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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18, 2012

民主不是賜予的*: 每人一小步, 香港一大步,呼籲港人團結爭取普選

各位市民:
梁唐之爭, 出人意表: 共產黨鬥地產黨,結果爆出驚人內幕。
早一天, 有些市民還會對某位特首候選人存有憧憬。
但是,昨晚 (三月十六日) 電視辯論的訊息很明顯:要解決當前的政經亂局,我們再不能依靠由小圈子的選舉委員會制度所產生的特首。
原因非常清楚:唐英年上位, 香港的金融地產霸權,繼續猖獗;梁振英上位,香港的人權自由,笈笈可危。(+)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敢對香港的金融地產霸權說不的特首;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敢對中共的殖民壓迫說不的特首。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以香港普羅市民利益為依歸、對香港普羅市民問責的特首。
我們需要的,是由真正普及而平等的選舉產生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機關。
而真正的民主選舉,肯定不會是由上而下賜予的。
只要我們看清楚這點,不再等待專制政權的施捨,不再幻想金融地產霸權會收歛,不再依賴政客作我們的代理人。
政治就是眾人之事
「政治」從來不應該是上而下的僵化統治;「政治」應該是由民間社會內部發出的民主自管,這才應是香港市民堅持捍衛的政治。政治從來都不應是被動的旁觀,而應永遠是公民自主參與的社會自治。
只要我們不再妄自菲薄,自貶為電視機前的無力觀眾;只要我們緊記「歷史由人創造」的道理;只要我們回憶2003年七一大遊行五十萬人和平示威遊行的自豪和威力;只要我們信任團結的力量,在當前人人熱血沸騰的社會氣氛下,今次,我們是絕對絕對有機會爭取到普選的。
普選將要出現。我從來沒有像今晚這麼樂觀過。我從來沒有想過,香港會有真正全面普選的一天,而且離得我們這麼近。
我們將會終結特首選舉的小圈子制度,我們將會終結畸形的功能組別選舉制度,我們將會終結鞏固既得利益和官商勾結的政治制度。
我們將會建立讓普羅市民能民主參與監察的公營服務制度,我們將會建立防止極權、有效減少濫權、金權、官僚統治和黑箱作業的民主政治制度。
所要的,只是我們齊心地、勇敢地踏前。我們這代人每人的一小步,將是香港千秋萬世的一大步。
各位市民,上街吧!

註:
* 方勵之先生的名句。
+ 當然,觀乎梁振英與財團(特別是中資) 的關係,他一旦當選,地產霸權可能一樣猖獗。

2月 19, 2012

歡迎新舊移民、反對官商勾結、反對殖民壓迫、建立自主香港

1. 香港基層 (八十歲後、家庭主婦、紮鐵工人、家務助理、中港家庭、長住外傭和其他廣大勞工階層) 都是在高度富裕繁榮的城市背後,為香港這個「神話」,付出血汗辛勞、青春健康、甚至寶貴生命的無名英雄,多年來對香港本土,累計不能幣值化的貢獻,他們能理直氣壯地使用香港資源,不是因為他們幸運,而是因為長年辛勤付出,這是個高貴可敬的理由。

基層市民胼手胝足, 漸漸養成「節約自然和社會資源」、鄙視「不勞而獲和吞食集體勞動成果的人」的心態。

對外來的蝗蟲來說, 蝗蟲行為是生物求生和繁殖本能所必須,沒有道德上的對錯; 但對本地農民來說,蝗蟲侵蝕莊稼,是個巨大的災難。

那些「不勞而獲和吞食集體勞動成果的人」,被比喻為「蝗蟲」(或老鼠、寄生蟲),鄙視「蝗蟲」成為基層的行為及評價基礎,即基層生存心態的一部份。

2. 香港是移民社會,香港人口包括本港出生、中國內地移入、不同國籍和不同族裔等人。另一方面,香港的本土意識自七十年代開始冒起,「香港人」的身份開始確立,大眾傳媒和植根於本土的社運開始出現。

2003 年七月一日的五十萬人大遊行、灣仔利東街 (囍帖街)的重建、天星鐘樓和皇后碼頭的遷拆、高鐵工程/菜園村清拆等事件的爭論及所激起的保育運動,反映本港新生代力量的冒起及具自我批判的新本土意識 的出現,他們很多人厭惡港式大都會的懨悶發展邏輯,抗議行政主導管治為小圈子經濟利益服務,反對發展主義淹沒社區歷史、破壞社會資本和摧毀平民家園,關注 香港這個高度資本主義、但每天蠶食獨特本土文化和共同回憶的城市,能否享有永續的未來。


3. 近年透過「自由行」、投資移民、專才計劃、雙非生子(即父母雙方均為大陸人)和單程證等方式,大陸人和其後代近乎不受限制地不斷湧入香港。他們部份人的行 為、習慣 和態度,滋擾本地風俗民生,成為本地人的話柄。與較早年開始進入香港底層的大量新移民婦女 (其配偶多是本地男性勞動階層)和兒童 不同,這些大陸人除低收入人士外,還包括國內的城市中產和從貪污腐敗的黨國資本主義大富起來的權貴階級。

本地 的大財團和寡頭壟斷地產商透過官商勾結影響香港政府的政策,強化「自由行」,方便資本累積,撈盡好處;「自由行」加劇租金上漲,逼走小商戶和老舖,連鎖集團商店進佔,令經濟社會生活空間變得更為懨悶和缺乏個性。旅遊業一支獨秀,支配本港零售銷售業。加上大陸防洪排洪的政策, 引致大量熱錢黑錢北來, 再加上西來熱錢, 進一步扯高樓價和租金。

中低階層的本地勞工若非受僱於需求旺盛的經濟部分,最低工資和人工上升抵不住日常生活的消費通脹和租樓置業。

4. 在這些大陸人口當中,有人不用在香港居住, 但可炒賣香港樓宇; 有人不用在香港居住, 可投票種票。 兩者都可滅絕本土; 因為他們不用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若說什麼「蝗蟲」行為,這些小數害群之馬才配稱「蝗蟲」。

