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支持學界 (學民+
學聯)的方案,是由於他們的方案最能確保每位香港公民,都可以享有平等的權利去直接提名屬意的人去參選行政長官。
反過來說,大部份建議保留提名委員會四大
界別而沒有公民直接提名的方案,就算大幅擴大選民基礎,也不能減少現時選舉委員會「不同界別分組,票值嚴重不平等」及委員人數過少易被操縱的問題。
有人認為部份其他方案的倡議者(例如「18
學者」方案)「根本就不會投身佔中運動,他們只著眼於如於用談判去爭取普選」。不,很多人根本未想過與當權者談判。
談判是講實力的,沒有實力,沒有動員,
對方不屑與你談判。
很多人從一開始只想妥協,結果底線只能越來越底,像公雞叫太陽一樣,與由民間運動支撐的、真正談判涉及的討價還價
(包括策略性讓步),不能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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