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03, 2010

關注酸暴力

近日本港發生多宗鬧市高空投擲腐蝕性液體傷人案,造成人心惶惶。有議員便建議政府在各區大裝「天眼」高空監察系統,有規模地監控行人的一舉一動。撇開這些系統的效用﹝清晰度和盲點﹞不談,恐怕對市民的私隱權也造成很大的威脅。

向人投擲或淋潑腐蝕性液體﹝例如鏹水[強酸]﹞是一種嚴重的暴力行為。總部設於英國的「酸倖存者國際信託組織」﹝Acid Survivors Trust International﹞ 把這種行為稱作「酸暴力」(Acid Violence),施暴者的意圖似乎不是要受害人死亡,反而像是要使受害人的身體﹝特別是容貌﹞﹝終身﹞毀損。

酸暴力多發生在亞洲地區,但在世界各地都有出現,通常大部份受害者為女性。在孟加拉、印度、柬埔寨、巴基斯坦、阿富汗甚至中國等地區,潑酸的行為往往是家居暴力的一種﹝受害者包括小孩﹞;或是有人因求愛不遂而報復;或是男方不滿嫁妝;或可能只是對所謂「不守規矩」﹝如「去上學」﹞的婦女的一種懲罰 (註1)。由於執法部門緝兇不力,腐蝕性液體又隨手可得,﹝性別﹞壓迫和暴力便很容易以酸暴力的形式出現。在很多個案裡,受害人即使經過治療也永久失明、毀容和傷殘,有些更受到社會人士的歧視,需要醫療、法律、經濟和社會等多方面的支援。

事實上,在「(所謂)鏹水彈事件」 (註2)發生之前,香港一直不時發生以鏹水作為兇器的案件,根據新聞報導起因往往是一些感情或金錢糾紛,受害人身體均受到嚴重的傷害。例如去年一月,屯門一名老翁因向妻子索錢不遂,便隨手向妻子淋潑鏹水,嚴重灼傷對方臉部,其女兒阻止時亦遭殃及池魚。每次聽聞這些手段狠毒的案件,筆者都有一種慘絕人寰的感覺。

「正常使用又如何?」即使如此,對市民大眾來說,在市面輕易可買到的腐蝕性液體,本身就是一樣十分危險的用品。阿拉巴馬科學院期刊最近便刊登一篇論文,分析美國在1996年至2006年之間誤用強酸或強鹼性通渠劑導致的意外,研究人員認為雖然傷亡率不高,但所造成的後果極嚴重﹝如64%頭部受傷個案涉及眼球﹞,必須對這些腐蝕性物品的使用和儲存進行檢討 (註3)。香港間中亦發生市民誤用腐蝕性液體的意外,如把鏹水倒入淤塞的渠管,因急速發熱膨脹而出現倒灌傷及自己,或使渠管破損洞穿而外濺;甚至清潔時把鏹水加入漂白水,吸入釋出的氯氣中毒傷亡。

現時香港市民不分年齡皆可輕易在五金舖或化工原料店買到散裝鏹水﹝即濃鹽酸、硫酸或硝酸等強酸或其混合物﹞。有些店舖更沒有遵守消防處的指引,未有在包裝加上展示化學標籤及中英文警告字句。這類腐蝕性液體對人是非常危險的。它可對眼睛、耳朵、皮膚和身體其他部份瞬間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例如濃硫酸遇水產生高熱,加上是強酸性、強氧化性和脫水性,可燒毀和溶解皮膚組織﹞。威力如此強大,卻又價格廉宜、容易購買和即時可用。

可是,一般市民普遍未曾受過相關的安全訓練,未必知道這些腐蝕性液體的化學性質和危險、安全使用的方法和裝備及進行急救的必要步驟。其實,普通的家居渠管淤塞﹝食用油污及頭髮積聚﹞,有其他更安全和環保的預防和通渠方法 (嚴重淤塞應請教專業人士)。這些腐蝕性物品帶來的少許生活「便利」,與它帶來的風險比較實在不成比例。

香港現時其他消費品如食品和電器,若政府發現對市民有潛在危險,都會主動要求廠方或代理回收,為何對一般市民這樣危險的腐蝕性物品,政府卻採取雙重標準?

