鞏固其統治。可見政治與經濟的利益向來都不斷迴環輸送。
1985 年後,立法局引入小量功能組別選舉議席,時至今日,在有限的直選席位及根本上是行政主導的架構下,政治繼續為小圈子經濟利益服務。九七回歸前後,中央刻意 安排一個商人主導的政治-選舉結構,透過政治輸送經濟利益及以經濟利益換取統治的穩定,更是昭然若揭。可見官商勾結本在這樣的體制中有著最基本的保證。
回歸之後實行商人治港,特首董建華與李氏大財團千絲萬縷的關係早已為人垢病,例如數碼港無須公開招標、Tom.com創業板上市獲多項豁免等事件,更是市 民所耳熟能詳。前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一直堅持西九龍發展計劃單一招標,讓大財團壟斷西九的發展權,保障大財團長期的利潤,更使小市民認定特區政府公然地進行 「官商勾結」。
另一方面,一些以「積極不干預」、「讓市場經濟自行調節」為名的政策,由於不去糾正既有的強弱懸殊這不平等局面,讓資本家可以繼續刮取民脂民膏、為所欲 為,可能是更大範圍的「官商勾結」。事實上,一些由政權策動、表面上中立的政策、法律、基礎建設等,往往是保護及保障著某些特定的資本利益。例如:停售居 屋表面上叫尊重市場,實際卻是明益金融地產壟斷資本之托市措施;動用公帑去興建﹝破壞環境﹞ 的高速繞道,又為地產商進軍/開發某些地域/社區埋下伏線;不肯立法制定勞工的起碼工資,又不肯建立全民性的社會保障制度,大大增加資本家對勞動力的操 縱;削減對公共醫療服務的財政承擔,最終得益的便是醫療保險集團。上述這些例子,在「自由經濟」的旗幟之下皆被視為理所當然,可見在香港,要解決官商勾結 的問題,首要質疑的便是「自由經濟」的意識形態,揭露它隱藏著的讓資本家予取予攜的實質,否則只是枝節刪訂而已。
回頭看香港,收縮公共房屋、領匯上市、西九發展、數碼(地產)港、以至臨立會強行通過強積金、公共醫療開路給醫保集團、工商界主導教育改革、……等事件的 深層危機,乃是在於將各種公眾需要--衣食住行--放置於一個(進一步) 私有化/財團化的體系,然後加以抹煞;又或是索性不去討論一些「發展」項目是否有需要﹝例如迪士尼主題公園提供的工作質素、造成的環境生態影響和文化侵略 就乏人問津﹞就拍板上馬。所以,就算沒有了董建華、有「法例打擊官員瀆職貪污」,公眾對於這種由世界貿易組織推波助瀾、各國政權趨之若騖的全球私有化/財 團化浪潮下的「合法」官商勾結,還是須要窮追猛打的。何況曾特首做財政司司長時向財團大幅減稅退稅﹝直接造成所謂「結構性赤字」﹞、做政務司司長時又力主 西九單一招標、不惜扭曲民意、為供養小撮人免費政治午餐的畸型港式功能組別選舉制度護航,大家還會質疑曾特首打擊「官商勾結」的「決心」嗎?
如何制止官商勾結?
