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 25, 2011

(聯署聲明 )支持外籍家庭傭工合法爭取申請居港權

來源

盛智文(Allan Zeman),現任香港海洋公園主席,有「蘭桂坊之父」之稱。他於2008年放棄加拿大國籍,入籍中國,領取回鄉卡和香港特區護照,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李安琪,全港首個「星之女」,小學一年級從廣州來港,居於天水圍,去年就讀中五的她以烏龍茶抑制前列腺癌細胞的影響研究,於學界比賽中得獎,並獲國際知名 業餘天文學家楊光宇推薦,由國際天文聯會批准一顆小行星命名為「李安琪星」。

「蘭桂坊之父」和「星之女」,同樣是可以被稱為「新移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當然,盛智文甚少會被稱作「新移民」),同樣為香港作出不同形式的付出和貢獻,同樣受香港人普遍接納和歡迎。既然來自加拿大的可以,來自中國的也可以,為何大部份來自東南亞的外籍傭工就不可以?


因為她們「無貢獻」?

有人說,因為外傭對港人沒有「貢獻」:她們不用納稅,賺了工錢大多寄回家鄉買屋買田,甚少留港消費。但事實上,她們真的毫無貢獻嗎?外傭為香港家庭 提供廉價家居服務,從而釋放本地女性的勞動力,使港人無需因照顧家人而影響工作,尋找更多經濟機遇。試想想,若不是她們分擔本港家庭繁重的家務,港人今天 可以如此全心外出投入工作嗎?這就是她們為港人提供無可取締的貢獻,只是那些過橋抽板的港人將之視為理所當然、視為無物。


司法覆核 挑戰不公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四款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 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由於外傭持有的是工作簽證,而非旅行證件,所以不符合要求。但我們不禁要問,同樣是居港七年,為何持有旅行 證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來港定居,但持有家庭傭工工作簽證的便不可?就是因為要挑戰這法例上對外傭不公平的對待,所以便要司法覆核。就算他們司法覆核成 功,都只是與現行在港持有工作簽證的非中國藉人士同等對待,需要經過入境處審核資格,證明外傭視香港為永久居住地,方可獲得居留權。絕對不是如建制派所 說,司法覆核成功的結果,就是居港滿七年的外傭將會自動獲得居留權。

至於符合審核的準則,並不如葉劉淑儀所說般簡單。如外傭於司法覆核勝訴後申請入藉,將與現今非中國藉人士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一樣,需要證明一、他是 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二、其家庭的主要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香港;三、他是否有合理的收入以維持他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及;四、他是否已按照法律繳 稅。

即使是有人能符合全部所有件成功居港,也可以減輕本地人口老化以及為香港向行各業作出貢獻。除了要有能力納稅以外,他們還必須要有一定經濟條件才可以申請(及其家人)來港,令濫用社福資源的可能性變得更低。


「陸沉論」不堪一擊

至於坊間時常談及的「陸沉論」,更加是危言聳聽。 陸沉論者認為香港資源有限兼匱乏,外傭成為港人必然和本港現有居民搶飯碗、搶福利;基層草根首當其衝,香港政府及整個社會將會不勝負荷。民建聯是陸沉論的 表表者,說了一個跟1999年時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葉同樣的故事,試圖以「最差情況」(the worst scenario)嚇香港人,誇稱「若12萬5千名外傭成為港人,他們即有資格申請家庭團聚……將額外帶來12萬5千名配偶及25萬名兒童,最終香港的人 口將增加50萬人」;事實是,1999年預計的那167萬人最終沒有出現,根據統計只有約8000名港人內地子女因釋法而被遣返內地,重新等候來港。

同樣的謊話,香港人要信多少次才會醒覺?12萬5千名外傭都想成為港人嗎?都會申請家庭團聚嗎?全都要拿社會福利嗎?就算拿了又如何?外傭成為港人 後便要納稅,社會透過福利進行資源再分配,令剛成為港人的外傭可以適應本港物價高昂的生活,若努力工作(加上社會制度有所改善),更有機會脫離福利網,進 而回饋社會,這不是一個求進步的社會應鼓勵的嗎?從來只有當權者會說「香港資源有限」,若我們多加留意事實,便能夠看到真相 --政府庫房「水浸」,香港可發展居屋的土地充足……陸沉論在真實的數據而前,實在是不堪一擊。


強掩法援程序 置公眾知情權於不顧

可是,眼見選舉臨近,建制派政黨為了選舉得利,便無所不用其極去抹黑對方陣營。除了刻意曲解是次司法覆核的原意及將最壞情況無限擴大之外,更將茅頭 直指身為公民黨成員的李志喜大律師。香港大律師守則第二十一條訂明,大律師不得拒絕接收由事務律師轉介的案件的規定。貴為全港最大的政黨,身為律師的民建 聯副主席張國鈞絕對沒有不懂該條守則的理由。而李志喜大律師,是以法律援助律師名冊內的大律師身份處理是次案件。假如民建聯的領導層如陳曼琪、周浩鼎、陸 勁光、廖佩儀及伍景華律師收到外傭司法覆核案件的轉介時,他們又可以有拒絕受理的合理辯解麼?作為對香港有承擔的政黨,敢問有律師身份的民建聯黨領導層是 否全部為法律援助律師名冊內的律師?