孟加拉在2002年時引入法例,嚴格限制腐蝕性物品的出入口、使用和廢物處理,結果酸暴力由當年的367宗大幅下降至去年的115宗,減幅近七成 (註4) 。筆者強烈建議政府馬上修例,禁止店舖售賣如鏹水這類強烈腐蝕性物品予一般消費者﹝工業用途除外,持牌人士購買前須先登記資料和購買分量﹞,違者施以重罰。如一定要售賣給普通市民,最低限度應規管這些物品的濃度上限和容器設計。

長遠來說,要杜絕酸暴力,除了依賴當局有效執法外,還必須透過文化行動使民眾意識到有關問題為害之烈,共同反對各種形式的歧視和暴力。

註釋:
1. 參考http://en.wikipedia.org/wiki/Acid_throwing#Attacks_in_South_Asia
2. 在旺角擲下的,據說是「飛魚牌」通渠水,可能是氫氧化鈉濃液之類的強鹼,未必是酸液:但必須要指出一點,若不幸被這些腐蝕性液體濺及眼睛,一樣可導致失明。
3. Ronald N. Hunsinger and Joy J. Al-Massaad (2009), “Drain cleaner accide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a retrospective epidemiology study”. Journal of the Alabama Academy of Science, April 2009.
4. Acid Survivors Foundation (ASF) (2009). VOICE, Issue 20, Sep 2009, p.13. Bangladesh: ASF.

1月 12, 2010

反對高鐵變成支持高鐵?

政府的高鐵方案毀人家園 (e.g.菜園村),當然要反對。但若改以新界錦上路為總站,日後的發展恐怕會將新界西北地區大翻轉。

新界西北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是環境修復和生態保育(和嚴
懲破壞),而不是以「已被破壞」為理由再作進一步的破壞 (美其名為「發展」、「副都市化」)。

筆者最擔心的是,任何 (由上而下)的宏大規劃藍圖,即使是說得如何漂亮的「可持續發展想像」 (e.g. XX專業聯盟的「新」高鐵「民間」方案),在行政霸權、既得利益、專業壟斷...的氛圍下,難保不會遭受扭曲,成為剝削機制的一部份 (厚道點說,是「好心做壞事」)。反對運動若不對此存疑,甚至以此作為訴求 (之一),不但非常危險,更是自我矮化。

至於增加新界居民的合理工作機會 (包括但不止於合理就業),這點筆者是贊同的,但是難道投下數以百億元計的公帑,製造出來的一樣只能是一些待遇兩極化的城市工商服務業工種?(相對來說,透過興辦就近社會服務和支援社區經濟/有機農業等去創造更多尊嚴工作機會/支持另類生活的構想,「民間」方案卻少有提及)

其實,正如陳景輝所說,不想「天天重覆生活於懨悶壟斷的商場」,筆者也不想港式大都會的發展邏輯,被複製到新界鄉郊的每寸土地上/下。

已所不欲 ,勿施於人/後代/萬物/眾生。


延伸閱讀:我們不接受高鐵環評 (筆者是聯署者之一)

1月 10, 2010

(轉載) 陳景輝《香港家書》

近日「八十後」這個概念甚囂塵上,可筆者對它沒有好感,因使用它的人有意無意間把階級矛盾簡單約化為世代矛盾 ,有淡化「官商勾結」的效果。

以下是陳景輝在港台「香港家書」中,致信財政司長曾俊華的全文 (2010年1月9日)。輝仔,說得太好了,您是港人之光,謝謝您!

曾司長:

近期很多人談論「八十後」,包括你在內的政府官員,時事評論員,甚至社會學家都在討論此事。一次,我讀報時翻到娛樂版,赫然發現連新晉明星的名字後面都添上了一個新的形容詞,是為「八十後」。此類說法可能出於善意,但我認為部分郤有點捉錯用神,譬如,曾司長你在個人網誌中提到,相比上一代,我們「八十後」這一代不只關注置業問題,反而關注物業有甚麼設施,泳池有多大,私隱度是否足夠等。其實我們一群「八十後」讀過文章後,簡直「O?嘴」,覺得當中有些事被完全搞錯了。因為我們所關注的不只是自己的私人會所或物業會所泳池的大小等,而是一座城市的命運。我們對家庭的觀念不只局限於私人屋苑,而是整個香港的未來,我們的城市,可有尊重和守護自己的果實?不論這些果實是我們辛苦累積的公帑,抑或是植根多年的社區。