當然,若以「不勞而獲和吞食集體勞動成果的人」去界定「蝗蟲」,本地那班吸盡基層的血汗錢、吞噬社會財富的地產商,和透過官商勾結刮取民脂民膏、吃得肚滿腸肥的大財團 (及依附這些權貴階級的專業人士),才是蝗蟲之王。

5. 可是,民粹勢力在社會經濟危機時往往引導本土意識走向族群歧視的方向,早年的例子,包括所謂「綜援養懶人」的道德恐慌,以女性為主的單親家庭成為代罪羔 羊; 近年則是關於外傭居留權的爭論,移住傭工被視為純粹生產機器,在在投射出狹隘的本位主義和種族/階級歧視;這些民粹勢力的例子,包括「愛護香港力量」和以 葉劉淑儀為首的「新民黨」。

6. 有些人擔心,「蝗蟲」這個情緒字詞或有關的想像,會造成對所有大陸人的仇恨,引導本土意識走向族群歧視的方向,甚至牽連單非家庭 (即父母其中一方為香港人,另一方為大陸人) 和新移民。

7. 另一方面,在西藏和新彊, 整個漢族的湧入和集體行為已大幅度地把當地的文化價值和歷史文物連根拔起;這是每日對當地本土和人民進行著的殖民主義。

有些人 (例如專欄作家陳雲) 開始擔心這些不受限制不斷湧入香港的大陸熱錢和大陸人,加上本港的語文教育、國民教育、高鐵工程、旅遊業、珠江口宜居灣區規劃等政策,他們認為這是一種經精心策劃的文化侵略和殖民壓迫。

8. 香港的部份激進左翼人士,把批判的焦點放在近年在網上或報章傳媒流行的蝗蟲論,卻忽略本地基層的生存心態 ── 把他們的不公平的感覺,看作是對政經現象本質或自我的錯誤理解的假意識 ,也忽略本土可能面對的殖民壓迫 (不自覺的大漢沙文主義或文化民族主義)。他們不願去觸碰「公民權」的核心課題: 一個本港各階層各黨派均正熱烈討論和積極介入的話題。

9. 不過也有小部份人士,認同雙非子女有潛質成為香港未來的生力軍, 支持雙非子女和其主要照顧者有條件地在本港逗留,條件是居港七年、接受本地教育 (基礎教育和成人教育)和有正當學業/工作,之後才可申請居港權,但本港公民或其家庭成員有權優先享用公共服務 (緊急個案、有龐大界外效益或基於恩恤原則等情況下例外)。這是從「居港年期」和「家庭團聚權」定義本港公民權和居港權的嘗試,同時適用於是回流港人、 「雙非」子女、新來港人士、移住傭工、「八十後」和八十歲後。

故此,「單非」是港人家庭,享有公民權;移住傭工若住滿七年以香港為家,也應可申請公民權;但不通常居港者就喪失投票權。

他們也要求限制游資進出、限制投機炒賣、限制投資移民、反對中央集權、反對財團壟斷、以民生優先發展社會服務 ,和復興社區經濟等主張。

更有人建議改革充滿歧視和遭受嚴重濫用的丁屋政策。

10. 部份人士批判中港兩地權力集團勾結的同時, 也開始反思疏離本地基層常理世界的左翼論調,到底是拱手把意識形態戰場相讓,讓保守本土勢力奪取本地市民社會的領導權,並助長中共的殖民壓迫;還是有助面 對新本土意識出現的事實, 有助建構進步、民主、自主、保育、有生態和人文承擔的本土論述。

11. 資本流動高度蠶食本土文化,「自由行」又促進資本累積,可見資本可能是「自由行」的最大得益者。但殖民化同時可透過不受控制的外來人口湧入 (例如自由行和人口政策)、有系統的種票 (特別是發動有居留/投票權但非常住當地的人口)、國民教育、語文教育、高鐵、宜居灣等國家權力的行駛進行,這也是今天部份論者恐慌香港本土淍零的主要原 因。我們必須面對「市民 ─ 抵抗 ─ 國家霸權日益矮化/磨滅本土獨特文化/價值/身份」這個事實。

12. 因此,進步左翼人士和本土力量的共同針對目標,應該同時包括資本和國家霸權。

2月 08, 2012

港人身份 ? 香港主體性?


新香港人的身份,不應依靠刻板定型來建立;本土意識,不應依靠強分內外而催生。

族群仇恨與大漢沙文主義,同樣要踢走;本土力量與社運人士停止互相指責、研究合作之可能,其目的是要成就一個具自我批判的社群,對抗資本和國家霸權這批共同敵人。

對,不斷地自我批判而又分享共同歷史之可能,就是享有這主體性的新新香港人。


4月 24, 2011

反核是要向全球生命負責

1979年3月28日,美國三哩島核電廠爐心融毀並發生泄漏。1986年4月26日,前蘇聯切爾諾貝爾核電廠發生爆炸,大量高輻射物質被噴 到大氣層中,然後飄散至大面積區域,包括蘇聯西部和歐洲,災難造成數以萬計的癌症個案,包括大批兒童和青少年。今年剛好是切爾諾貝爾核電事故的廿五周年, 可就在3月11日,日本發生9級大地震,史無前例的地震和海嘯引發福島核電廠發生大爆炸。現時日本的核洩漏危機未有解決跡象,更繼切爾諾貝爾事件成為第二 件第七級國際核事故。

鄰近香港的大亞灣核電廠,距離香港市區僅50公里 (福島核電廠距離東京約250公里),近期更被揭發數度隱瞞發生核輻射洩漏事故。日本地震引發核事故後,令港人更關心大亞灣核電廠運作,多位專家學者信誓 旦旦保證大亞灣核電廠不會重演三大災變,而港府官員則多次指日本洩漏輻射對本港無影響,本港的輻射水平正常云云。而中國環保部的核安全官員亦曾表示,中國 的核設施安全「有保障」,中國不會因為福島核危機而放棄核電發展。

最近本港一群關注核電的人士,出版了一本《反核─向生命負責》的小冊子 (本書可在 http://www.greenpartypost.net/nonukes.html 免費下載),內容主要是翻譯多個對長年關注核能問題的外國人士的訪問。書中有許多發人深省的意見,在此時此刻提供非常重要的非主流觀點,節錄如下:

福島核災隱瞞了甚麼?