上述有關官商勾結的情況,相信讀者應該可以掌握得到,並提出相應的改革要求。例如要求政府行政和立法機關由普選產生、建立讓基層市民能民主參與監察的公營 服務制度,防止金權、極權和官僚統治;制定反壟斷法、讓市民大眾重新取回被財團瓜分的經濟社會生活空間等,皆曾經有不少人提出過。
在香港,我們浸淫在單一的新自由主義、市場殺戮為本的世界觀中太久,生活成了不斷地依循既有模式:大家出賣時光、社區生活和健康(超時工作去從事所謂生 產),也出賣地球、剝削後代及弱勢社群 (去進行消費及棄置)。這種生活的劇本,則由掌權的超級財團和當地政府寫成。難怪Paul Kingsnorth在 Democracy is Dead一文中提出,當今之世,無論普選出那一個黨派、政團去執政,都難望打破人民的困局,因為不去突破基本的政經體系,及其文化附庸,自主生活根本是遙 不可及。
歸根結柢,膜拜「富裕」、「先進」﹝其實往往是剝削和浪費的同義詞﹞的圖騰,錯將以大企業為準軸的發展模式等同為社會進步,就是大家去策動、容許、或佯作 不見那鋪天蓋地的官商勾結的根源。在這種形勢下,個人或社群若果不進入或要叛離那個以財富積聚及國族富強為旗幟的「世界經濟秩序」,便會被視為「落後」及 「危險」。大家可以容忍強國為開發環境「資源」而製造戰爭,卻不讓依然享有一點自主自在生活方式的部族、群落,背向鼓吹弱肉強食的所謂「自由貿易」而有其 喘息的機會。
我們要不成為官商勾結每天去「攻打桃花源」的幫兇,為現在和未來帶來更大的損耗和苦難,就必須著著實實去認識我們現在身處之境是如何地局限。畢竟,官商勾 結都只不過是這個主流世界失去想像和希望的一個表徵罷了。重尋衣食住行各方面的真正需要,重建種種被遺忘、被壓抑、被低貶的生活/生命技能/技巧,讓幫 助、關懷、人道、負責、尊嚴的自主含意重現,不用財團及統治機制挪用去作粉飾昇平之用--這才是我們作為短暫的地球過客的一點倫理責任。
﹝思利治是一個三人小組,成員包括有機園丁、閣樓書店店員和政策研究員。﹞
5月 15, 2001
醫療改革,誰的改革?
任何一種醫療融資的安排,均對社會整體醫療服務的分配、以至市民的身心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因此,社會公義應該是公共醫療融資改革的首要指導原則,不能簡 單地因為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而被拋諸腦後。可惜,近日政府提出的醫療改革諮詢文件的建議,卻與這個顯明的道理背道而馳。
當傳媒逐漸披露強積金未能為屬大多數的低薪人士或其他邊緣社群提供最低度合理的退休保障時,政府卻提出推行強制性醫療儲蓄的建議。這即時引來輿論嘩然,主 要批評加劇市民的供款壓力。然而,筆者認為較為完整的批評,應該檢視這些建議的資源分配效應,甚至解構政府設下的議程範圍,才能開展出對醫療融資問題的另 類思考。
用者自付借屍還魂
