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05, 2007

「你不指責美國政府,你雙重標準!」──雙重標準論者的雙重標準

Jane Tse 君在筆者於香港獨立媒體的專欄上留言,認為「美國犯的罪比中國對緬甸的大得多,廣泛得多,手上更直接染滿了伊拉克人民的鮮血」,指摘筆者「竟然數落中國對緬甸有限的軍事支援,根本是人云亦云。」。及後,韋言君又指責筆者「仇視中國」。筆者認為當中的討論過程是很好的思考謬誤教材。以下是筆者的回應,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全文

雙重標準論者的雙重標準

美國政府對全世界勞動人民的罪行,說半天也說不完,Jane Tse 所言甚是。這些故事,在獨立媒體上也有一些,有興趣的話,Jane Tse 可以用搜尋功能搜搜看。除以色列、伊拉克外,筆者建議您也可從「世貿」、「暖化」等關鍵詞開始。
「你為何不未能對橫行全世界的美國加以鞭撻,竟然數落中國對緬甸有限的軍事支援,根本是人云亦云。要學人表現正義,請套用同一標 準,在全球化的今天,應將眼光放至全世界,死釘著中國,幫美國製造中國威脅論,對世界秩序與中國的發展都沒有好處。」﹝引自 Jane Tse 的留言﹞
您是說筆者﹝和把本文放上焦點文章的編輯們﹞,只指摘中國政府、從來不指摘美國政府,是雙重標準?如這是實況,我們應當常常自我警惕。

可是,您的意思似乎是說:「因此,你們不應干涉中國政府踐踏人權或縱容別國獨裁政權,而要去指摘美國政府踐踏人權和縱容別國獨裁政權」。若是這樣,當您說別人是雙重標準時,您自己也同時犯上了雙重標準、自相矛盾的謬誤。

當然,若您根本不是筆者想像的意思,只想說:「在全球化下,中國要強大、中國要發展,誰批評中國政府,誰就是不愛國」類似的話,那麼,閣下只是一名把「政權」、「地方」和「人民」等意義混淆在一起的漢族國族主義者而已,筆者也不願多費唇舌矣。

請問 Jane Tse, 對於任何一個國家政府的罪行,包括獨裁統治、傷害無辜或助紂為虐,生活在該國境內的人們,若在可行的情況下,應否基於正義和人權的原則,直斥其非,作出譴責?


別上綱上線
「從標題來看,當然未必全錯,因為可以解悉成『緬甸屠殺,中國政府不加以遣責,助紂為虐,難辭其咎』.但作者的意思似乎要中國負全責,這完全是一篇仇視中國觀點的文章」﹝引至韋言君的留言)
緬甸屠殺,最大責任的當然是緬甸軍人政權,誰是紂王?誰是獨裁政權?誰搞高壓統治?既然韋言君說標題不只一種解釋,那請問他又有什麼證據,指本文是「要中國負全責」呢?

有一位美國公民,寫了一本書,題為《侵犯人權,美國政府可恥》,羅列美國政府的滔天罪行。怎知有些美國人氣急敗壞地跳出來說:「幹嗎!你『死釘』著美國做 乜?看看北韓、緬甸、中國、伊朗、巴基斯坦、白俄羅斯.....等國家罷!你這是『仇視』美國!你應該『持平』地說『侵犯人權,各國政府可恥』!『把眼光 放至全世界去』!」你說這合理嗎?如果你是那位美國作者,你會怎辦呢?是改書名嗎?或者寫多十本八本關於北韓、緬甸、中國、伊朗、巴基斯坦、白俄羅 斯.....的書,才可出版第一本書嗎?

若是筆者,會反問:「那麼,是否美國政府就不可恥了?」任何侵犯人權的政府都是可恥的,美國政府當然不例外!

正如原文指出,中國政府過去一直有大力扶助緬甸軍人集團,緬甸發生屠殺事件,中國政府要負上很大的道德責任。緬甸屠殺,中國政府難辭其咎,句號!

一些為政府的不光采行為開脫或淡化責任的說話,或許政治正確,例如聽見有人批評中國政府,就馬上上綱上線指為『仇視中國』,這類話語歷久常新、語氣嚴重、 但語言混亂﹝參考筆者上篇回應﹞,實際上卻淪為替不義行為護航,恐怕才最阻礙社會的健康發展。這些言論,其實是不值一顧的,筆者今次也只是破例回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