廣瀨隆 (1):

「(展示反應堆的內部圖片) 這是反應堆的底部。看看它的控制桿和電線、喉管等,複雜得如森林。電視上那些偽學者,走來向大家講些簡單說明,但這些大學教授懂些甚麼,只有工程師才知道內裏真貌。 [...]

「若我是首相菅直人,我會下令像蘇聯政府曾做的----在切爾諾貝爾反應堆爆炸之時,採用「石棺」的解救方法,把整個反應堆埋葬在水泥之下,就此也 下令全部水泥公司總動員,從空中傾倒水泥。因為要準備最壞的情況發生,這是由於福島有第一核電廠的六個反應堆及第二核電廠的四個反應堆,一共十個。只要一 個情況轉至最壞(中文譯按:即核芯熔解),那麼所有工作人員就須撤退,或會全部倒下。即,假如一個第一廠的反應堆完蛋,其餘五個都來日無多。我們不知道它 們完蛋的先後次序,但肯定會全部完蛋。如那樣的事發生,第二廠四個反應堆亦會相繼完結,可能全部完結。原因是我假定那些情況下,根本沒有工作人員可以留下 來操作。我說的是最壞的情況,但機率並不低。

「我認為所有提供資訊的媒界都有錯,他們專講蠢話,如 [...] 他們只會將接受劑量與CT檢查比較,但CT檢查只照一陣就完事,與這個有何相干﹗輻射之所以被測量到,是因為有輻射物洩漏了。這些輻射物進入人體而在裏面反覆輻射,正是危險性之所在。

可能高達一百萬人死亡:掩蓋不了的切爾諾貝爾慘案

珍妮‧謝曼 (2):

「WHO [世界衛生組織] 和IAEA [國際原子能機構]於1959年達成一個協議:若沒有另一方同意,則任何一方也不能夠發表有關(核能與健康)的研究報告。協議內容至今仍沒有改變。這一情況就如叫吸血疆屍看守血庫:WHO這個負責全球健康衛生的組織,在發表報告前竟然要向IAEA交代。[...]

「我發現這次 [切爾諾貝爾核電廠] 災難遠比我想像中的嚴重。受核輻射影響的人不但死於癌症和心臟病,他們體內的每個器官,包括免疫系統、肺部、眼球晶體和皮膚,無一不受到破壞。不單止人類,每一種曾被研究過的物種,不論是魚類、樹木、雀鳥、細菌、病毒、狼、牛隻,每一個生物系統都被核輻射改變,無一倖免。

任何劑量的輻射都不安全

艾拿‧布利凡 (3) :

「[...] 在體外和在體內接觸輻射有很大分別 。如果你站在一個會接觸到輻射的地方,只要你離開,你就不會再接觸到輻射。但 如果你吃下或吸入一個輻射粒子 ,只要它仍然有放射能並留在你體內, 它就會反覆輻照你的身體 。再者, 如果你吃下或吸入了一群輻射粒子 ,它們並非平均地散佈在你體內。 它們會集中停留在一處 。身體吸入的平均總劑量也許相對低,但某處的劑量卻可以大到 足以傷害那裡的組織並導致癌症 。

正因為這樣,日本在菠菜、牛奶和其他食物(還有水)中發現輻射才那麼令人擔憂。人們一旦吃下這些食物,就會持續接觸到輻射,增加患癌的風險。

前蘇聯的切爾諾貝爾核災難後,數以十萬計的的癌症個案中,大部份是因為人們吃下受輻射感染的食物造成。

最後,不同的接觸到輻射的人,也有很不同的結果。跟成人比較,小童更易受到輻射影響。一個胎兒在子宮裡只要接觸到10毫希的輻射,出生後十五歲前患上癌症的機會就會倍增。因此 小童和孕婦食用受輻射感染的食物和水是特別危險的 。

報章聲稱福島核電站至今洩漏的總輻射量相對少。如果是這樣,對人類健康的影響也相應少。但我們不能因此說洩漏的輻射是「安全」的,因為有人是會因為洩漏的輻射而患上癌症。 更重要的是,我們現在並不知道還有多少輻射會洩漏 。

核能──污染、危險、昂貴

卡汾‧甘培斯 (4) :

「核能的每個生產步驟都會排放污染,由開採鈾礦、選礦、提煉、濃縮、反應堆使用的鈾燃料,到最後留下的輻射性核廢料。即是說,核污染是永久不滅的。譬 如說,美國內華達州的猶卡山曾被建議用來儲存核廢料,而美國環保局要求的是100萬年的監管,即是說連美國聯邦政府都承認核危害可達100萬年。但真實的 情況更壞,因為有些放射性物質,像碘-129,它的半衰期是15,700,000萬年,將這個數字再乘大約10倍可得出它的「危害持續性」,即157百萬 年;而美國環保局只承認100萬年的危害。可見核能帶來的污染問題是多麼嚴重。其實污染已從第一步的開採鈾礦開始----這些鈾礦,在美國多數是在印第安 人的土地上開發,在澳洲、歐亞大陸或西非,也是在原住民的土地上開發。
[...]
另外一項危險就是,核能去到哪裏,哪裏就可能有核子武器。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認為有四十個發展了核能的國家,都可以在短時間內利用核能技術發展核武。這在歷史上是曾經發生過的,例如1974年的印度。所以,核能的另一項危險就是核武擴散。
[...]
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容許核電廠例行地將核輻射物質排放到水裏。所有核電廠為了冷卻的需要,都建築在水邊,而且更可以順勢將輻射物質排放到河流、湖泊、海洋。
[...]
核能工業希望大家相信核電廠絕不排放溫室氣體,但實情卻相反,尤其是在核燃料鏈的起首階段,需要大量能源,其中大部分來自化石燃料。需用化石燃料的工序包 括開採、選礦、加工處理,特別是鈾濃縮的過程。在美國有兩座於1950年代設立的鈾濃縮設施,其中一座現時仍運作,它們均依賴兩座燒煤的發電廠,藉此將鈾 濃縮。燒煤產電非常污染。這兩座濃縮鈾設施所需電力為全國用電量百分之一,數十年來皆如此。此外,過程中亦排出大量損害臭氧層的氯氟碳化合物(CFC)。 因此,核電確會排放溫室氣體和損害臭氧層的化學物。 」