儘管較早前根據哈佛報告委託港大進行的調查顯示,香港低收入住戶的健康和長期病患狀況遠比高收入者嚴重,顯示疾病問題與社會結構有關,強制式醫療儲蓄計劃 的假設,是疾病是由個人的生活方式所造成,因此醫療費用應該由個人去負責,計劃亦不會設有由社會大眾分擔風險的效應。除了引入「頤康保障戶口」,政府亦表 示會繼續研究強制市民向私營保險公司購買長期護理保險的安排。亦即是說,個人在生病的時候,只應或只能依靠自己儲蓄。這對中下入息的家庭自然十分不利,因 為就算他/她們能在高失業率下持續供款,職業結構的限制也使他/她們的儲蓄能力偏低,並易受到私營保險公司的排斥。當然政府亦明白此點,因此強調會為這些 人士提供最後援助,以應付根據類似現時撒瑪利亞基金的機制成立的新醫療收費制度。最諷刺的是,苛刻的入息及資產審查準則、須要按每次醫療需要而提出申請豁 免的規定等,都是病人組織多年以來曾對該基金制度的批評,認為是醫療逐項收費、用者自付政策的借屍還魂,今天卻可能成為醫療改革的憑藉。
這種種做法除了繼強積金後再次保障金融和保險業的利潤外,對市民最重要的訊息恐怕是政府把對醫療照顧和護理的責任推卸到個人及家庭身上,廉價、高質素、按 需要分配而不帶有歧視的公營健康醫護服務日後可能不再是全民的基本權利,卻淪為對被充滿權力不對等的審核/豁免程序「認可」的赤貧人士的施惠和救濟。而在 貧窮線上下的勞動階層,不但可能被充滿標籤性的審查制度阻嚇享用社會服務,更恐怕需要承擔昂貴的醫療和護理費用。
建構「依賴人口」危機
政府認為改革勢在必行,指現時「醫療成本不斷上漲,對醫護制度造成沉重的壓力」,主要原因是「人口老化」。然而,外國(例如瑞典)的經驗顯示,人口老化不 一定造成醫療開支大幅度上升。其中一個關鍵是政府發展以社區為本的基層健康醫護服務,以滿足市民在保健和護理方面的需要。撇開此點,香港的公共醫療支出長 期維持本地生產總值的一個極低比例﹝現時約為2.5%﹞,比起歐美許多所謂先進國家的5%至7%少超過一至二倍,但香港超過九成以上的醫院服務是由公共醫 療部門提供,健康指標亦位處世界前列,可見這個系統的效率倒是不差,政府對醫療融資問題的嚴重性恐怕有誇大失實之嫌,亦始終未有清楚交待為何不能維持融資 以稅收為主的象徵式收費的公營醫療制度。究竟是政府不能維持這個制度,還是不願意去維持?
就算公營醫療出現「負荷」,政府也沒有解釋為何不採納勞工團體就哈佛報告公開提出的反建議,例如引入更為公平的累進利得稅制、壓抑醫管局和醫院高層行政和 管理人員的巨額薪酬和附帶福利、改善工人工時過長、工作過勞和環境污染等。似乎政府一開始便以體制中的既得利益者利益為隱蔽前題,先驗地框劃出政府開支的 上限,然後是多番重覆各年齡組別的利益對立。例如指年長者「令年輕一代承受沉重的財政負擔」、「導致其他同樣重要的公共項目,例如教育、福利、基建等方面 的撥款相應減少」等等,在在投射出一種「老人 = 依賴者」的負面刻板定型。這種想像明顯忽略現實上「老人」之異質性甚巨的特色,以至造成勞工階層和家庭主婦在退休前後「必須依賴」公營醫療部門的社會和制 度性成因。這些成因包括較其他階層有更多機會受到工業意外和職業傷病的打擊,又或是缺乏資源去應付各種長期病患﹝包括公害病﹞的風險。
令人遺憾的是,在這些不願反省「跨代性契約」在香港這個主流文化越發短視和功利之社會的重要意義的「改革」文件中,年長者/中下階層/婦女再次成為資源分配不公的代罪羔羊。這難道不是經常聲稱要「尊重」年長者的特區政府的偽善麼?
