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25, 2017

《明天之後,還要上路》


有泛民選委認為,他們應該把選票「還票於民」,尊重民意投票,這點我贊成,如果我是選委也會這樣做。不過在真實的民間中,其實往往既有主流的意見,也會有少數人的聲音,本來民主就有包含少數服從大多數、大多數人利益尊重少數人權利的意思。所以,如果明天大部份泛民選委順應主流民意投票支持那位似是lesser evil 的曾俊華 (而不是背棄原則真係當他是angel),又有少數泛民選委基於良心和所代表的弱勢族群權利在第一輪投票中支持胡法官 (目前最能說服我他不跟隨大隊而又理由充份的,是莊陳友先生) ,明天,無論最後出了誰,林鄭上台固然天地同聲一哭,JT上台也只是希望制度不會崩壞下去,我個人在上述前提下不會責怪哪位泛民選委,只會怪我們這個畸型的、被共產黨背後操盤的選舉制度令泛民只擁有不算少也不夠多的三百多票,長久以來都迫得民間社會艱難地內耗。

假設明天林鄭當選,請大家不要忘記選出她的六、七百個選委,這班人不顧林鄭與中聯辦等利益集團的關係仍然投她,是真正的賣港公敵,相信不少是面目模糊、只顧個人政經利益或屬軟弱傀儡之輩。也不要忘記當中本來有機會影響選舉結果的真正關鍵少數──接近四百票的工商界選委。發跡於香港的資產階級不撐民權法治反而選擇投共,因為他們無理想又無腰骨, 從來只當香港是個累積私人家族資本而無須講社會責任的地方,愧對香港和後代。希望我錯,不會不幸言中。明天結果如何,請各位不要忘記香港根本、深層的結構性矛盾,不合作運動、民間抗爭、社會運動、民主運動、反殖運動再上路。

3月 24, 2017

Lesser Evil

我是多年來研究社會政策的人,對曾俊華的政綱和他的過往政績如何乏善可陳,這點我好清楚 (而他的政網真係差過胡法官的好多)。我不會責難想投他一票的泛民選委,因為眾多市民希望選出一個有機會勝出的lesser evil, 不想像過去五年般出現一個有明顯性格缺陷和與中聯辦關係密切的特首,這點絕對理解明白。不過, 除了他的公關真的做得好好外 (而我不否認他性格比林鄭開明好多),要我讚曾俊華,例如像某民主派律師讚他帶來什麼公民覺醒,恕難做到。

3月 04, 2017

美女與野獸

都這麼多年了,一講到同性愛問題,許多人就丟失了理智,只有恐慌。但往往看不到在「保護孩子、救救孩子」的口號下, 有什麼理據。請問有什麼證據看完一套電影會改變性取向? 如果真這麼容易,全世界的電影99.99999%都是講異性愛的,為何仍然有這麼多同性愛/雙性愛者?
怎樣打壓都好,人類社會就是自有歷史記載以來,存在著大量同性愛/雙性愛這個事實。愛就是愛,兩情相悅,兩人之間的事,若是出於真誠自願,為什麼要給人道德審判? 請問這種愛和異性愛的愛有什麼不同之處,值得有些人這樣擔心?恐同人士認識同志嗎? 有朋友是同性愛/雙性愛者嗎?(筆者就有N個朋友是) 同性愛就是醜惡嗎? 為什麼?追問下去, 只會發現這些恐懼完全是多餘、建基於定型偏見和滑波謬誤多於理解諒解。
打壓不會令同性愛者變成異性愛者,打壓只會製造更多的痛苦。包括無數長大後的孩子,當他們發現自己不是異性愛者時的痛苦。
同志運動在香港應爭取什麼?或有輕重緩急,可以討論。但是,恐同人士請先除下自己的有色眼鏡,這是社會進步最重要的一步。

3月 03, 2017

醫療通脹

早幾日因頸痛 (我懷疑是頸堆病) 去見骨科,西醫給我做了詳細檢查,並建議我照MRI (磁力共振). 我問他為什麼? 他說因為想知道我是否神經線受壓,這是我的最壞情況。不過他也補充說, 就算是這樣, 也不建議做手術, 只會建議做 物理治療, 因為頸手術風險太大 。
我問他,如果是這様,可否改為X-ray, 因MRI好貴 (兩者功能上的分別, 我是知道的), 他也同意。
臨走時, 我突然醒起問, X-ray 的輻射會否對身體不好,是否都是做回MRI較安全? 他說照一次OK,問題不大的 (我補充: 我不是孕婦) 。他開了一些消炎藥和肌肉放鬆藥給我, 我現在等X-ray 結果。
我可以claim 保險的, 西醫也知。但我們沒有因此做一些不一定需要的昂貴檢查,沒有助長醫療通脹。