政客玩弄民粹 帶頭種族歧視

可惜,這個號稱「有承擔」的政黨選揀挑動民粹,刻意在外傭與本地華人之間製造矛盾。除了上述潛在目的之外,民建聯更於地區層面擺出「製造人口危 機」、「損害港人福祉」等類近口號,完全不顧為服務無數香港家庭的外傭感受。除了與該黨一向宣稱關懷少數族裔的文宣背道而馳之外,更將長期服務我們的外傭 妖魔化成損害香港及危機的責任者,對他們加以責難。

平等機會委員會的工作,為包括「致力消除性騷擾及基於殘疾和種族的騷擾及中傷行為」。然而,身為委員會成員的民建聯會員陳曼琪律師,竟然在事件過程 中保持沉默;同為平機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更在Facebook建立誇張失實、含歧視成份的「反對外傭永久居留權關注社群」,令人質疑他們是否恰如 其分,履行族群共融的工作。

政治人物為了吸納「香港人」選票,不惜進行政治操作,牽起種族歧視情緒,破壞一直以來香港華人與外傭的和諧共處。

現時的法律觀點爭端,其實可以在香港回歸前解決。現時香港實施的入境條例,是在回歸前於深圳舉行的臨時立法會進行審議並通過。當時有女傭僱主協會提 出與今日司法覆核理由相同的法律疑慮,可惜未被當時由建制派壟斷的臨時立法會正視。形成今日需要以司法覆核解決居留權問題,作為建制派一員的民建聯實在不 能卸責。然而,該黨選擇為過去的缺失襟聲,並反稱一個與案件無關的政黨損害港人福祉,實在令人髮指。


做真正的國際大都會

工作無分貴賤,站在人權、平等的角度,外藉家庭傭工實在沒有因為工作性質不同而被歧視的理由;政府可以在行政上控制移民來港的數量和速度,甚至橫蠻 得不審批任何個案,但絕不可以剝奪外傭成為永久居民的申請權!香港國際大都會因為建制派和民族法西斯主義者的恐嚇和歧視而蒙羞,我們現在呼籲大家聯署,支 持外籍家庭傭工合法爭取申請居港權,令「國際大都會」不流於口號和表面形式,而是一個真正尊重多元和合符公義的文明社會!


4月 24, 2011

反核是要向全球生命負責

1979年3月28日,美國三哩島核電廠爐心融毀並發生泄漏。1986年4月26日,前蘇聯切爾諾貝爾核電廠發生爆炸,大量高輻射物質被噴 到大氣層中,然後飄散至大面積區域,包括蘇聯西部和歐洲,災難造成數以萬計的癌症個案,包括大批兒童和青少年。今年剛好是切爾諾貝爾核電事故的廿五周年, 可就在3月11日,日本發生9級大地震,史無前例的地震和海嘯引發福島核電廠發生大爆炸。現時日本的核洩漏危機未有解決跡象,更繼切爾諾貝爾事件成為第二 件第七級國際核事故。

鄰近香港的大亞灣核電廠,距離香港市區僅50公里 (福島核電廠距離東京約250公里),近期更被揭發數度隱瞞發生核輻射洩漏事故。日本地震引發核事故後,令港人更關心大亞灣核電廠運作,多位專家學者信誓 旦旦保證大亞灣核電廠不會重演三大災變,而港府官員則多次指日本洩漏輻射對本港無影響,本港的輻射水平正常云云。而中國環保部的核安全官員亦曾表示,中國 的核設施安全「有保障」,中國不會因為福島核危機而放棄核電發展。

最近本港一群關注核電的人士,出版了一本《反核─向生命負責》的小冊子 (本書可在 http://www.greenpartypost.net/nonukes.html 免費下載),內容主要是翻譯多個對長年關注核能問題的外國人士的訪問。書中有許多發人深省的意見,在此時此刻提供非常重要的非主流觀點,節錄如下:

福島核災隱瞞了甚麼?

廣瀨隆 (1):

「(展示反應堆的內部圖片) 這是反應堆的底部。看看它的控制桿和電線、喉管等,複雜得如森林。電視上那些偽學者,走來向大家講些簡單說明,但這些大學教授懂些甚麼,只有工程師才知道內裏真貌。 [...]