6月 06, 1999
全球化之香港追夢迪士尼
(本文節錄至《迪士尼不是樂園》(進一步出版,1999年)的同名長文)
毫無自主的社群文化
美國一份貿易雜誌《娛樂事業》(Amusement Business)的分析說:「假如中國不是經已深深籠罩在迪士尼氛圍中,迪士尼根本不會到那邊去投資。」可見這次不是香港成功地把迪士尼吸引過來投資, 而是又一次說明跨國企業早有步署,其文化商品早已十面埋伏,香港不過是又一趟在中國大門口扮演其「買辦」角色,兼且讓迪士尼可以在本地自怨「經濟低迷」及 企盼有葯回春的時刻,趁機壓價──可謂香港在經濟全球化中隨波浮沉,亳無社群自主的經濟視野的又一明証。
以「搭便車」為宗旨﹝而非人民的生計生活,及社會和自然生態為念﹞的「經濟發展」,無非靠喫無權者的免費午餐。一方面,迪士尼夢幻特區要建在天然美境之 中,周遭不得有未經「淨化」之建築﹝故原擬在附近興建的陰澳監獄或貨櫃碼頭都要讓路﹞,只餘迪士尼一元化美學──白人中產的安穩世界中的各就各位,包括各 項無顛覆性的異國/族風情如華人之光花木蘭、印第安美少女、埃及王子等──去界定全世界人民﹝作為娛樂及其他商品﹞的消費者身份。
除了拿出歷史、文化、自然生態與孩童未經商品化過濾的夢想去作不道德的交易外,港式投入全球化亦表現為假借大企業以資本為準軸的發展模式之衝闖力,圖分一杯羹。領有特許生產迪士尼產品的港商參與在大陸剝削工人的「經濟活動」,便是一例。
有血有汗:迪士尼與第三世界勞工
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及亞洲專訊研究中心較早前曾派員到大陸訪問四間生產印有迪士尼卡通人物的產品的工廠內三十名女工,其中三間為成衣廠、一間為鞋廠,分 別位於東莞、廣州及番禺,結果發現在大陸的廠商經常扣押和拖欠工人工資及津貼、強迫超時工作、不依法給予假期、違反消防條例、解僱嘗試討論工作待遇的工人 等。但在這段期間,迪士尼擁有的「美國廣播公司」股票下跌,電影產品的市場也不明朗,看來靠「主題樂園」與其招牌商品方面的產出以儘量謀利,乃其當前主要 商業策略。
就製造招牌商品而言,迪士尼在全球有超過15,000家產品供應商及無數的外判工場,為其生產玩具、成衣及鞋,這些工廠的名稱、地址及工作條件被該公司列 作「高度機密」。儘管迪士尼公司早已順應潮流,推出一套行為約章,承諾禁止產品生產商僱用童工、暴力對待和歧視工人,要求其尊重結社自由、保障工人的職業 安全健康、依法給予最低工資等,但卻被世界各地的民間組織多次揭發當中的血汗勞工情況。
根據位於紐約的「國家勞工委員會」﹝National Labour Committee﹞1996年資料顯示,當悌}士尼旗下「米奇」牌子的成衣竟由軍人政權統治下的緬甸的血汗工廠所生產,而在海地生產迪士尼成衣的製衣廠 內亦有嚴重的剝削工人事件,例如工人工資低於能滿足家庭需要的維生標準;劇烈無休的勞動強度;缺乏醫療保險、有薪病假;嘗試瞭解自己權利者均遭受解僱等。 1996年12月,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地的勞工團體、消費者組織、宗教團體和學生組織的壓力下,迪士尼公司先宣佈其承包商已停止將產品生產外判給緬甸 工廠,然後表示派遣公司代表到海地視察其承包商在當地工廠的工人狀況。不過,關注團體認為這些只是門面工夫,要求迪士尼制定讓民間團體能參與獨立監察的制 度﹝去年9 月美國加州勞工部發現迪士尼一間在洛衫磯的成衣承包商長時期拖欠工人工資──剛好兩個月前迪士尼才派人向該廠頒發「優質狀」!﹞1997年9月,迪士尼大 型成衣承包商H.H.Cutler宣佈將生產線撤離海地及美國,轉移至勞動成本更低廉的東南亞﹝主要為中國大陸﹞,逃避民間團體的監察,估計造成兩地幾千 人失業。
「國際化城市」下之剝削/被剝削
迪士尼公司的投資策略,最能說明在資本全球自由流動的年代,企業如何動軏以轉移來追求最低環保標準和勞動條件的地區,逃避所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一方面造 成勞動者大量的失業,另方面引動各國勞動者之間成敵視對立,相互以最可恥卑微的勞動條件去競奪職位。香港人能理解到在政府、財團、政客大力迎進迪士尼之 際,本地在「國際化城市」的虛假光環照耀之下,所扮演的被剝削者與剝削者角色嗎?
(本文撰自葉蔭聰、施鵬翔統籌 (1999)《迪士尼不是樂園》,香港:進一步多媒體有限公司。本文是原文的節錄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