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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12, 2012

我於紀念西藏抗暴53週年燭光集會上的分享


昨日 (3月10日) 傍晚參與「與西藏同行:紀念西藏抗暴53週年燭光集會」。讀著集會派發的單張和展板,感到十分難過。故此雖然事前沒有準備,即場分享了一些看法。以下是記憶中的大致講詞:


各位市民,小姓蔡,是一名教書人。感謝幾位市民自發組織這次活動,我十分欣賞和支持她們。她們原本有人邀請我演講, 雖然我過去曾寫過一些關於西藏的短文,我都是從常理的角度出發,對西藏的認識不算太深,所以最初婉拒了她們的好意。不過看了她們的單張和展板後,我深受感動,也想分享一點個人看法。由於事前沒有預備,若講得不好, 請諒。


昨天上堂, 與同學討論《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我問同學:《中英聯合聲明》講什麼?答案之一,就是「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 五十年不變。」


我再問同學:「五十年不變,是否一定是好事? 假若貧富懸殊、官商勾結和社會不公,五十年不變,又是否可以忍受?」同學都搖頭。


如果世上有一個地方,被暴政統治了超過五十年;如果該個地方的文化價值和歷史文物被摧毀,沒有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超過五十年,甚至有民族滅絕的危險;各位市民又是否可以忍受?


為什麼有一個地方,有數以十人要採取自焚的激烈行為,去抗議?是這些人的精神全部都有嚴重問題,還是該個地方有嚴重問題? 我們是否應該停一停,想一想?


正如先前的講者指出, 西藏人民有權自決,就是由於有毫不含糊的暴政存在。不幸的是, 每次有人討論到西藏、新疆、台灣等地的人民自決問題, 就會有一些所謂「民族主義者」(包括本港一些政黨人士) 走出來, 指責這是「分裂祖國」,以民族大義之名橫加指責。


可是,一個真正的民族主義者,必然不會認同一個民族,可以壓迫另一個民族; 必然不會認同一個民族,可以用國家暴力鎮壓另一個民族。


若一個所謂「民族主義者」,竟然認同一個民族,可以壓迫另一個民族; 竟然認同一個民族,可以用國家暴力鎮壓另一個民族,我看,他不是「民族主義者」,他只是一個法西斯主義者而已。


所以, 希望各位香港市民, 若你有大漢沙文主義、請你放低,若你帶有色眼鏡,請你放低,切身處地,想想西藏人民的處境和出路, 我願意與大家共同學習, 謝謝。

Photo by Mary Chan.

馬國明: 民族主義還是國家主義? (1994) [重新打字版]

民族主義還是國家主義?

馬國明

明報自由論壇版 1994年

(鳴謝:Lucetta Kam 打字)





同文冬來雁君警惕港人不能盲目、無條件地愛國。從政治學的角度看,愛國主義(Patriotism)只是一個籠統的詞語,筆者案上的一部政治學專門辭典便根本不解釋愛國主義。相反,民族主義(Nationalism)這個跟愛國主義並用的詞語,在政治學上卻是具有特定內涵的,不但政治學辭典有所解釋,有關的專著也是汗牛充棟。當此政改方案引來爭論之際,開明左派、閉塞左派、忠實反對派、忠實保皇派等等都標榜民族主義,以民族大義責成港人不要支持由英國人提出的方案,卻要擁護北京欽定基本法。究竟民族主義是什麼?





首先要指出的是,民族主義是一種政治信條,而且是由包括英國人在內的西方提出來的。這信條強調,一個合法的政權必須建基於同文同種的民族上,因此,遇著某個民族的成員被迫接受以另外一個民族為基礎的政權統治,那就違反了民族主義、民族自決的原則。民族主義的理想也就是每個民族都有其所屬的國家和政權。





在現實世界裡,理想的民族主義是行不通的。十九世紀才統一的德國卻排斥了同是日耳曼民族的奧地利。另一方面,像波斯尼亞這樣的地方則是民族夾雜,硬要貫徹民族主義的原則時,只能引致目前的悲劇。不過,民族主義並非完全是負面的,它往往是弱小的民族用以自力更生、團結一致的良方。香港的近鄰菲律賓為了民族尊嚴,寧願不要美援,堅持收回蘇碧灣的決定便是值得尊重的。