核電是門以萬億元計的龐大生意。自三哩島和切爾諾貝爾事件後,歐美的核電發展表面上略為收斂 (法國例外) ── 跨國核工業集團過去二十多年便一直瞄準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能源市場,近年更以應付全球暖化為藉口,要在這些缺乏民主監督的地區內大展拳腳。大亞灣的 一、二號反應堆,便是法國費米通公司(Framatome)的壓水式裝機,以及英國通用公司(General Electric)的發電機,當年便有一百多萬香港市民簽名反對大亞灣興建核電廠,惜無法扭轉黑箱決策和黑箱作業,未竟全功。現時中國政府更希望增加核能 發電的規模 (李小鵬[李鵬之子]便參與其事,主持華能電力),以無限量的國家資金支援,正在興建和計劃興建的反應堆就有240台(其中34台在廣東),勢令數以億計人口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 脅。

可是,正如上文指出,核電涉及龐大的風險、社會和環境成本 (風險不等同那個由專家「科學地計算出來」的出錯機率,而是[在實際上十分有限的運作經驗下估算出來的所謂]機率乘以可能發生的後果)。單單核電廠不斷產 生的核廢料,其毒性半衰期短則數百年長則數以(百)萬年計,其處置是個棘手的問題 (各國幾十年以來都只是將廢料不斷堆積在廠房內,部份堆埋在弱勢的原住民生活地區),成為世世代代的永久負擔。不論是核電廠意外發生時洩漏的輻射,還是平 時於生產過程中長期「合法排放」至河流、湖泊、海洋...的輻射物質,可能正在造成萬千物種不可逆轉的傷害、缺陷、基因變異和滅絕。

歸根究底是國家政權和跨國資本將短視的經濟發展和狹隘的集團利益置於永續未來之上。可是地球的土地是我們這一代的過客向她借來的,我們無權破壞她的 生態系統,留下千秋萬世的罪孽,並讓後代子孫和其他物種遭受核電災害和污染的殘害甚至滅絕。香港是資訊發達的中國地區,享有大陸人民普遍沒有的言論自由, 我們(包括環保團體)應從發展主義的意識形態中覺醒過來,盡道義責任站出來要求各國 (包括中港政府) 尊重生命和向全球負責,馬上停產停建所有核電設施,並與人民共訂節約儉樸及世界和平的方案;並向財團 (包括投資在廣東核電廠的中電) 嚴正抗議。


註:
1. 紀實文學作家,1943年出生,東京早稻田大學畢業,曾任職大型製造商技術人員。其後執筆開始寫作,作品有《在東京建核電!》、《危險的話》等訴說原子能的危險的作品,同時也展開反核能的民間活動。
2. 2011年3 月5 日,民間核能關注組織 「超越核能」(Beyond Nuclear)製作了一輯訪問節目〈切爾諾貝爾:一百萬人的災難〉(Chernobyl: A Million Casualties),受訪者珍妮‧謝曼博士(Dr. Janette Sherman)介紹了一本研究切爾諾貝爾核災難及其後遺症的新書《切爾諾貝爾----人類及環境的大災難》("Chernobyl: Consequences of the Catastrophe for People and the Environment"),並預言核災難將會在世界各地陸續發生。六日之後,日本福島核電廠意外發生了。
3. 內科醫生,也是「關注社會責任醫生協會」(Physician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 (http://www.psr.org/) 董事局成員
4. 在「超越核能」(www.beyondnuclear.org)工作,專門監察放射性廢料。


2月 03, 2010

關注酸暴力

近日本港發生多宗鬧市高空投擲腐蝕性液體傷人案,造成人心惶惶。有議員便建議政府在各區大裝「天眼」高空監察系統,有規模地監控行人的一舉一動。撇開這些系統的效用﹝清晰度和盲點﹞不談,恐怕對市民的私隱權也造成很大的威脅。

向人投擲或淋潑腐蝕性液體﹝例如鏹水[強酸]﹞是一種嚴重的暴力行為。總部設於英國的「酸倖存者國際信託組織」﹝Acid Survivors Trust International﹞ 把這種行為稱作「酸暴力」(Acid Violence),施暴者的意圖似乎不是要受害人死亡,反而像是要使受害人的身體﹝特別是容貌﹞﹝終身﹞毀損。

酸暴力多發生在亞洲地區,但在世界各地都有出現,通常大部份受害者為女性。在孟加拉、印度、柬埔寨、巴基斯坦、阿富汗甚至中國等地區,潑酸的行為往往是家居暴力的一種﹝受害者包括小孩﹞;或是有人因求愛不遂而報復;或是男方不滿嫁妝;或可能只是對所謂「不守規矩」﹝如「去上學」﹞的婦女的一種懲罰 (註1)。由於執法部門緝兇不力,腐蝕性液體又隨手可得,﹝性別﹞壓迫和暴力便很容易以酸暴力的形式出現。在很多個案裡,受害人即使經過治療也永久失明、毀容和傷殘,有些更受到社會人士的歧視,需要醫療、法律、經濟和社會等多方面的支援。

事實上,在「(所謂)鏹水彈事件」 (註2)發生之前,香港一直不時發生以鏹水作為兇器的案件,根據新聞報導起因往往是一些感情或金錢糾紛,受害人身體均受到嚴重的傷害。例如去年一月,屯門一名老翁因向妻子索錢不遂,便隨手向妻子淋潑鏹水,嚴重灼傷對方臉部,其女兒阻止時亦遭殃及池魚。每次聽聞這些手段狠毒的案件,筆者都有一種慘絕人寰的感覺。

