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01, 2001

預算制定 公民有權參與

keywords: 財政預算

﹝本文原載《蘋果日報》, 2001-12-10 。(原名: 「公民有權參與預算制訂」) ﹞

對政府的財政狀況不斷公開作出警告的同時,新任財政司司長向各政黨進行來年度財政預算案的收入建議諮詢。本文的目的是討論香港特區政府成立而來的財政預算 過程,並且從國際間近年強調的財政透明度和公民參與的角度去評價整個過程的流弊。

過去數十年來,在殖民地政府高度集權和科層化結構下,政治權力不成比例地高度集中於中央,財政大權一直由少數人士如財政司和財政科高級官員所壟斷。這種決策方式隨著舊殖民管治的終結應該有所改變。

預算所包含的不只是政府的一項宣言,更是最基本的公共政策制定。公民的觀點是否能在財政預算的編制過程得到決策者的充分考慮,是經濟政策民主化的具體指 標。可惜,在目前高度行政主導的政制下,特區政府的預算制訂的仍舊未能開放讓市民有效地去參與,將預算制訂與公眾近年對財政分配的要求劃上一道鴻溝。


缺乏透明度的預算框框


財政司司長及其他高級官員,組成了掌管公共資源分配大權的官僚精英。這個小組以閉門會議的方式,在財政預算案發表前多時,經已決定來年的財政預算策略和政 府開支的優先次序。例如,在經常開支方面,來年政府可用以推行新措施的未定用途款項,便經已受到在財政預算策略所設下的容許增長率所限制。但是這些財政預 算策略及政府開支優先次序的篩選準則及其合理性,卻從未在預算草擬過程中公開讓市民討論,只在財政司司長提交預算案予立法會時才讓公眾知曉。雖然預算會詳 細列出總目下各政府部門的分目開支,財政司司長亦會照例在預算案演詞中宣讀所採取的財政策略,但屆時公眾已難以挑戰經歷差不多整年時間才制定出來的預算案 其背後的框框。這種缺乏透明度的預算制定方式,大大地規限了公眾檢視社會發展的目標與財政分配格局的關係可能性。


立法會淪為橡皮圖章



公民透過民選議會,可以間接控制政府的運作,這是支持代議政體者所普遍認同的。在預算案的草擬階段中,財政政司長會於每年大約七月至八月及十月至十一月期 間接見立法會議員,分別收集對開支及收入建議的意見。庫務局局長會於財政預算案發表後致函議員,解釋對建議的安排,但這些解釋只是重申政府的施政方針,並 沒有保證建議受決策者認真考慮和交待。

雖然憲制上香港立法會擁有批准政府開支的極大權力,但實際上立法會卻往往不能運用這項能夠制衡行政機關的財政監督權。立法會的權力主要受到以下多方面的限 制:組成方式的保守性﹝就算到第三屆立法會,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亦只增至30人﹞、分組投票機制,及規定議員只能提出削減開支動議,不可提出任何可導致政 府開支增加的修正案的規定。換言之,當行政主導的集權體制主導了預算的編制時,公民透過對議員和政黨的監察以圖修正公共預算的能力,又因立法機關權力受到 重重制肘而變得甚為薄弱。


沒有公民參與,何來公信力


事實上,香港市民在預算過程的參與極為有限。除了在財政預算案的草擬過程中,不少專業團體和工商界人士會獲得財政司司長的直接接見外,目前特區政府並沒有 一套劃一的準則去規定諮詢程序,例如諮詢的時間、對象、方法,使市民向預算的決策制訂提供意見和施加影響力。換言之,廣大的市民是完全被排拒於財政預算的 草擬過程之外,對資源的分配和利益的分佈的決策層面沒有獨立的參與空間。就算民意調查機構或媒體在此階段收集民意,市民也不知道政府?頭誰會去留意、分析 和整理民意資料,也不清楚這些民意是否會獲決策者的認真考慮和交待。

現時距離下年度預算案的發表還有四個月,在貧富懸殊、特區政府公信力不斷下挫時,特區政府應該亡羊補牢,採取措施改革過往黑箱作業的預算制度,包括即時展 開公眾諮詢,及提早宣布預算案,增加公眾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參與經濟政策的機會,特首更應盡快向公眾交待政制民主化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