香港又如何?中國又如何?號稱民族主義的人,請先弄清楚你們說的民族主義是什麼民族。眾所周知,中國是個多民族的國家,所謂漢族其實包括了操不同語言的人,其分別比諸克羅地亞人和塞爾維亞人之間的分別更大。而回族也者,又包括維吾爾族、哈撒克族等。當然還有不限於西域的藏族。至於香港,不等於是另一個民族嗎?否則,用不著北京當局安排一套連藏族都只能可望而不可即的「一國兩制」。





政治學上有一個國家主義(Statism)的概念,持這種概念的人只醉心於加強國家的權力,從不反省國家的權力是否過大。香港的民族主義者,強調未來的政制要由北京來安排,看來只不過是國家主義者而已。

馬國明: 民族主義還是國家主義? (1994年)




把舊剪報薄拿出來,隨手一翻,發現一篇由馬國明先生寫的正野,「民族主義還是國家主義?」,明報 - 自由論壇版 - 民主論壇專欄,時間應是1994年,月日不詳。當時正值前港督彭定康提出政改方案,社會上有許多激烈爭論。雖然事隔18年,馬當時的許多觀點,今天讀來仍不失時代意義。



那時互聯網並不普及,我由大學時代開始有剪報的習慣。當年的明報自由論壇版刊登的文章水平大部份很高,語言也清晰,很多前輩寫的文章,尤其是在民主論壇專欄發表的,短小精悍,真的愛不釋手。今天雖然可用電腦 cut & paste & save 報紙論壇文章,但反而個人覺得有保存價值的文章相對較少。



當年許多報紙都設有論壇版可供投稿,例如聯合報、明報、星島日報、信報等。星島日報的稿費幾和味,當年何良懋、邵家臻和我等許多人是星島日報的投稿常客,我試過每個星期投稿二千字 (編輯竟然可以全文照登不刪減,感動!佢覺得你寫得唔夠好,佢仲會比機會你改好後再登!不過佢會把你文章的大小標題改到好反動),一個月埋單竟然有近四千元收入!曾經諗過從此以時事評論人為志業,奈何自己寫作速度太慢,邵家臻三小時可寫起一篇洋洋幾千字激進青年學文章,我則要思前想後搞足最少一星期(然後刊出後開心足一星期, 即係兩個星期唔駛做野) ,所以知道自己唔係食呢行飯0既人。



不過,與明報比較, 當時星島日報論壇版的文章幾「騎呢」,水平好參差,試過有一篇專欄文章叫「不談政治談狗屎」,作者話講政治講到悶,個日真係講自己踩狗屎的遭遇!嘩!個編輯有無搞錯!咁都收貨!大佬,係論壇版,唔係副刊版呀!



臨近九七,聯合報好快就執左。明報則把「民主論壇」專欄刪去,並把「自由論壇版」改名為「論壇版」。星島日報論壇版的編輯主動在該版發表聲明,話收到讀者來信,希望報章繼續有論壇版,編輯安慰大家,把何良懋、邵家臻和我三個人的文章剪報貼堂,叫讀者放心: 你睇,我地有咁多(傻) 人投稿,點會唔把論壇版繼續下去 (因為當年該版好多文章好反共)呢 ? 點知,一過九七年七月一日,該報竟然率先刪去整版論壇版!係一晚無0左!夠粗暴未? 然後以什麼「中產階級心聲」代替!嗚呼哀哉!

3月 19, 2008

「五十年不變」


發生在西藏的事,筆者覺得很難過。

中共在西藏一直實行獨裁統治,超過五十年。

暴力,只會滋生更多暴力。

年青人,試放下大漢族沙文主義一會,切身處地想一想。




延伸閱讀
王岸然:「......因為西藏人野蠻落後,有奴隸制度,所以中國人解放西藏就是合理的。若這道理成立,西方列強入侵有奴隸制度的清朝也是合理的了。」﹝《年輕人應獨立反思西藏問題》

11月 19, 2007

來生不做中國人 (書評)