「正常使用又如何?」即使如此,對市民大眾來說,在市面輕易可買到的腐蝕性液體,本身就是一樣十分危險的用品。阿拉巴馬科學院期刊最近便刊登一篇論文,分析美國在1996年至2006年之間誤用強酸或強鹼性通渠劑導致的意外,研究人員認為雖然傷亡率不高,但所造成的後果極嚴重﹝如64%頭部受傷個案涉及眼球﹞,必須對這些腐蝕性物品的使用和儲存進行檢討 (註3)。香港間中亦發生市民誤用腐蝕性液體的意外,如把鏹水倒入淤塞的渠管,因急速發熱膨脹而出現倒灌傷及自己,或使渠管破損洞穿而外濺;甚至清潔時把鏹水加入漂白水,吸入釋出的氯氣中毒傷亡。

現時香港市民不分年齡皆可輕易在五金舖或化工原料店買到散裝鏹水﹝即濃鹽酸、硫酸或硝酸等強酸或其混合物﹞。有些店舖更沒有遵守消防處的指引,未有在包裝加上展示化學標籤及中英文警告字句。這類腐蝕性液體對人是非常危險的。它可對眼睛、耳朵、皮膚和身體其他部份瞬間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例如濃硫酸遇水產生高熱,加上是強酸性、強氧化性和脫水性,可燒毀和溶解皮膚組織﹞。威力如此強大,卻又價格廉宜、容易購買和即時可用。

可是,一般市民普遍未曾受過相關的安全訓練,未必知道這些腐蝕性液體的化學性質和危險、安全使用的方法和裝備及進行急救的必要步驟。其實,普通的家居渠管淤塞﹝食用油污及頭髮積聚﹞,有其他更安全和環保的預防和通渠方法 (嚴重淤塞應請教專業人士)。這些腐蝕性物品帶來的少許生活「便利」,與它帶來的風險比較實在不成比例。

香港現時其他消費品如食品和電器,若政府發現對市民有潛在危險,都會主動要求廠方或代理回收,為何對一般市民這樣危險的腐蝕性物品,政府卻採取雙重標準?

孟加拉在2002年時引入法例,嚴格限制腐蝕性物品的出入口、使用和廢物處理,結果酸暴力由當年的367宗大幅下降至去年的115宗,減幅近七成 (註4) 。筆者強烈建議政府馬上修例,禁止店舖售賣如鏹水這類強烈腐蝕性物品予一般消費者﹝工業用途除外,持牌人士購買前須先登記資料和購買分量﹞,違者施以重罰。如一定要售賣給普通市民,最低限度應規管這些物品的濃度上限和容器設計。

長遠來說,要杜絕酸暴力,除了依賴當局有效執法外,還必須透過文化行動使民眾意識到有關問題為害之烈,共同反對各種形式的歧視和暴力。

註釋:
1. 參考http://en.wikipedia.org/wiki/Acid_throwing#Attacks_in_South_Asia
2. 在旺角擲下的,據說是「飛魚牌」通渠水,可能是氫氧化鈉濃液之類的強鹼,未必是酸液:但必須要指出一點,若不幸被這些腐蝕性液體濺及眼睛,一樣可導致失明。
3. Ronald N. Hunsinger and Joy J. Al-Massaad (2009), “Drain cleaner accide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a retrospective epidemiology study”. Journal of the Alabama Academy of Science, April 2009.
4. Acid Survivors Foundation (ASF) (2009). VOICE, Issue 20, Sep 2009, p.13. Bangladesh: ASF.

1月 12, 2010

反對高鐵變成支持高鐵?

政府的高鐵方案毀人家園 (e.g.菜園村),當然要反對。但若改以新界錦上路為總站,日後的發展恐怕會將新界西北地區大翻轉。

新界西北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是環境修復和生態保育(和嚴
懲破壞),而不是以「已被破壞」為理由再作進一步的破壞 (美其名為「發展」、「副都市化」)。

筆者最擔心的是,任何 (由上而下)的宏大規劃藍圖,即使是說得如何漂亮的「可持續發展想像」 (e.g. XX專業聯盟的「新」高鐵「民間」方案),在行政霸權、既得利益、專業壟斷...的氛圍下,難保不會遭受扭曲,成為剝削機制的一部份 (厚道點說,是「好心做壞事」)。反對運動若不對此存疑,甚至以此作為訴求 (之一),不但非常危險,更是自我矮化。

至於增加新界居民的合理工作機會 (包括但不止於合理就業),這點筆者是贊同的,但是難道投下數以百億元計的公帑,製造出來的一樣只能是一些待遇兩極化的城市工商服務業工種?(相對來說,透過興辦就近社會服務和支援社區經濟/有機農業等去創造更多尊嚴工作機會/支持另類生活的構想,「民間」方案卻少有提及)

其實,正如陳景輝所說,不想「天天重覆生活於懨悶壟斷的商場」,筆者也不想港式大都會的發展邏輯,被複製到新界鄉郊的每寸土地上/下。

已所不欲 ,勿施於人/後代/萬物/眾生。


延伸閱讀:我們不接受高鐵環評 (筆者是聯署者之一)

7月 06, 2009

轉貼:《不見天的六四專題》

轉貼:《不見天的六四專題》
(原文載於 http://daisyne.xanga.com/,現時整個網誌已遭刪去。立此存照。本貼文來源: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thread-771068-1-1.html)

「前一天還慶幸自己在一家包容性和多元性皆強的雜誌工作。

六四專題難做,lifestyle 雜誌的六四專題更難做,論政治性新聞性,我們不比跟日報比媲,想義正嚴詞大呼平反六四又怕老氣橫秋,經過不斷的推倒重來,我們找到了方向,並實踐了。
文章寫好、相片拍好、layout 砌好,甚至已經送往印刷,但最後,因為大老闆的一個電話,專題被抽掉,同時,有關該期雜誌中所有提及六四字眼的文章,皆要經過修改,三小時之後,這個六四專題真的可以消失得無影無?,彷彿從未出現過。