「若我是首相菅直人,我會下令像蘇聯政府曾做的----在切爾諾貝爾反應堆爆炸之時,採用「石棺」的解救方法,把整個反應堆埋葬在水泥之下,就此也 下令全部水泥公司總動員,從空中傾倒水泥。因為要準備最壞的情況發生,這是由於福島有第一核電廠的六個反應堆及第二核電廠的四個反應堆,一共十個。只要一 個情況轉至最壞(中文譯按:即核芯熔解),那麼所有工作人員就須撤退,或會全部倒下。即,假如一個第一廠的反應堆完蛋,其餘五個都來日無多。我們不知道它 們完蛋的先後次序,但肯定會全部完蛋。如那樣的事發生,第二廠四個反應堆亦會相繼完結,可能全部完結。原因是我假定那些情況下,根本沒有工作人員可以留下 來操作。我說的是最壞的情況,但機率並不低。

「我認為所有提供資訊的媒界都有錯,他們專講蠢話,如 [...] 他們只會將接受劑量與CT檢查比較,但CT檢查只照一陣就完事,與這個有何相干﹗輻射之所以被測量到,是因為有輻射物洩漏了。這些輻射物進入人體而在裏面反覆輻射,正是危險性之所在。

可能高達一百萬人死亡:掩蓋不了的切爾諾貝爾慘案

珍妮‧謝曼 (2):

「WHO [世界衛生組織] 和IAEA [國際原子能機構]於1959年達成一個協議:若沒有另一方同意,則任何一方也不能夠發表有關(核能與健康)的研究報告。協議內容至今仍沒有改變。這一情況就如叫吸血疆屍看守血庫:WHO這個負責全球健康衛生的組織,在發表報告前竟然要向IAEA交代。[...]

「我發現這次 [切爾諾貝爾核電廠] 災難遠比我想像中的嚴重。受核輻射影響的人不但死於癌症和心臟病,他們體內的每個器官,包括免疫系統、肺部、眼球晶體和皮膚,無一不受到破壞。不單止人類,每一種曾被研究過的物種,不論是魚類、樹木、雀鳥、細菌、病毒、狼、牛隻,每一個生物系統都被核輻射改變,無一倖免。

任何劑量的輻射都不安全

艾拿‧布利凡 (3) :

「[...] 在體外和在體內接觸輻射有很大分別 。如果你站在一個會接觸到輻射的地方,只要你離開,你就不會再接觸到輻射。但 如果你吃下或吸入一個輻射粒子 ,只要它仍然有放射能並留在你體內, 它就會反覆輻照你的身體 。再者, 如果你吃下或吸入了一群輻射粒子 ,它們並非平均地散佈在你體內。 它們會集中停留在一處 。身體吸入的平均總劑量也許相對低,但某處的劑量卻可以大到 足以傷害那裡的組織並導致癌症 。

正因為這樣,日本在菠菜、牛奶和其他食物(還有水)中發現輻射才那麼令人擔憂。人們一旦吃下這些食物,就會持續接觸到輻射,增加患癌的風險。

前蘇聯的切爾諾貝爾核災難後,數以十萬計的的癌症個案中,大部份是因為人們吃下受輻射感染的食物造成。

最後,不同的接觸到輻射的人,也有很不同的結果。跟成人比較,小童更易受到輻射影響。一個胎兒在子宮裡只要接觸到10毫希的輻射,出生後十五歲前患上癌症的機會就會倍增。因此 小童和孕婦食用受輻射感染的食物和水是特別危險的 。

報章聲稱福島核電站至今洩漏的總輻射量相對少。如果是這樣,對人類健康的影響也相應少。但我們不能因此說洩漏的輻射是「安全」的,因為有人是會因為洩漏的輻射而患上癌症。 更重要的是,我們現在並不知道還有多少輻射會洩漏 。

核能──污染、危險、昂貴

卡汾‧甘培斯 (4) :