自有歷史以來,中國人是一向被同族和異族屠戮、奴隸、敲掠、刑辱、壓迫下來的,非人類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過,每一考查,真教人覺得不像活在人間。」(魯迅,《且介亭雜文‧病後雜談之餘》,轉引自鍾祖康,《來生不做中國人》作者自序

鍾祖康,香港出生的政治評論員。2000年時鍾在《明報》論壇版發表一篇名為《台灣有權獨立》的評論文章,提出台灣有權擺脫暴政的非主流觀點,隨即受到中港各方﹝包括香港民主黨人士) 連環炮轟,黯然離開香港。幾年下來,鍾在本港《開放》雜誌發表逾二十萬字,旁徵側引,對中國及香港的愛國論、黨族主義、奴性文化、父權制度和傳統、漢族沙文主義、人類自我中心思想、民粹主義、物質主義掛帥、公德敗壞、精神文明停滯等現象,作出極為嚴厲的批判,不留半點情面。依鍾自己的說法,是「如中國打壓台灣一樣,中國對我的打壓只激發了我的反抗」(《中國比小說更離奇》作者自序)。


今天,鍾祖康決定把他在《開放雜誌》刊登過的其中六十餘篇文章重新修訂, 付印成兩本文集出版。單看書名,便知該兩書的內容極富挑釁性:《中國比小說更離奇》和《來生不做中國人》。 柏楊的名著《醜陋的中國人》,對中國人的所謂劣根性和「醬缸文化」大加鞭撻,雖同樣句句尖酸刻薄、字字悲憤,但鍾祖康筆下的中國人「競爭力主要建基對人權 的踐踏」、「對人命(特別是他人的)的價值視如草芥」、「塗炭生靈」、「要全球無限量分擔」,則更為病入膏肓,幾近無可救藥、徹底絕望。如果您討厭柏楊,您必會痛恨鍾祖康。


不過,若我們能以平常心來閱讀鍾祖康的著作,會發覺在辛辣帶刺、甘冒以偏蓋全的筆鋒﹝因而同樣墮入文化本質主義者把人過度同質化的思考陷阱﹞背後,鍾對中國、香港、台灣和西藏問題的看法,無非是為激發起讀者對生命的真正尊重、對人道的始終堅持,對暴力的毫不容忍,和對謊言的絕對鄙視。此刻中國正被一片歌舞昇平的氣氛籠罩,貧富懸殊、勞農權益、生產安全、公民自由狀況、環境生態問題卻依舊嚴峻,鍾書猶如當頭棒喝,發人深省。正如孫隆基 (《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一書的作者﹞為《來》一書寫序時說:「目前中國已進入『大國崛起』階段,國勢日盛,『國民性批判』似乎變得不合時宜。正因如此,鍾祖康這部《來生不做中國人》更顯其難能可貴,它並不分享中國崛起的歡欣症,卻針對中國人難移之本性。」


今天,香港的公共空間正逐漸受到國族主義和利潤法則的蠶食;兩本書的出現,無疑是挑戰市場上種種思想、言論和創作的禁忌。

坦白說,讀完這兩本書的大部份文章後,筆者沒有憤怒,反而有說不出的傷感。


(註:以下序言由作者提供﹞
《來生不做中國人》作者自序
《中國比小說更離奇》作者自序
李敏勇序:反思中國,走出迷障﹝李敏勇為台灣詩人,文化評論家,台灣國家文藝獎第十一屆 (2007年) 文學類得主﹞
卜大中序:一個不會反省的民族必不會成為偉大的民族


延伸閱讀:

《開放雜誌》的「來生不做中國人」鍾原文(未經作者修訂)節錄:

「二○○六年九月四日,中國三大門戶網站之一的網易旗下的網易文化在網上開始了一項中共統治五十多年來最為敏感的調查,題目是:如 果有來生,你願不願意再做中國人?』[...]在一萬一千二百七十一名投票者中,竟然有高達百分之六十五稱來生不願意再做中國人![...]即時引發軒然 大波,投票原定於十月十一日結束,但投票連同非常熱烈的網友討論隨即於九月十五日被強行終止,而且有關網頁也被刪除。九月十六日,網易新聞頻道主編唐岩及 評論頻道主編劉湘暉同被解僱。
[...]
如果再看看這些網民的留言,你就看到這些來生不願意再做中國人的人並非戲言,而是態度相當認真,他們對中國人這個身份感到無限討厭、無奈、苦澀,對中共領導有咬牙切齒的憤恨。