然後,一個狐假虎威的公司高層,把我和幾位相關的同事叫到會議室,會議室氣氛很凝重,我們似是犯下彌天大禍。那名高層手拿著那份專輯的copy,上面的文字被黃色的螢光筆畫得一塌糊塗,然後她將「有問題」的句子逐句讀出,說:「這是煽動。」當然還有一堆不知所謂的說法,包括公司的決定毋須要向員工解釋,若有不滿同事可以隨時離職等屁話,還假猩猩的問大家有何意見。

他媽的我還可以有甚麼意見,你是老闆,你說了算,但她居然還說我像是不認同公司立場,我是打工,但不是你的走狗,無須甚麼屁都要與公司同一立場吧!你有權禁止你認為有損害公司在內地生意利益的東西刊出,你有權炒我,我有權不做,但是你不必像文字獄般逐隻字審查我那一字有煽動成份,這裡是香港,不是大陸,而且即使這份專題寫著我名字去大陸派我也不信有人要捉我去打把,別弄得像是我們犯了殺頭般的大罪似的。

撫心自問,是次六四專題的文字圖片內容,不算處理得特別出色,當中也沒有甚或驚天動地的內幕要爆,但是我不憤。

好可怕。我原本覺得壹傳媒偏激,但我發現,原來香港剩下願意咆哮聲音的,或許只有它了。

好可怕。原來沒有人抹殺香港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是我們的媒體集團為利益甘願放棄。

好可怕。從前覺得內地用強硬的手段,又捉又打又軟禁的,控制人們的言行,好可怕,之後感覺近年好像好了點,到奧運時又好像再好了一點。但現在,我發現,原來軟霸權更可怕,中國強大了,他們不必再用任 physically的手法打壓人們,只要不讓你回國經商,那麼想賺錢的人們便會乖乖收聲。我感覺如此情況還將繼續發展,中國好野!

2009年5月26日,《君子雜誌》的 143 至 156 頁被他們抽走了,但他們不能在日曆上抽了六月四日。感謝歷史讓我們看清商人的真貌。」



相關文章:陳曉蕾,《當報導被抽起》

6月 04, 2008

人類可有未來 ?















"Every time I see an adult on a bicycle, I no longer despair for the future of the human race.¨ - H. G. Wells

"Every time I see ______________, I no longer despair for the future of the _________." - Anonymous

(照片:六四屠城十九周年燭光晚會,香港維多利亞公園,4.8萬人參加。攝影:魚仔)


(暫別。歡迎留言。也請參觀筆者的首頁。)

5月 15, 2008

(聯署) 天災難料,人禍可免 促請中國政府介入緬甸人道危機

(由「香港爭取緬甸自由聯盟」發起:http://www.petitiononline.com/burmaaid/petition.html)

緬甸風災奪去了十萬人的生命,摧毀無數家園,加上缺乏安全食水及藥物,令人擔心疫症即將爆發。當全球注視緬甸災情,緬甸軍政府卻拒絕外國組織入境展開救援 工作,堅持自行發放物資,令人擔心資源會被軍政府濫用,以及軍政府未必能夠獨力控制災情。目前多個救援組織及外國政府,包括中國政府,已承諾向緬甸災民提 供援助,現在當務之急是如何令物資送到災民手中。我們希望中國政府能為緬甸的人道危機進一步展開斡旋。

其實,早在風災以前,緬甸人民的處境已是水深火熱。在六二年的軍事政變前,緬甸本是亞洲其中一個最富裕的國家,擁有玉石及天然氣等珍貴資源,亦是 最主要的大米出口國。如今,緬甸是最低度發展的國家,九成人民年收入不足三百美元,家庭花費七成收入在食物中,軍政府在醫療的投入僅為國民生產總值的三個 百份比,卻把四成的國民生產總值用於軍事用途,數以百萬的少數民族受軍人逼害而流離失所,難民不斷逃往鄰國。這些同樣是人道危機,亦應同樣受到關注。

中國政府與緬甸軍人政府在政治、軍事、經濟上關係密切。中國多次在聯合國安理會上反對將緬甸問題提上議程,甚至威脅行駛否決權;亦是緬甸最主要的 武器貿易伙伴;至少二十六間中國企業在緬甸進行有關能源投資,涉及超過六十二個天然氣及石油、水力發電及礦業的項目,包括: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 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及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我們希望中國政府能藉與緬甸軍政府的良好關係積極介入緬甸的人道危機。為此,作為香港市民,我們要求中 國政府:

1.爭取派員到緬甸直接進行救援及監察物資的發放;
2.敦促緬甸軍政府允許救援組織入境展開救援工作;
3.停止一切涉及人權侵犯的投資項目;
4.終止對軍政府售賣武器;
5.支持聯合國安理會有關緬甸的提案。

3月 19, 2008

「五十年不變」


發生在西藏的事,筆者覺得很難過。

中共在西藏一直實行獨裁統治,超過五十年。

暴力,只會滋生更多暴力。

年青人,試放下大漢族沙文主義一會,切身處地想一想。




延伸閱讀
王岸然:「......因為西藏人野蠻落後,有奴隸制度,所以中國人解放西藏就是合理的。若這道理成立,西方列強入侵有奴隸制度的清朝也是合理的了。」﹝《年輕人應獨立反思西藏問題》

10月 05, 2007

「你不指責美國政府,你雙重標準!」──雙重標準論者的雙重標準

Jane Tse 君在筆者於香港獨立媒體的專欄上留言,認為「美國犯的罪比中國對緬甸的大得多,廣泛得多,手上更直接染滿了伊拉克人民的鮮血」,指摘筆者「竟然數落中國對緬甸有限的軍事支援,根本是人云亦云。」。及後,韋言君又指責筆者「仇視中國」。筆者認為當中的討論過程是很好的思考謬誤教材。以下是筆者的回應,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全文