不過,這個私人會跟整個香港之分,可能是「八十後」這個世代論爭很重要的面向。曾司長,其實這個面向有歷史淵緣。翻開有關香港城市發展史的書籍,我懷疑今天的新城市廣場是我們這兩代的分裂點,我何出此言?話說八十年代初,新城市廣場落成時,我知道你們這一代都認為這廣場是城市代現代化和進步的標誌,是文明的所在。因為當時香港尚有很多木屋,大部分地區都欠缺完整的城市規劃,於是這個位於新市鎮,擁有噴水池和密封消費空間,及貨品上有射燈的地方,你們這一代就會認為是好的環境,這些就是城市的進步。30 年後,這就可能變成是西九龍的廣場。分裂點在於我們這一代成長時不再是城市廣場有如奇葩的經驗,而是我們「八十後」每天放學就會到附近的商場,放假和週未就走遠一點,去更大型的商場,更誇張的是,每逢節慶,我們就前往港島中心最龐大的商場閒逛,遊遊走走,這些重覆的經驗佔據了我們「八十後」在城市空間生活的大部分時光。我們感覺不到那種進步和文明,感覺不到那種城市改善的經驗,反而是一種懨悶,一種千篇一律。裡頭都是一式一樣的跨國名牌,消費場所都是無歷史、無街坊、無故事的地方。所以,曾司長,我不知你是否同意,新城市廣場就是我們這兩代的水嶺。如果我們這時還有向前多踏一步,就不是重覆八十年多初,興建更多新城市廣場,而是應回頭過去,看看這種發展遺忘了甚麼東西。

其實這種捉錯用神,除了源自城市空間經驗外,我發覺很多人,包括曾司長你在內,都用了一本本地社會學者呂大樂的著作《四代香港人》,裡頭有不少觀點都被應用到反高鐵運動的「八十後」身上。我認為都是這一句,捉錯用神。何解?該書的眼鏡及框架都是來自上一代人,它把世代之爭解釋為下一代能否上上位,上一代是否霸佔社會位置和機會,故此我們這一代的不滿和示威皆因我們要有上位的機會,增加改善我們的薪酬和工作待遇等等。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大部分反高鐵運動的「八十後」青年有穩定職業,部分是兼職散工,都能糊口,亦有部分正在讀書,尚未工作。但我們的訴求完全不是改善工作待遇或爭取上位。就算你給予我們一個位置,加人工給我們,都只會為我們提供更多資源去參與社會改革,希望介入社會,不論是你或是其他各大報章傳媒,不停引用的「四代香港人論」,上位與否,我認為不單是一種誤解,更是一種誤導,令整個社會以為只要改善經濟,只要提供就業,就能解決我們的訴求,這是再一次錯用神,完全irrelevant 。

到底我們的訴求是甚麼呢?曾司長,你可趁此機會聽清楚,我們爭取的不是經濟改善,亦不是報紙訪問我時所說的民生,亦不是傳統的普選問題這樣簡單,而是要回歸城市空間政治。可能對很多人來說這是一個陌生的觀念,但對我們這一代來說,這是一個清楚的訴求。其實我們不是2009年底才出現的「八十後」青年,其實早在三年前天星皇后的爭論中,我們這班人當時己經出現。再遠一點,其實我們是來自社會運動,如你尚記得囍帖街的清拆,那時街坊和街道都是生氣勃勃,強行被清拆。在2009年,我們八十後青年之間有一個笑話,甚麼是真正的「八十後」呢?當很多人問我們時,我們會自言自語說,真正的「八十後」是菜園村年過八十的高婆婆!我們之所以走出來,是因為我們記憶和信念中,我們見到香港真正重要的地方,是一些勞苦大眾、屬於城市平民的社區,是屬於他們的家園,屬於他們的故事。我們走入社區,去到菜園村,我們可以在這些地方感覺到生氣勃勃,感覺到每一個住在那裏世世代代的香港人,植根在該處的勞苦大眾,能夠講出他們是怎樣來的!我們是「一個跨世代的合成主體」,我們記住的是比我們年長很多的一代,不過未必不是住在半山,而是住在平民大眾社區的老街坊,他們的故事很重要。我們的城市不應只被大商場壟斷。如果真的要說我們的訴求是甚麼,我們只是希望我們這一代人,可以令下一代人,不會像我們「八十後」般天天重覆生活於懨悶壟斷的商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