[網民留言]
[...]中國人能夠終於擺脫做
大國奴才的虛榮,而寧願作個蕞爾小邦的自由民,難能可貴。
[網民留言]『
我 愛我的祖國,愛她博大精深的文化,愛她的歷史。但是如果有來生我不想再做一個中國人,因為現在的中國人都帶著虛偽的面具,高尚的外表下卻是骯髒的靈魂,我 要學著辨認每個面具後面的嘴臉,以防被暗劍所傷,在這樣一種社會氛圍下,人活得太累。如果有來生我想做一個澳大利亞人,到一個坦率的、充滿愛心的國度渡過 幸福浪漫的一生。很抱歉,只要你還是迷信中國的文化博大精深,你還是不可能深刻反省,你的靈魂還是要在苦海飄零的。」﹝節錄自《開放雜誌》,2006年10月號﹞


鍾祖康:台灣有權擺脫暴政 (原題,2000年) 主要論點:

「其實,台灣人有權自決,其理甚明,首要原因當然是: 中國毫不含糊實行個獨裁統治。只要我們翻一翻國際學界就『領土脫離』問題的討論就 看到即使是對脫離權設限最多的著名學者﹝如亞利桑那州大學哲學教授Allen Buchanan ) 也同意:擺脫不公義統治是民眾尋求領土脫離的有力理由。Buchanan以脫離權比作夫婦的離婚,並名之為『政治離婚』﹝political divorce﹞。Buchanan在與筆者的通信中稱,由於台灣被中國收回後人權難保,所以在道德上絕對有權要求獨立,並稱其性質可歸為『先發制人式脫 離』﹝pre-emptive secession)。」

何俊仁:台獨理據 不能成立

王岸然:以平常心談論台獨

另外,《星島日報》當年的報導:

(1) 「 文章一經刊出﹐立即引來親中傳媒連環炮轟﹐從人格上質疑鍾祖康為無恥漢奸﹐從法理上指他違反基本法二十三條﹐從主權上指他挑戰 一個中國。連篇累牘﹐口徑之強硬﹐直逼當年親中報刊指罵前港督彭定康﹐亦為自回歸以來﹐罕見地對報刊作者作口誅筆伐。

論爭沒完沒了﹐但首先刊登鍾祖康文章的《明報》﹐以有關議題已經差不多為理由﹐拒絕再度刊登鍾祖康反駁文章。但《文匯報》在本月十日就撰文指責﹕明報公然刊登這種漢奸言論﹐是要辦一份中國人的報紙﹐還是要辦成一份漢奸賣國報紙和背叛中國人的報紙﹖」﹝節錄至葉秋,「鍾祖康被指『煽動分裂』 親中報炮轟《明報》」,《星島日報》,2000年5月16日。﹞

(2)「《明報》主筆劉進圖表示﹐事件並不存在政治審查﹐不予刊登是基於該文章不切合論壇版的要求。

《蘋果日報》的主筆馮偉光表示﹐過去亦有刊登鍾祖康持類似觀點的文章﹐加上每日版位有限﹐不能刊登所有人的來稿。」﹝節錄至「兩報否認受壓拒刊文章 」,《星島日報》,2000年5月31日。﹞


11月 13, 2007

政治正確,平民消音

每逢奧運,都有一種不忍的感覺:運動的經驗和意義被約化成各種紀錄和獎牌。

政治正確,平民消音。

Inmedia上有一篇精彩的報導。原來奧運史上有這一段動人故事。1968年墨西哥奧運會,兩位代表美國獲獎的黑人運動員,在頒獎台上無聲抗議國內嚴重的種族歧視,另一位獲得銀牌的澳洲白人運動員,亦扣上支持人權的徽章表達支持。

兩位黑人運動員後來被奧委會驅逐出奧運村。

三人回國後飽受歧視和恐嚇,其經歷使人不勝唏噓。其勇氣使人萬分敬佩。

人們的解放、尊嚴和平等,遠勝國族的虛榮。

同樣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和其他地區。

(照片來源:Inmedia)

