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包含「Inmedia 焦點文章」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包含「Inmedia 焦點文章」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5月 28, 2009

從母乳餵哺到由嬰兒主導戒奶


(本文亦刊於《國際母乳會中文會刊 2009年第二期》及《香港母乳育嬰協會2009 年8 月季刊》﹞

「這天,十五個月大的新仔的胃口不錯。與爸爸一起吃的早餐,吃的是最愛的牛油果﹝夾在花生醬黑麥三文治裡)、小半隻香蕉和少許豆漿。

下午的點心是忌廉芝士有機糙米餅,用飲管杯喝開水。

像過去幾個月一樣,今天的晚餐也是和爸爸媽媽同桌吃飯。新仔用咖啡匙吃了兩口白飯後,便用手指快速地拾吃了一握量的小雞丁﹝喔,他很愛吃白肉哩)。雖然新仔剛滿一歲便懂得握叉和匙,但用手吃還是快得多。期間,還吃了兩小朵西蘭花和一塊紅蘿蔔。當他開始把玩高腳椅托盤上的餐具和食物時,媽媽趕快把它們拿走,並遞上一小碗魚湯,讓新仔拿著小湯匙自行餵飲。飯後的水果時間,新仔用小鋼叉吃了一小碗全脂乳酪橙粒‧‧‧‧‧‧

雖然新仔食飯時經常弄髒頭髮和衣服,有時也會因為出牙、疲倦和生病等原因心情和胃口欠佳,可是爸媽對他自行進食的能力(包括自我決定進食的量和種類)很有信心。況且,在正餐和小食之間,新仔還繼續從媽媽身上得到最保障健康的母乳的補充,故此爸媽從不擔心他的營養。他們的理想,是盡量跟隨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自兒子六個月大後引進固體食物起,讓母乳餵哺可持續至最少兩歲。」


和很多父母一樣,當BB六個月大時,我們本來打算跟隨主流的做法,用匙羹餵BB吃糊狀食物。可是,花去整整一個月的時間、流了不少眼淚,無論匙上的是什麼﹝包括以母乳開稀的米糊、麥糊、果茸、菜茸等﹞,BB的反應不是緊閉雙唇,就是立即把入口的食物吐出。我們開始焦急了:是否應像很多家長一樣,早在 BB三四個月大時就餵食,不理會敏感風險?BB會否永不接受固體食物?我們是否要像某位護士的建議,剛開始引入固體食物時便排在餵母奶前,不顧BB的需要,「迫」BB因肚餓而接受?

可是,當我們夫婦倆吃飯時,當時這個已滿六個月大的BB,明顯地已不再滿足於只是坐在高腳椅上把玩玩具了,他要模仿我們把手上的食物放進口中!對我們來說,孩子已準備好接受固體食物了。參與成人世界多采多姿的生活,應該是一個愛探索的正常孩子的成長原動力吧。

既然孩子已滿六個月大(我們的BB五個月時已能坐好),他的消化系統和腎臟功能應該比四個月時的好,食物致敏的機會亦減少(除非有家族敏感史),我們索性參考英國衛生署的最新指引,直接向BB提供手指食物(讓BB用牙肉咬嚼),讓BB慢慢學習咀嚼食物和手部控制,並與我們同桌吃飯。起初是較軟的食物:牛油果、香蕉和蒸腍了的西蘭花朵、番薯和薯仔。經過四個月的練習,未到一歲,孩子已差不多和我們吃著同類的食物了(除了小部份對他可能致敏和有毒的食物如牛肉、牛奶、貝殼類、蛋白、酸果、蜜糖等):各種水果(切開一片片或整個地提供 [開始出牙後]如蘋果)、剪碎了的綠葉菜葉(在白飯中拌勻)、各類瓜菜、蒸腍了的小粟米、小甘筍、肉類如魚肉和雞肉、蛋黃、豆腐、五穀類如白飯/粥(加入少許糙米)、加入全穀或黑麥粉的白麵方包、低鈉低糖餅乾、通心粉、剪短的意粉、乾穀和煮熟的燕麥片等。

我們盡量希望每餐或每天的菜式中也能提供均衡的營養。為了孩子日後的口味和健康,烹飪時我們只用極少量的鹽和糖調味(從大人的菜餚中分取BB的部份後,才添加醬油到前者中);購買包裝食物時(如作為早餐),我們會細心檢查它們的成份標籤,確保沒有可能損害BB健康的添加劑和過多的鈉和糖。每星期一兩次的外出吃飯,除了只幫襯那些對BB安全的食肆環境,還不讓BB吃到味精、高鹽、炸油和反式脂肪 (有時只能自備食物)。

為了安全起見,我們確保BB進食時坐直身子、不向他提供細硬(如果仁、果核)或細圓的食物(如每粒提子會先切開最少兩半)以免鯁喉;避開魚骨;不提供易粘住的全白麵包,並只薄塗果仁醬。最初我們把食物切成BB可用整個拳頭握著的塊狀讓他咬和嚼一點 (或吸吮肉塊的汁),到BB能用手指拾起(pincer grasp)食物時才切粒,流質食物則在BB願意接受幫助時才提供預載食物的匙羹,讓BB自行拿著。進食時必把電視關掉以免BB分心 (其實我們從不讓他看電視)、不讓BB獨個兒或走動時進食;並且克制要填餵BB的衝動,以免不小心把食物送至BB口腔太後的部位(而BB又已無法透過作嘔反射保護自己)。

