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27, 2006

我不是「青年」......

「青年吸催淚氣現後遺症 全身抽搐 頸下現氣泡」﹝《明報》,2005年12月23日﹞

【明報專訊】警方上周六(17日)使用催淚彈驅散示威者時,一名參與示威的香港糾察疑因吸入催淚氣,而全身抽搐、呼吸困難,翌日頸部皮下更出現氣泡及有氣胸情況。有醫生指出,部分人肺部有弱點,例如有氣泡,他們會因吸入催淚氣,刺激至猛烈咳嗽,令氣泡爆破,導致氣胸的情況,嚴重者可致命。

示威糾察 現仍氣促

本身是研究員的蔡建誠,上周六以民間監察世貿聯盟的義工,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同時藉機會拍攝紀錄。他說,由於並無想到警方會用催淚彈,故只帶備一個類似N95的口罩,及即場向韓農借來保鮮紙保護眼睛 [按:以免遭胡椒噴霧「殃及池魚」]。

當晚7時許,他走到菲林明道時,突聽到有人說警方放催淚彈,他便即時伏下,但也吸入了催淚氣,他形容﹕「當時全身劇烈抽搐,透不過氣,涕淚縱橫,心想﹕『會不會死﹖』」他勉強走到一旁躲起,休息了數分鐘才好轉,再返回義工行列,至晚上9時才離開。

返家後,他覺得喉嚨疼痛,但因當時患有感冒,以為是病情惡化,只服了止痛藥便去睡。結果翌日他不單感到頸痛,更摸到頸部有氣泡隆起,即時往私家醫生求診,最後轉往東區醫院,警察亦有到場查問。

肺氣泡「谷爆」 留院兩日

檢查後,醫生發現他有氣胸,屬「創傷性皮下氣腫」,即肺部出現的氣泡破穿,氣泡內空氣走到胸膛內。蔡表示,醫生相信他在呼吸困難時,令肺部氣泡在極大壓力下「谷爆」,他其後證實無大礙,兩日後出院,但現時仍「上氣不接下氣」,要服抗生素,並需請病假至下周。

他說,問過多名替他診病的醫生,大都認為其病與吸入催淚氣有關,但亦有醫生指原因是他跑得太急所致。他續說,沒想過會吸入催淚氣體會有如此大反應,「原以為催淚彈只會令我流眼淚,若我有哮喘,可能已經死了。」他坦言,若警方在施放催淚彈前發出警告,他便會離開,至少也會更好保護自己。他指會尋找法律意見,亦考慮向警方投訴。

醫學會會長蔡堅稱,相信對方是吸入催淚氣後,被刺激至不斷咳嗽,導致肺部的氣泡破裂,令空氣沿食道、氣管等湧上頸,造成這情況。他說,嚴重者甚至可被空氣分隔開面部的皮與肉,最終導致死亡,並指這病症康復較慢。

民事索償視乎警方有否疏忽

另外,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表示,能否成功以民事方式向警方索償,須視乎警方當時有否疏忽。但警方可解釋當時情況危急,來不及警告,而且之前亦已呼籲市民勿往灣仔,申索者亦要解釋當時為何留在現場等,看法庭接納那方面的證供。

警﹕未接獲催淚彈投訴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時說,投訴警察課並無收到任何有關警方於17日晚(上周六),施放催淚彈的投訴。而醫管局發言人亦表示,沒有統計因吸入催淚氣而求診個案的數字。

明報記者 張岳弢

﹝相片﹞上周六擔任示威糾察的蔡建誠,懷疑因吸入催淚氣體,而即時全身抽搐、呼吸困難,翌日更發現頸部疼痛,皮下更有氣泡,經醫生檢驗發現有氣胸情況。他留院兩日後已無礙,只是仍有氣促,但昨晚仍再到銅鑼灣行人專區,要求盡早釋放被捕的示威人士。(楊陽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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