下圖:Peter Norman (當年的澳洲運動員) 於去年10月逝世,由 Tommie Smith (左) 及 John Carlos (右) (當年的兩位美國運動員) 扶靈。相片來源: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

10月 05, 2007

「你不指責美國政府,你雙重標準!」──雙重標準論者的雙重標準

Jane Tse 君在筆者於香港獨立媒體的專欄上留言,認為「美國犯的罪比中國對緬甸的大得多,廣泛得多,手上更直接染滿了伊拉克人民的鮮血」,指摘筆者「竟然數落中國對緬甸有限的軍事支援,根本是人云亦云。」。及後,韋言君又指責筆者「仇視中國」。筆者認為當中的討論過程是很好的思考謬誤教材。以下是筆者的回應,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全文

雙重標準論者的雙重標準

美國政府對全世界勞動人民的罪行,說半天也說不完,Jane Tse 所言甚是。這些故事,在獨立媒體上也有一些,有興趣的話,Jane Tse 可以用搜尋功能搜搜看。除以色列、伊拉克外,筆者建議您也可從「世貿」、「暖化」等關鍵詞開始。
「你為何不未能對橫行全世界的美國加以鞭撻,竟然數落中國對緬甸有限的軍事支援,根本是人云亦云。要學人表現正義,請套用同一標 準,在全球化的今天,應將眼光放至全世界,死釘著中國,幫美國製造中國威脅論,對世界秩序與中國的發展都沒有好處。」﹝引自 Jane Tse 的留言﹞
您是說筆者﹝和把本文放上焦點文章的編輯們﹞,只指摘中國政府、從來不指摘美國政府,是雙重標準?如這是實況,我們應當常常自我警惕。

可是,您的意思似乎是說:「因此,你們不應干涉中國政府踐踏人權或縱容別國獨裁政權,而要去指摘美國政府踐踏人權和縱容別國獨裁政權」。若是這樣,當您說別人是雙重標準時,您自己也同時犯上了雙重標準、自相矛盾的謬誤。

當然,若您根本不是筆者想像的意思,只想說:「在全球化下,中國要強大、中國要發展,誰批評中國政府,誰就是不愛國」類似的話,那麼,閣下只是一名把「政權」、「地方」和「人民」等意義混淆在一起的漢族國族主義者而已,筆者也不願多費唇舌矣。

請問 Jane Tse, 對於任何一個國家政府的罪行,包括獨裁統治、傷害無辜或助紂為虐,生活在該國境內的人們,若在可行的情況下,應否基於正義和人權的原則,直斥其非,作出譴責?


別上綱上線
「從標題來看,當然未必全錯,因為可以解悉成『緬甸屠殺,中國政府不加以遣責,助紂為虐,難辭其咎』.但作者的意思似乎要中國負全責,這完全是一篇仇視中國觀點的文章」﹝引至韋言君的留言)
緬甸屠殺,最大責任的當然是緬甸軍人政權,誰是紂王?誰是獨裁政權?誰搞高壓統治?既然韋言君說標題不只一種解釋,那請問他又有什麼證據,指本文是「要中國負全責」呢?

有一位美國公民,寫了一本書,題為《侵犯人權,美國政府可恥》,羅列美國政府的滔天罪行。怎知有些美國人氣急敗壞地跳出來說:「幹嗎!你『死釘』著美國做 乜?看看北韓、緬甸、中國、伊朗、巴基斯坦、白俄羅斯.....等國家罷!你這是『仇視』美國!你應該『持平』地說『侵犯人權,各國政府可恥』!『把眼光 放至全世界去』!」你說這合理嗎?如果你是那位美國作者,你會怎辦呢?是改書名嗎?或者寫多十本八本關於北韓、緬甸、中國、伊朗、巴基斯坦、白俄羅 斯.....的書,才可出版第一本書嗎?

若是筆者,會反問:「那麼,是否美國政府就不可恥了?」任何侵犯人權的政府都是可恥的,美國政府當然不例外!

正如原文指出,中國政府過去一直有大力扶助緬甸軍人集團,緬甸發生屠殺事件,中國政府要負上很大的道德責任。緬甸屠殺,中國政府難辭其咎,句號!