生活世界的科技殖民

有些朋友看完《手機發射站致癌?——健康與科技社會學的案例》一文後, 以為我主張「沒有證據,故此不必擔心」。其實, 文章是想指出, 生活中一些問題, 特別是與健康與科技有關的, 往往要證明有害是很難或很耐的, 但健康受捐的代價卻很大,所以我們往往不是基於「沒有證據,故此不必擔心」的態度生活, 反而是採取一種較謹慎的態度生活,英文叫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我有一個經驗: 每次用微波爐時 (當然關了門), 若我在旁邊, 我的頭就有點痛。所有的專家都表示"正確"使用微波爐是安全的,但我卻無法解釋我的感覺:難道真的只是心理作用? 所以我每次開著它時, 必定距離它最少三呎。我也教我的工人姐姐這樣做。這也是基於謹慎。我在文章的意思, 也是這樣, 科學應輔助生活世界的實踐,不是掉轉,以為暫沒有證據證明有害,就無需小心 (英文叫 colonization of the lifeworld by technology, 來自德國哲人Jürgen Habermas)。當然,若去到一個恐慌地步, 也是不必, 也不合乎中庸處世之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倫理學應多合作。這是我個人希望透過教育推進的事。

3月 01, 2017

手機發射站致癌?——健康與科技社會學的案例

《原載: 《獨立媒體》)

最近關於「住在手機發射站下的一家患癌」的新聞,許多人深受困擾,也有些人覺得這些擔心是不必要、不理性的。
首先,暫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使用手機或住在手機發射站附近會致癌。因手機的無線電波並非致電離輻射,理論上不會改變細胞的DNA,故此不應致癌(癌症是細胞的不正常增生)。所以,無論理論上還是實證上,暫時都不支持「住在手機發射站下會導致一家患癌」的說法。
因不同的研究結論不一致 (如少數研究指高用量使用手機可能會致癌, 但大多數研究說找不到關係),兩者是否存在因果關係,準確的說法,不是 「是」 或「否」,而是「不知道」。這也符合美國專家組織的看法。甚至有意見認為,若說有危險,那長時間手拿手機比居所附近有手機發射天線更有可能致癌。所以,公眾理應毋需太恐慌。
不過,筆者想補充一點,在涉及科技與健康的議題上,除非有充分(壓倒性)的證據證明該科技不會導致疾病,一般消費者和市民,採取一個比較小心的態度,不但未必不理性,反而可能符合倫理抉擇甚至科技決策上的謹慎原則。部份是由於:
  1. 科技發展進步神速,但有關對健康影響的研究住往跟不上步伐 (後者往往又因種種原因較缺乏經費);
  2. 對健康的影響往往是日積月累的,短期的觀察未必可靠,需要長期追蹤性研究;
  3. 最可信賴的受控隨機化實驗有時不可行,例如可能涉及倫理考慮 (如應否安排實驗對象(包括兒童)暴露於某可能有危險的科技下而量度其健康的「變化」。
所以,在資訊有限的情況下,例如在「住在手機發射站下一家會否致癌」一事上, 作為一個「理性」的普通人,考慮的重點有時反而是比較兩類錯誤各自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前提當然是未有堅強的證據去否定該科技會導致疾病):
  1. 若兩者事實上無因果關係,而誤以為兩者有因果關係的代價(如無謂的精神壓力、搬家勞民傷財、少了住屋選擇等)
  2. 若兩者事實上有因果關係,而誤以為兩者沒有因果關係的代價(患癌、延誤了治療等),而且這個後果會否不可以逆轉。
第一種情況雖然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但若發生第二種情況,後果將會遠為嚴重,這解釋了為何需要有極堅強的證據,人們才會被說服放棄上面的因果關係論。
所以,筆者不會輕率指公眾的擔憂是不理性的 (特別若家庭中有頭部和腦部發育中的嬰兒和兒童時),謹慎一點是恰當的。故此通常專家都較傾向同意減少手拿手機和兒童使用手機的時間。
若家住頂層又近天台發射站天線 (據報導事主天台有十多台,與住所只隔幾尺,也不清楚電磁波的發射方向),難怪會使人有點擔心。為家人的健康著想是可理解的 (只要不是去到不成比例的恐慌地步──例如憂慮隔離幾條街的手機發射站,卻不擔心家中天天的二手煙致癌)。這也是把科學研究成果作為輔助日常生活世界實踐的務實態度。
希望研究人員在這個問題上早日有決定性的結論。公眾亦理應對住屋附近有什麼設施有知情權。最後希望患癌的一家,早日康復。
參考資料:
American Cancer Society (2016). Cellular phone towers. Retrieved from her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2016). Cell phones and cancer risk. USA government. Retrieved from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