雙重標準論者的雙重標準

美國政府對全世界勞動人民的罪行,說半天也說不完,Jane Tse 所言甚是。這些故事,在獨立媒體上也有一些,有興趣的話,Jane Tse 可以用搜尋功能搜搜看。除以色列、伊拉克外,筆者建議您也可從「世貿」、「暖化」等關鍵詞開始。
「你為何不未能對橫行全世界的美國加以鞭撻,竟然數落中國對緬甸有限的軍事支援,根本是人云亦云。要學人表現正義,請套用同一標 準,在全球化的今天,應將眼光放至全世界,死釘著中國,幫美國製造中國威脅論,對世界秩序與中國的發展都沒有好處。」﹝引自 Jane Tse 的留言﹞
您是說筆者﹝和把本文放上焦點文章的編輯們﹞,只指摘中國政府、從來不指摘美國政府,是雙重標準?如這是實況,我們應當常常自我警惕。

可是,您的意思似乎是說:「因此,你們不應干涉中國政府踐踏人權或縱容別國獨裁政權,而要去指摘美國政府踐踏人權和縱容別國獨裁政權」。若是這樣,當您說別人是雙重標準時,您自己也同時犯上了雙重標準、自相矛盾的謬誤。

當然,若您根本不是筆者想像的意思,只想說:「在全球化下,中國要強大、中國要發展,誰批評中國政府,誰就是不愛國」類似的話,那麼,閣下只是一名把「政權」、「地方」和「人民」等意義混淆在一起的漢族國族主義者而已,筆者也不願多費唇舌矣。

請問 Jane Tse, 對於任何一個國家政府的罪行,包括獨裁統治、傷害無辜或助紂為虐,生活在該國境內的人們,若在可行的情況下,應否基於正義和人權的原則,直斥其非,作出譴責?


別上綱上線
「從標題來看,當然未必全錯,因為可以解悉成『緬甸屠殺,中國政府不加以遣責,助紂為虐,難辭其咎』.但作者的意思似乎要中國負全責,這完全是一篇仇視中國觀點的文章」﹝引至韋言君的留言)
緬甸屠殺,最大責任的當然是緬甸軍人政權,誰是紂王?誰是獨裁政權?誰搞高壓統治?既然韋言君說標題不只一種解釋,那請問他又有什麼證據,指本文是「要中國負全責」呢?

有一位美國公民,寫了一本書,題為《侵犯人權,美國政府可恥》,羅列美國政府的滔天罪行。怎知有些美國人氣急敗壞地跳出來說:「幹嗎!你『死釘』著美國做 乜?看看北韓、緬甸、中國、伊朗、巴基斯坦、白俄羅斯.....等國家罷!你這是『仇視』美國!你應該『持平』地說『侵犯人權,各國政府可恥』!『把眼光 放至全世界去』!」你說這合理嗎?如果你是那位美國作者,你會怎辦呢?是改書名嗎?或者寫多十本八本關於北韓、緬甸、中國、伊朗、巴基斯坦、白俄羅 斯.....的書,才可出版第一本書嗎?

若是筆者,會反問:「那麼,是否美國政府就不可恥了?」任何侵犯人權的政府都是可恥的,美國政府當然不例外!

正如原文指出,中國政府過去一直有大力扶助緬甸軍人集團,緬甸發生屠殺事件,中國政府要負上很大的道德責任。緬甸屠殺,中國政府難辭其咎,句號!

一些為政府的不光采行為開脫或淡化責任的說話,或許政治正確,例如聽見有人批評中國政府,就馬上上綱上線指為『仇視中國』,這類話語歷久常新、語氣嚴重、 但語言混亂﹝參考筆者上篇回應﹞,實際上卻淪為替不義行為護航,恐怕才最阻礙社會的健康發展。這些言論,其實是不值一顧的,筆者今次也只是破例回應而已。

6月 06, 2006

「六四」事件五十周年

原文

如果六四晚會還至少會舉辦三十三次,我想,我仍會繼續每年參加。

就像過去十七年一樣。

雖然覺得向獨裁政權要求「平反六四」,意義不大。

屠夫理應倒台、上斷頭台的。

但是,與整年未見的關社朋友重聚、與數以百、千、甚至萬顆沉重的心一起沉重,沒有比這更有意義的事了。

我只知道,在這片講求經濟掛帥、政治穩定的土地上,還有些做人的基本原則,是不應放棄的。

2月 10, 2003

(轉載)危害國家安全就是反革命

自去年由保安局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的諮詢文件推出至今,筆者除了參與過反對立法大遊行及聯署報章聲明外,並無寫過任何評論文章。主要的原因是覺得 「不屑一顧」,因觀乎中港政府官員及「擦鞋政客」﹝尊敬的陳日君主教用語﹞對有關問題的言論,整個「諮詢」都只又是一場騙局。最近爆出在特區政府發表的 《第廿三條意見書匯編》中多個團體的反對意見有系統地被「電腦」「錯誤」分類的事件,更加印證筆者的看法沒錯。今天在報章讀到王岸然先生的文章,深感王先 生完全道出筆者的想法﹝當然王先生的筆鋒遠比筆者的銳利﹞,故特在此轉載該文章,希望更多人會認同有關觀點。

另外,最近筆者在個人寫作方面的產量驟減,主因工作、學業及家庭成員發展方面的多重阻滯,及對香港這個在人權保障和社會關懷近年大幅倒退的城市的無力感...希望這種失落會有「雨過天晴」的一天。

蔡建誠 (10/2/2003)



危害國家安全就是反革命

王岸然

《蘋果日報》,2003年02月10日

大家記否葉劉局長曾經不止一次大大聲地代中央宣示一項偉大事實,以支持她所推銷的二十三條立法,是沒有問題,是天經地義,是一項備用手段,不會大用特用。 她的說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五十多年,從未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取締政治組織。

這 是葉劉局長這個壞人一貫的移花接木,誤導手法。她說的表面上是事實,但她不說的更為驚人,她不說的是所謂危害國家安全罪在中國只有五年歷史,是始於一九 九七年加進《刑法》之中,所代替的是甚麼罪?就是我們人人都知之甚詳,在歷史上製造無數冤假錯案,臭名遠播的「反革命罪」!

