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晚的騷亂,到今天仍有許多評論只指責示威者的行為。我基本上主張非暴力抗爭,但必須指出,我們必須從衝突發生的社會脈絡,才能全面理解事件。例如年
青人感到機會結構的封閉、制度化渠道 (包括和平集會)
的失效、文化身份認同的受壓,這是社會矛盾的角度;幾年以來狼英政權全面的社會控制手段,特別是自前年以來的黑警虐行;還有當晚警方的處理手法,與示威者的互動過程等。如果把這些被忽略了的歷史、結構和脈絡等因素納入考慮,當晚的騷亂,其實根本是一場官迫民反,根本是遲早發生、雨傘運動失敗後可以預見的計
時炸彈;而且高壓現況不改善的話,相信陸續有來。我們不希望見到流血,但不要忘記暴政往往是滋生衝突的始作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