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31, 2006

巿區重建對居民生活質素的影響

本文節錄至社會經濟政策研究所 (2006) ,《巿區重建對居民生活質素的影響意見調查》。香港:社會經濟政策研究所。

是次調查的對象為曾住在灣仔、西環、莦萁灣、深水或長沙灣五個地區、並受市建局重建項目影響而需搬遷的租戶和自用業戶,目的是收集居民搬遷前後生活質素的資料,以評估市區重建對居民生活質素的影響。由於市建局拒絕向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辦事處提供因重建而搬遷的居民的完整地址或電話清冊,故此本研究採取立意抽樣的方法來選取樣本,方法是透過社會服務機構的轉介或滾雪球方式,以取得居民的聯繫方法。在重建過程中,不少住戶因搬遷而失去聯絡,部份住戶亦拒絕回應訪問員的查詢,令我們在取得足夠樣本數目上遇上極大的困難。

調查於二零零六年二月至三月間以電話調查的方式進行,以結構性問卷由受過訓練的訪問員向可接觸的住戶的戶主或戶主配偶進行訪問,每次訪問約需三十分鐘。我們最後完成了八十五份問卷,包括五十五名業戶和三十名租戶,涉及二百五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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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要點

調查結果顯示,與未重建時的情況比較,最多住戶認為他們居住地點改善的地方依次為衛生狀況,其次是景觀、光線、開揚度、實用度和空氣質素,最少住戶認為噪音問題有所改善。

另一方面,與未重建時的情況比較,租戶與業戶對住所環境轉變的評價有顯著的分別。業戶普遍較租戶認為搬遷後住所環境的空氣質素、噪音問題、景觀、開揚度和光線較搬遷前惡劣,相反,在上述的住所環境的幾方面條件,租戶較業戶更多認為搬遷後有所改善。

調查結果顯示,搬遷後有七成九住戶面對生活開支增加的問題,包括對租戶來說租金增加及對業戶來說樓宇管理費用增加的問題,但只有一成二住戶認為,與未重建前的情況比較財政情況有所改善,卻有二成五住戶認為搬遷後的財政情況較以前差。

此外,分別有三成三和二成七住戶於搬遷後面對交通時間增加或交通費增加的問題。而亦有分別三成九、二成七和二成七的住戶認為與未重建時的情況比較,買、上班和子女上學時的步行路程較以前遠,反映重建對被訪家庭的社區生活有一定的影響。

調查結果顯示,與未重建時的情況比較,分別有五成七、五成三和四成七住戶認為他們於有需要得到現時鄰居或街坊的幫忙較以前少、得到更少的生活所需消息、甚至減少與鄰居或街坊互相打招呼。另一方面,亦有三成五住戶認為與未重建時的情況比較,他們較少能夠於有需要時,從非同住親人處得到幫忙。換言之,對不少住戶來說,市區重建對其原有的社會支持做成一定程度的衝擊。

討論

是次調查顯示,雖然市區重建局的工作,令部份住戶的居住環境有所改善,但亦有住戶認為,搬遷令他們住所環境的質素較前惡劣,其中以業戶的不滿最大。這可能反映市區重建局提供的金錢補償,不足以讓業戶購回同區內同等質素的樓宇 (本調查的業戶新住所樓齡平均為22年),覺得對提昇其居住環境質素沒有幫助,又或是反映居民對市區重建的程序有所不滿,除必須搬遷外缺乏其他有意義的選擇,分享不到市區重建的成果。

過去社會在討論市區重建的議題時,較多關注業戶/商戶的金錢賠償和租戶的安置問題。事實上,本調查顯示,就算業戶獲得金錢賠償和租戶獲得安置,也未必等於他們的居住環境必然較前改善。另一方面,就算住所狀況得到改善,居民亦未必是在市區重建下單向的受益者,因為往往要為搬遷付出一定的代價,例如社區連繫遭到削弱、經濟負擔增加、工作或上學受到阻延、習慣的生活方式和社區面貌受到影響、需要從頭適應等,這正正是是次調查所揭示的問題。

如果社區生活不純是「物質環境」的問題,還涉及社區內的社會關係和社會支持的存在、數量和質素等範疇;那麼,市區重建不應只是一個拆毀的過程,還涉及對受影響地區和居民的狀況、特點、需要和意願的理解、關注和尊重,特別需要邀請對這幾方面能提供寶貴意見的人士,從一開始便參與市區重建的規劃過程。而受重建影響的居民必是最佳人選,因為沒有人比他們更熟悉社區的情況、動力、潛質、問題和改善的方向──除非當局從來不打斷聆聽這些居民的聲音。當局理應讓舊區居民分享重建的成果,而不是容許他們淪為商業利益主導的市區重建政策下的犧牲品。

建議

就有關上述調查結果,本報告有以下建議:

1. 檢討整個市區重建的過程,確立受影響居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實施社區規劃制度,邀請受影響居民在規劃早期高度參與,實行由下而上的市區更新策略。

2. 檢討整個市區重建的目標和融資,盡力保存社區原有的文化及經濟活動和社區面貌前提,改善社區的住屋、環境、就業機會、社區設施和社會服務、滿足舊區原居民、長者、殘疾人士和單親家庭的需要。

3. 檢討相關的補償程序,向居民提供多項有意義的選擇,包括「樓換樓、鋪換鋪」、原區安置、合理的金錢賠償等,尊重居民的意願,減少居民因為搬遷而失去原有的社區網絡、遭遇環境適應和生計破壞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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