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30, 2005

論官商勾結

──寫於2005年7月1日前夕
思利治
( 200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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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官商勾結?

一般理解,官商勾結是是指個別官員徇私瀆職,在制訂或推行政策時,向個別企業集團輸送利益,利用公權偏幫某些商人或財團,而這些企業集團亦可能透過種種方式回報這些官員。

可是,官商勾結更體現於政府政策和政治制度向資本傾斜,為了保障資本累積,不惜犧牲民眾的人權和需要。


香港有否官商勾結?

港英殖民統治下,行政和立法兩局一開始就全部是委任議員,成員也一向來自商界及專業界別,正是港英政權透過分配政治權力,去讓這些人更暢順地取得經濟優勢,從而鞏固其統治。可見政治與經濟的利益向來都不斷迴環輸送。

1985 年後,立法局引入小量功能組別選舉議席,時至今日,在有限的直選席位及根本上是行政主導的架構下,政治繼續為小圈子經濟利益服務。九七回歸前後,中央刻意 安排一個商人主導的政治-選舉結構,透過政治輸送經濟利益及以經濟利益換取統治的穩定,更是昭然若揭。可見官商勾結本在這樣的體制中有著最基本的保證。

回歸之後實行商人治港,特首董建華與李氏大財團千絲萬縷的關係早已為人垢病,例如數碼港無須公開招標、Tom.com創業板上市獲多項豁免等事件,更是市 民所耳熟能詳。前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一直堅持西九龍發展計劃單一招標,讓大財團壟斷西九的發展權,保障大財團長期的利潤,更使小市民認定特區政府公然地進行 「官商勾結」。

另一方面,一些以「積極不干預」、「讓市場經濟自行調節」為名的政策,由於不去糾正既有的強弱懸殊這不平等局面,讓資本家可以繼續刮取民脂民膏、為所欲 為,可能是更大範圍的「官商勾結」。事實上,一些由政權策動、表面上中立的政策、法律、基礎建設等,往往是保護及保障著某些特定的資本利益。例如:停售居 屋表面上叫尊重市場,實際卻是明益金融地產壟斷資本之托市措施;動用公帑去興建﹝破壞環境﹞ 的高速繞道,又為地產商進軍/開發某些地域/社區埋下伏線;不肯立法制定勞工的起碼工資,又不肯建立全民性的社會保障制度,大大增加資本家對勞動力的操 縱;削減對公共醫療服務的財政承擔,最終得益的便是醫療保險集團。上述這些例子,在「自由經濟」的旗幟之下皆被視為理所當然,可見在香港,要解決官商勾結 的問題,首要質疑的便是「自由經濟」的意識形態,揭露它隱藏著的讓資本家予取予攜的實質,否則只是枝節刪訂而已。

回頭看香港,收縮公共房屋、領匯上市、西九發展、數碼(地產)港、以至臨立會強行通過強積金、公共醫療開路給醫保集團、工商界主導教育改革、……等事件的 深層危機,乃是在於將各種公眾需要--衣食住行--放置於一個(進一步) 私有化/財團化的體系,然後加以抹煞;又或是索性不去討論一些「發展」項目是否有需要﹝例如迪士尼主題公園提供的工作質素、造成的環境生態影響和文化侵略 就乏人問津﹞就拍板上馬。所以,就算沒有了董建華、有「法例打擊官員瀆職貪污」,公眾對於這種由世界貿易組織推波助瀾、各國政權趨之若騖的全球私有化/財 團化浪潮下的「合法」官商勾結,還是須要窮追猛打的。何況曾特首做財政司司長時向財團大幅減稅退稅﹝直接造成所謂「結構性赤字」﹞、做政務司司長時又力主 西九單一招標、不惜扭曲民意、為供養小撮人免費政治午餐的畸型港式功能組別選舉制度護航,大家還會質疑曾特首打擊「官商勾結」的「決心」嗎?


如何制止官商勾結?

上述有關官商勾結的情況,相信讀者應該可以掌握得到,並提出相應的改革要求。例如要求政府行政和立法機關由普選產生、建立讓基層市民能民主參與監察的公營 服務制度,防止金權、極權和官僚統治;制定反壟斷法、讓市民大眾重新取回被財團瓜分的經濟社會生活空間等,皆曾經有不少人提出過。

在香港,我們浸淫在單一的新自由主義、市場殺戮為本的世界觀中太久,生活成了不斷地依循既有模式:大家出賣時光、社區生活和健康(超時工作去從事所謂生 產),也出賣地球、剝削後代及弱勢社群 (去進行消費及棄置)。這種生活的劇本,則由掌權的超級財團和當地政府寫成。難怪Paul Kingsnorth在 Democracy is Dead一文中提出,當今之世,無論普選出那一個黨派、政團去執政,都難望打破人民的困局,因為不去突破基本的政經體系,及其文化附庸,自主生活根本是遙 不可及。

歸根結柢,膜拜「富裕」、「先進」﹝其實往往是剝削和浪費的同義詞﹞的圖騰,錯將以大企業為準軸的發展模式等同為社會進步,就是大家去策動、容許、或佯作 不見那鋪天蓋地的官商勾結的根源。在這種形勢下,個人或社群若果不進入或要叛離那個以財富積聚及國族富強為旗幟的「世界經濟秩序」,便會被視為「落後」及 「危險」。大家可以容忍強國為開發環境「資源」而製造戰爭,卻不讓依然享有一點自主自在生活方式的部族、群落,背向鼓吹弱肉強食的所謂「自由貿易」而有其 喘息的機會。