一些為政府的不光采行為開脫或淡化責任的說話,或許政治正確,例如聽見有人批評中國政府,就馬上上綱上線指為『仇視中國』,這類話語歷久常新、語氣嚴重、 但語言混亂﹝參考筆者上篇回應﹞,實際上卻淪為替不義行為護航,恐怕才最阻礙社會的健康發展。這些言論,其實是不值一顧的,筆者今次也只是破例回應而已。

2月 10, 2003

(轉載)危害國家安全就是反革命

自去年由保安局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的諮詢文件推出至今,筆者除了參與過反對立法大遊行及聯署報章聲明外,並無寫過任何評論文章。主要的原因是覺得 「不屑一顧」,因觀乎中港政府官員及「擦鞋政客」﹝尊敬的陳日君主教用語﹞對有關問題的言論,整個「諮詢」都只又是一場騙局。最近爆出在特區政府發表的 《第廿三條意見書匯編》中多個團體的反對意見有系統地被「電腦」「錯誤」分類的事件,更加印證筆者的看法沒錯。今天在報章讀到王岸然先生的文章,深感王先 生完全道出筆者的想法﹝當然王先生的筆鋒遠比筆者的銳利﹞,故特在此轉載該文章,希望更多人會認同有關觀點。

另外,最近筆者在個人寫作方面的產量驟減,主因工作、學業及家庭成員發展方面的多重阻滯,及對香港這個在人權保障和社會關懷近年大幅倒退的城市的無力感...希望這種失落會有「雨過天晴」的一天。

蔡建誠 (10/2/2003)



危害國家安全就是反革命

王岸然

《蘋果日報》,2003年02月10日

大家記否葉劉局長曾經不止一次大大聲地代中央宣示一項偉大事實,以支持她所推銷的二十三條立法,是沒有問題,是天經地義,是一項備用手段,不會大用特用。 她的說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五十多年,從未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取締政治組織。

這 是葉劉局長這個壞人一貫的移花接木,誤導手法。她說的表面上是事實,但她不說的更為驚人,她不說的是所謂危害國家安全罪在中國只有五年歷史,是始於一九 九七年加進《刑法》之中,所代替的是甚麼罪?就是我們人人都知之甚詳,在歷史上製造無數冤假錯案,臭名遠播的「反革命罪」!

勿誤導小市民

葉 劉淑儀熟讀歷史,是不知道,被法律專家所誤導,還是心知肚明?若是後者,那就恐怖得很,任誰人只要有點歷史常識,都知道中共的「反革命罪」是甚麼一回 事。葉劉才女今天運用她的學問智慧,為由「反革命罪」所變種而成的二十三條七宗罪文過飾非,包裝推銷,若干年後你就高薪厚祿退休安享晚年,你對得起歷史上 曾被「反革命罪」迫害而死,將來為二十三條所禍害的人民嗎?你良心安樂嗎?


還有以曾鈺成為首的(共產黨所領導下分支)民建聯中一 眾共產黨人,他們在香港吃殖民地制度下的奶水長大,當上小資產階級的人民代表,成為紅色小肥貓,風光 舒適,為了一己的政治利益,誤導忠誠的小市民,叫出「維護國家安全,天經地義」的口號,明知這就等同支持專政者以反革命罪名迫害異己,你們對得起無數曾被 「反革命罪」所迫害的人民,包括你們的同志,中共內忠厚誠實的共產黨員嗎?


筆者反二十三條,一直從最基本的原則出發,原則就是香港根本不需二十三條,更不是甚麼立法是天經地義的一回事,五年多以來沒有甚麼危害國家安全的法律,香港不是好好的嗎?


看 清楚所謂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由來吧!中共立國以來就有「反革命罪」,用意原是針對國民黨所殘留下來的勢力,之後卻被當權者用以打擊異己,互相迫害的公具, 一直以來都是一種政治罪!文革之後的七九年中共重建法制,「反革命罪」被編入八二年的《刑法》之中,定義清楚地寫在第九十條中:以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 和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為,都是「反革命罪」。這明明白白是保護專政者政權而設的法律,是天經地義嗎!