「核能的每個生產步驟都會排放污染,由開採鈾礦、選礦、提煉、濃縮、反應堆使用的鈾燃料,到最後留下的輻射性核廢料。即是說,核污染是永久不滅的。譬 如說,美國內華達州的猶卡山曾被建議用來儲存核廢料,而美國環保局要求的是100萬年的監管,即是說連美國聯邦政府都承認核危害可達100萬年。但真實的 情況更壞,因為有些放射性物質,像碘-129,它的半衰期是15,700,000萬年,將這個數字再乘大約10倍可得出它的「危害持續性」,即157百萬 年;而美國環保局只承認100萬年的危害。可見核能帶來的污染問題是多麼嚴重。其實污染已從第一步的開採鈾礦開始----這些鈾礦,在美國多數是在印第安 人的土地上開發,在澳洲、歐亞大陸或西非,也是在原住民的土地上開發。
[...]
另外一項危險就是,核能去到哪裏,哪裏就可能有核子武器。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認為有四十個發展了核能的國家,都可以在短時間內利用核能技術發展核武。這在歷史上是曾經發生過的,例如1974年的印度。所以,核能的另一項危險就是核武擴散。
[...]
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容許核電廠例行地將核輻射物質排放到水裏。所有核電廠為了冷卻的需要,都建築在水邊,而且更可以順勢將輻射物質排放到河流、湖泊、海洋。
[...]
核能工業希望大家相信核電廠絕不排放溫室氣體,但實情卻相反,尤其是在核燃料鏈的起首階段,需要大量能源,其中大部分來自化石燃料。需用化石燃料的工序包 括開採、選礦、加工處理,特別是鈾濃縮的過程。在美國有兩座於1950年代設立的鈾濃縮設施,其中一座現時仍運作,它們均依賴兩座燒煤的發電廠,藉此將鈾 濃縮。燒煤產電非常污染。這兩座濃縮鈾設施所需電力為全國用電量百分之一,數十年來皆如此。此外,過程中亦排出大量損害臭氧層的氯氟碳化合物(CFC)。 因此,核電確會排放溫室氣體和損害臭氧層的化學物。 」




核電是門以萬億元計的龐大生意。自三哩島和切爾諾貝爾事件後,歐美的核電發展表面上略為收斂 (法國例外) ── 跨國核工業集團過去二十多年便一直瞄準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能源市場,近年更以應付全球暖化為藉口,要在這些缺乏民主監督的地區內大展拳腳。大亞灣的 一、二號反應堆,便是法國費米通公司(Framatome)的壓水式裝機,以及英國通用公司(General Electric)的發電機,當年便有一百多萬香港市民簽名反對大亞灣興建核電廠,惜無法扭轉黑箱決策和黑箱作業,未竟全功。現時中國政府更希望增加核能 發電的規模 (李小鵬[李鵬之子]便參與其事,主持華能電力),以無限量的國家資金支援,正在興建和計劃興建的反應堆就有240台(其中34台在廣東),勢令數以億計人口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 脅。

可是,正如上文指出,核電涉及龐大的風險、社會和環境成本 (風險不等同那個由專家「科學地計算出來」的出錯機率,而是[在實際上十分有限的運作經驗下估算出來的所謂]機率乘以可能發生的後果)。單單核電廠不斷產 生的核廢料,其毒性半衰期短則數百年長則數以(百)萬年計,其處置是個棘手的問題 (各國幾十年以來都只是將廢料不斷堆積在廠房內,部份堆埋在弱勢的原住民生活地區),成為世世代代的永久負擔。不論是核電廠意外發生時洩漏的輻射,還是平 時於生產過程中長期「合法排放」至河流、湖泊、海洋...的輻射物質,可能正在造成萬千物種不可逆轉的傷害、缺陷、基因變異和滅絕。

歸根究底是國家政權和跨國資本將短視的經濟發展和狹隘的集團利益置於永續未來之上。可是地球的土地是我們這一代的過客向她借來的,我們無權破壞她的 生態系統,留下千秋萬世的罪孽,並讓後代子孫和其他物種遭受核電災害和污染的殘害甚至滅絕。香港是資訊發達的中國地區,享有大陸人民普遍沒有的言論自由, 我們(包括環保團體)應從發展主義的意識形態中覺醒過來,盡道義責任站出來要求各國 (包括中港政府) 尊重生命和向全球負責,馬上停產停建所有核電設施,並與人民共訂節約儉樸及世界和平的方案;並向財團 (包括投資在廣東核電廠的中電) 嚴正抗議。


註:
1. 紀實文學作家,1943年出生,東京早稻田大學畢業,曾任職大型製造商技術人員。其後執筆開始寫作,作品有《在東京建核電!》、《危險的話》等訴說原子能的危險的作品,同時也展開反核能的民間活動。
2. 2011年3 月5 日,民間核能關注組織 「超越核能」(Beyond Nuclear)製作了一輯訪問節目〈切爾諾貝爾:一百萬人的災難〉(Chernobyl: A Million Casualties),受訪者珍妮‧謝曼博士(Dr. Janette Sherman)介紹了一本研究切爾諾貝爾核災難及其後遺症的新書《切爾諾貝爾----人類及環境的大災難》("Chernobyl: Consequences of the Catastrophe for People and the Environment"),並預言核災難將會在世界各地陸續發生。六日之後,日本福島核電廠意外發生了。
3. 內科醫生,也是「關注社會責任醫生協會」(Physician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 (http://www.psr.org/) 董事局成員
4. 在「超越核能」(www.beyondnuclear.org)工作,專門監察放射性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