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02, 2012

劉山青

全港都在談論陳光誠和何培蓉,我想起劉山青。

1980年,內地民運人士王希哲被判刑十四年,三十歲未到的港人劉山青到廣州救助王希哲的妻子,結果被公安拘捕,並控以「反革命罪」,判有期徒刑十年,1991年12月底才獲釋回港。

我一直很想知道,他在這十年浩劫裡,如何克服絕望。在如此極端惡劣情況下的體驗,對其他人來說是非常寶貴的。

恰巧昨天,在職工盟發起的五一遊行遇見他,便上前詢問。怎知他說:「當時,我把每一天看成是一個routine (常規),每天就是讀書、運動、進食、勞動和睡眠,由於有規律的生活,才不會精神錯亂,才能熬得過去。」

但是,在這樣的全控機構的陰暗囚室內,每天過著一模一樣的僵規生活,他怎樣保持希望?怎樣培養生存之勇氣?如何不會失掉個性?

當 日他刑期屆滿前夕,一個幹部走來與他談判,問他願不願意悔改。他完全知道:若答「不悔改」的話,極有可能是另一個十年的牢獄生涯,卻仍然堅持不肯簽悔過 書:「因為我要同不義政權鬥爭到底!」。堅實的信念,使他像卡謬筆下每天重新推著石頭上山的薛西弗斯一樣,不向命運屈服。

曾 與他同是中五同學的梁振英,後來入了理工學院,今天已是香港特首;但他這位當年曾是香港大學學生的人,今天仍是住公屋、積極參與社運 ── 我親眼目睹的,包括2003年他上街倡泛民「倒董」,但泛民少人理會;2008年北京奧運火炬手到港期間他在尖沙咀舉起關注中國人權示威牌,一人被無數紅 衣人團團包圍著的震撼情景;當然還有多次在遊行集會中遇到他。

他說正準備退休 (他在庇護工場擔任導師) 、「享受人生」,例如多潛水、看他最愛的哲學書之類。對不起,山青,我不相信不會再在街頭示威時碰到你,雖然我知道,你已結結實實地活了六十年。

曾 在納粹集中營活下來的存在主義者弗蘭克說過:「了解自己為何而活,承受得住任何煎熬」。我今天終於知道,能夠推動無數的內地民運人士和本港的劉山青等前 輩,在苦難面前克服個人的無力和頹喪感,就是這種追求意義的意志。我們當然不可能人人成為民運烈士,但我們每個人都要自我負責。願這篇短文的讀者,在面對 某些艱難的日子時,都能因為有某種生命中為什麼而活的目的,披荊斬棘,走出獨一無二的生命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