維護一黨專政

九 七年三月十四日人大通過新的《刑法》,「反革命罪」取消,代以「危害國家安全罪」,但這只是對原有「反革命罪」的類罪名的修改。原因是考慮到國家已經從 革命期進入現代發展,憲法已經確定了中國共產黨對國家事務的領導作用,……對危害中共的行為,規定適用「危害國家安全罪」比適用「反革命罪」更為合適。 (見王漢斌在1997年3月6日在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所作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草案)的說明》)這明明白白是維護中共一黨專政的法律, 何天經地義之有!


筆者學法律,從沒有在法律條文的定義如何如何之類的問題中打轉而迷失方向的弊病。最大的惡魔不在細節,在惡法背後的意識形態,今天惡法立法在即,港人若不 行動,激烈反對,而只效犬儒的白紙草案派在條文上糾纏,修修補補,終會遺禍子孫。

10月 01, 1997

「國慶」日的另類空間

(本文原載明報)

西方眾多發明之中,「國族主義」的影響也可以算是重大深遠,起碼在那些飽受帝國主義蹂躪的所謂「第三世界」裡,國族認同也常被認為是對抗殖民壓迫的根本出 路。只是抵抗殖民動員時所建構的國族圖像,為了「團結國人、對抗外敵」,往往把地域內的所有人化約成一個同質的界別,無形中忽略了不同性別、階級、族 群……間的權力差異。例如在鑄造國族、發揚「傳統」的過程中,女人權利往往要被犧牲;國家權力的鞏固雖然暫時解除了外國殖民者的壓迫,但女人也預「回歸」 本土「傳統」父權結構的從屬位置內。

「國族主義」的大帽子


我們平時總是聽「領導人」說「國家最需要穩定」、「國家要人民的擁護」。對國旗的「愛戴」態度和行為,不是已經由特區法律,從上而下的為本港市民界定了 嗎?「國家」的形象,就被塑造成好像是一個偉大的主體一樣,懂得自己說話,命令人們要對其絕對臣服和膜拜。這難道不是概念被實化的最佳例子嗎?但我想我們 需要反省的,不只是「國族主義」的理念內涵。或許當董特首叫人「不要談政治」言猶在耳,卻同時像政治審查般時刻提醒人要「愛國愛港」時,我們自然會明白到 「國家」這個詞語,總是在特定社會情境下被運用。

故此我們會明白到,一些表面上意思好像有點互相矛盾的話語,實際上對維持現狀起著同樣的政治效果。例如人民要求政府提供充足的社會服務,政府說「國家」現 時經濟發展剛起步、「國家」資源有限,人民必須首先勒緊肚皮,等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但政府浪費龐大的資源在軍備、貪污腐敗、新聞檢查和懲處人員上,而又透 過國家政策的塑造(例如所謂「市場經濟」),讓富有階層保留從對工人的剝削和對環境的污染中所得來的巨大剩餘財富。

「國家」定義因時而別

另一方面,當人民要求政府尊重公民的基本自由時,政府那時又會說「人權」最重要的就是「生存權」、就是「溫飽權」,然後認定那些向政府索取公民權利和政治 權利的所謂「異議人士」,破壞「國家」「穩定」、意圖「顛覆」「國家」。然而,大陸農村裡一些官僚幹部剝削民脂民膏的具體例子清楚顯示,缺乏民間社會民主 監察制衡的絕對權力,才是構成官倒腐敗、分配不均、人民生計缺乏保障的結構性原因。

只可惜在這些只意圖鞏固既有權力集團的利益分配的「國家」論述中,對個人自主性的真正尊重及維護,始終未能談得上。或許國族認同對迫切需要解放的被殖民族 群,暫時仍有其策略性的價值。但我們卻要慎防國族主義淪為本土統治階級塑造政治正確的國民的工具,並把內部殖民和壓迫加以合理化。

要避免這種吊詭,與其毫無保留的歌頌國家機器,不如索性宣布「主權在民」,認識和信任自己的力量,並透過逃逸和抗拒一切將人齊一化的體制權力的捕捉,開拓出自由開放的思想和踐行空間,也算是「國慶」日的另類表達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