我們要不成為官商勾結每天去「攻打桃花源」的幫兇,為現在和未來帶來更大的損耗和苦難,就必須著著實實去認識我們現在身處之境是如何地局限。畢竟,官商勾 結都只不過是這個主流世界失去想像和希望的一個表徵罷了。重尋衣食住行各方面的真正需要,重建種種被遺忘、被壓抑、被低貶的生活/生命技能/技巧,讓幫 助、關懷、人道、負責、尊嚴的自主含意重現,不用財團及統治機制挪用去作粉飾昇平之用--這才是我們作為短暫的地球過客的一點倫理責任。

﹝思利治是一個三人小組,成員包括有機園丁、閣樓書店店員和政策研究員。﹞

6月 02, 2005

世貿與就業:香港建造業的例子

香港政府於1997年6月,在事前並無進行任何公開諮詢的情況下,簽署《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下稱《世貿採購協定》﹞。根據這項協定,所有決策 局、政府部門以至包括機場管理局、房屋委員會、房屋署、醫院管埋局、九廣鐵路及地下鐵路的公共機構,對所有貨品及某些服務的採購,若合約的價值超過某個限 額,都會受到《世貿採購協定》的規管。換言之,政府和公共機構在進行採購時,其他《世貿採購協定》成員國的供應商所獲得的待遇,不能「低於」本地的供應商 所獲得的待遇,即符合世貿所謂「國民待遇」的原則。


《世貿採購協定》範圍廣闊

在建造服務來說,該價值約等於五千萬港元的建造工程合約。據政府效率促進組2002年的資料顯示,政府基本工程及基建保養的合約價值平均達一億四千七百萬 及四千八百萬港元,可見《世貿採購協定》的涵蓋性。除了香港外,現時加拿大、歐盟十五個國家、冰島、以色列、日本、南韓、荷蘭(阿魯巴)、挪威、新加坡、 瑞士、列支敦斯登和美國也有加入該協定。在大部份國家裡,公共機構的建造服務採購,有關合約的門檻價值也大約是五千萬港元,不過以色列的是八千五百萬港 元,日本及南韓則是一億五千萬港元。

香港建造業近年的失業問題十分嚴重,業內失業率一直高達全港整體失業率的兩倍以上。香港的建築地盤一直以聘請散工為主,工人缺乏基本的職業保障;政府近年 收縮公共房屋的政策,更對香港建造業工人的失業和開工不足問題雪上加霜。另一個社會上較少人留意到的問題,是建築工程採用預製組件對本地就業的影響。

本港建造業近年流行採用預製組件,即把部分工程的半製成品或組件預先製造,然後才搬運至最後應用的地方安裝。建造業檢討委員會曾指預製技術是高效率的建築 方法,認為可有效減少物流管理、工程監督、環境污染和物料浪費的問題,但必須以工廠生產模式才能取得規模經濟效益。這意味著採用預製組件會影響對建造業的 人力需求,因為本地建築地盤有可能會被預製工場取代成為工人的主要僱用場地,但這些工場卻不一定設於香港,而地盤對技工的需求亦會因此大幅減少。


大幅減少本地就業機會

根據經濟發展及勞工局2002年的資料,房委會的建築工程中的預製組件大部份在內地預製而成,以混凝土用量計算約相等於建築工程中兩成的工作;於公共工務 建設採用的預製組件當中,亦約有高達75%在香港境外製造。政府承認根據地盤作業的估計,公營房屋工程採用的外牆、牆版間隔、灶台、洗滌盆、鐵閘和套裝木 門的進口預製組件,於1999年時價值高達21億元,當年就最少做成二千二百多個技工職位流失。勞工團體估計造成的影響更遠超此數。

過往不少勞工團體一直要求政府增加公共開支,加快基建和解決市民住屋需要,增加建造業工人的就業機會;更要求政府以優先促進本地工人就業為招標原則,包括 在工程建造合約中,訂明預製組件的工序應全部或有一定比例在香港進行及組件在本港進行測試。

但是香港政府認為如果這樣做,便會違反《世貿採購協定》訂明採購機關在揀選產品或服務供應商時,不得採取當地含量、技術許可、投資要求、反向貿易等鼓勵當 地發展的手段的規定,對國際貿易造成障礙,甚至有可能因此受到各國的貿易制裁。換言之,就算政府投資基建和興建公屋,認為由於《世貿採購協定》的限制,不 會在工程合約條款中規定承建商必須採用本地供應商的預製組件,大幅減少所能創造的就業機會。


鎖緊「投資的去管制化」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在較早時回應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的質詢時指,由於內地的成本遠低於香港,預製組件在內地製造符合「成本效益」。而如果香港退出《世貿採 購協定》,便會影響「國際智囊組織」對香港的評級,損害香港的形象,使外國撤回對香港的承諾,令本港的供應商在外國的採購市場中受到歧視。至於把合約分 拆、使合約價低於門檻限額的做法,則更是「逃避和違反國際義務」的行為,可能受到「報復性貿易制裁」。結論是香港政府維持現行政策「最符合香港的利益」。

香港政府似乎不知道其他國家在門檻金額以下的採購活動,也有保留若干的國民優先政策的例子,例如美國雖然是該協定的簽署國,但美國的聯邦採購法仍然規定,在門檻金額以下的採購項目,必須購買美國國內供應商的產品。

有人形容香港一直是一個市場全方位開放的城市,因此世界貿易組織及有關的協定對香港的影響不大。姑且先勿論這對香港的描述是否符合事實,但上述例子清楚說 明,世貿部分協定的本質是把「投資的去管制化」鎖緊,把由不民主政府所作出的政策,變成﹝像是﹞無法逆轉的既成事實,意圖消除民間要求政府平衡公共利益與 貿易考慮的聲音、嚴重威脅本土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