勿誤導小市民

葉 劉淑儀熟讀歷史,是不知道,被法律專家所誤導,還是心知肚明?若是後者,那就恐怖得很,任誰人只要有點歷史常識,都知道中共的「反革命罪」是甚麼一回 事。葉劉才女今天運用她的學問智慧,為由「反革命罪」所變種而成的二十三條七宗罪文過飾非,包裝推銷,若干年後你就高薪厚祿退休安享晚年,你對得起歷史上 曾被「反革命罪」迫害而死,將來為二十三條所禍害的人民嗎?你良心安樂嗎?


還有以曾鈺成為首的(共產黨所領導下分支)民建聯中一 眾共產黨人,他們在香港吃殖民地制度下的奶水長大,當上小資產階級的人民代表,成為紅色小肥貓,風光 舒適,為了一己的政治利益,誤導忠誠的小市民,叫出「維護國家安全,天經地義」的口號,明知這就等同支持專政者以反革命罪名迫害異己,你們對得起無數曾被 「反革命罪」所迫害的人民,包括你們的同志,中共內忠厚誠實的共產黨員嗎?


筆者反二十三條,一直從最基本的原則出發,原則就是香港根本不需二十三條,更不是甚麼立法是天經地義的一回事,五年多以來沒有甚麼危害國家安全的法律,香港不是好好的嗎?


看 清楚所謂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由來吧!中共立國以來就有「反革命罪」,用意原是針對國民黨所殘留下來的勢力,之後卻被當權者用以打擊異己,互相迫害的公具, 一直以來都是一種政治罪!文革之後的七九年中共重建法制,「反革命罪」被編入八二年的《刑法》之中,定義清楚地寫在第九十條中:以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 和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為,都是「反革命罪」。這明明白白是保護專政者政權而設的法律,是天經地義嗎!


維護一黨專政

九 七年三月十四日人大通過新的《刑法》,「反革命罪」取消,代以「危害國家安全罪」,但這只是對原有「反革命罪」的類罪名的修改。原因是考慮到國家已經從 革命期進入現代發展,憲法已經確定了中國共產黨對國家事務的領導作用,……對危害中共的行為,規定適用「危害國家安全罪」比適用「反革命罪」更為合適。 (見王漢斌在1997年3月6日在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所作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草案)的說明》)這明明白白是維護中共一黨專政的法律, 何天經地義之有!


筆者學法律,從沒有在法律條文的定義如何如何之類的問題中打轉而迷失方向的弊病。最大的惡魔不在細節,在惡法背後的意識形態,今天惡法立法在即,港人若不 行動,激烈反對,而只效犬儒的白紙草案派在條文上糾纏,修修補補,終會遺禍子孫。

10月 01, 1997

「國慶」日的另類空間

(本文原載明報)

西方眾多發明之中,「國族主義」的影響也可以算是重大深遠,起碼在那些飽受帝國主義蹂躪的所謂「第三世界」裡,國族認同也常被認為是對抗殖民壓迫的根本出 路。只是抵抗殖民動員時所建構的國族圖像,為了「團結國人、對抗外敵」,往往把地域內的所有人化約成一個同質的界別,無形中忽略了不同性別、階級、族 群……間的權力差異。例如在鑄造國族、發揚「傳統」的過程中,女人權利往往要被犧牲;國家權力的鞏固雖然暫時解除了外國殖民者的壓迫,但女人也預「回歸」 本土「傳統」父權結構的從屬位置內。

「國族主義」的大帽子


我們平時總是聽「領導人」說「國家最需要穩定」、「國家要人民的擁護」。對國旗的「愛戴」態度和行為,不是已經由特區法律,從上而下的為本港市民界定了 嗎?「國家」的形象,就被塑造成好像是一個偉大的主體一樣,懂得自己說話,命令人們要對其絕對臣服和膜拜。這難道不是概念被實化的最佳例子嗎?但我想我們 需要反省的,不只是「國族主義」的理念內涵。或許當董特首叫人「不要談政治」言猶在耳,卻同時像政治審查般時刻提醒人要「愛國愛港」時,我們自然會明白到 「國家」這個詞語,總是在特定社會情境下被運用。

故此我們會明白到,一些表面上意思好像有點互相矛盾的話語,實際上對維持現狀起著同樣的政治效果。例如人民要求政府提供充足的社會服務,政府說「國家」現 時經濟發展剛起步、「國家」資源有限,人民必須首先勒緊肚皮,等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但政府浪費龐大的資源在軍備、貪污腐敗、新聞檢查和懲處人員上,而又透 過國家政策的塑造(例如所謂「市場經濟」),讓富有階層保留從對工人的剝削和對環境的污染中所得來的巨大剩餘財富。

「國家」定義因時而別

另一方面,當人民要求政府尊重公民的基本自由時,政府那時又會說「人權」最重要的就是「生存權」、就是「溫飽權」,然後認定那些向政府索取公民權利和政治 權利的所謂「異議人士」,破壞「國家」「穩定」、意圖「顛覆」「國家」。然而,大陸農村裡一些官僚幹部剝削民脂民膏的具體例子清楚顯示,缺乏民間社會民主 監察制衡的絕對權力,才是構成官倒腐敗、分配不均、人民生計缺乏保障的結構性原因。

只可惜在這些只意圖鞏固既有權力集團的利益分配的「國家」論述中,對個人自主性的真正尊重及維護,始終未能談得上。或許國族認同對迫切需要解放的被殖民族 群,暫時仍有其策略性的價值。但我們卻要慎防國族主義淪為本土統治階級塑造政治正確的國民的工具,並把內部殖民和壓迫加以合理化。

要避免這種吊詭,與其毫無保留的歌頌國家機器,不如索性宣布「主權在民」,認識和信任自己的力量,並透過逃逸和抗拒一切將人齊一化的體制權力的捕捉,開拓出自由開放的思想和踐行空間,也算是「國慶」日的另類表達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