在英國有超過20年保健視察員經驗的拉普利(Gill Rapley)把家長在引進固體食物時索性讓嬰兒自行餵食的做法(類似上述)歸納為「由嬰兒主導戒奶」(Baby-led Weaning)。根據拉普利的觀察,這個方法讓BB接觸和嘗試不同顏色、形狀、體積和質感的食物,與匙餵法比較起來,嬰兒對食物的興趣大增,更容易接受一些要咀嚼的食物、減少便秘和日後偏食的機會,並使BB發展手部控制能力。當BB進食更多固體食物時,要求的奶量便會自然減少,過程由BB主導(或頂多由 BB和大人的共同主導),慢慢完成整個引入固體食物的過渡期。

現在回想起來,我們的方法適合自己的BB,除了因為他似乎天生是一個衝動的性情兒外,還可能因為母乳餵哺本身就與嬰兒被動的接受餵食不太相襯。嬰兒在母乳餵哺中,是主動地依據自己的需要吸吮母乳的(如透過控制吸吮的時間來平衡前乳和後乳的比例)。而母乳因母親的飲食產生不同味道,又令嬰兒日後容易接受不同的固體食物。可以說,由嬰兒主導減奶是母乳餵哺的合理發展,後者為前者提供穩固的基礎。

現在BB已經十五個月大(十個月起已開始走路),已進入人稱「嘴刁」階段的幼兒期了。讓嬰兒主導減奶的思想再次提醒我們,不以食物作為賞罰或逗哄的手段,尊重和信任BB自我進食的需要、意願和能力(大人的責任是提供健康和多樣化的食物和示範正確的用餐規矩),可能是保持進食作為一種饒有趣味的家庭/ 社交活動、避免進食時間淪為父母和孩子的角力場的有效方法。


註:

1. 這篇文章是打算投稿到某支持母乳餵哺的刊物中發表,故嘗試整理母乳餵哺與由嬰兒主導戒奶之間的理論關係,並不表示作者認為以配方奶粉餵養嬰兒必然不適合這種戒奶方法。

2. 「Weaning」是指引入固體食物到完全離乳的過渡期,一般譯作「戒奶」、「斷奶」。可是,理想的Weaning應是指一個漸進而不是突變的過程,筆者認為譯做「減奶」比較恰當。由於「戒奶」這個名詞在本地甚為流行,為方便讀者搜尋本文,標題沿用「戒奶」,但內文則兼用「減奶」、「戒奶」。



(圖片:新仔八個月大首次吃木瓜時的感動。攝影:筆者)


相關文章:期望香港,對母乳餵哺友善 ──寫在2008年母親節前夕

Related Website: Continuum Fathering 原續父職



答客問: 牛奶以外的選擇......

問:「既然餵人奶,其他牛奶食品可以減少乎?」

1 鮮牛奶:BB一歲前,我們從沒有給他喝鮮牛奶 (所有嬰兒一歲前都不適合喝鮮牛奶,因鮮奶蛋白比配方奶粉更易致敏)。BB現在雖過了一歲,但也只「吃」過少量 (我視高熱量和高脂肪的鮮牛奶為食物 )──用來加入炒蛋、做粟米湯和拌粟米片,原因我懷疑(未能確定)他對鮮牛奶有少許敏感 (皮膚有輕微紅疹)。

人奶仍是BB的主要食物和飲料,其他時間我們是以清水 (大部份時間)、無糖 (市售) /有機(自造)豆漿、有機燕麥粉/杏仁粉開奶,或(一歲後) 溝稀了的橙汁給他喝的。

我個人不希望BB戒人奶後每天吃牛奶/奶粉 (就算他對牛奶無敏感),因擔心蛋白質結構本來是給牛仔飲的牛奶的蛋白、脂肪和乳糖長遠對他這位人類的營養和健康有害。

2 含有牛奶成份的食品:BB和我們外出吃飯,也吃過一些有牛奶成份的麵包和中式點心。不過,我們現在基本上已沒有再買集團式麵包店的麵包了 (那些除了用奶粉外,還勁多添加劑,而太多的添加劑[和電視]被認為與兒童過度活躍症有關),改為用麵包機在家自製麵包 (只間中幫襯樓下的小麵包店的新鮮出爐麵包),那樣便可以在食譜中用燕麥粉取代奶粉。

3 乳製品:BB對牛油 (沒有含致敏的蛋白)、芝士和乳酪(經過發酵)均無敏感,故我們也有用無添加鹽的牛油自製麵包、蛋榚、鬆餅和曲奇,和用牛油和忌廉芝士塗麵包和餅乾。乳酪是BB最喜愛的食物之一,我們每星期也在家中發酵乳酪給他吃(多是拌水果粒同吃)。


問:「牛奶太多化學物質,生產過程又要牛受苦,又要花費好多資源。」

唔‧‧‧‧‧‧這真是個難題。其實不只是牛奶,畜養出來供宰售的牲畜,吃進的飼料往往有農藥,又給強行餵了太多激素和抗生素,和自小忍受工廠式生產的惡劣環境。作為消費者的徹底應對辦法,似乎不是改吃目前還是偏貴的有有機/人道認證肉 (我們試過買有機雞和蛋,但覺開支太大),就是改為全素食(我們暫時未有足夠的營養知識[和勇氣]去這樣做──現在頂多是fishy-chicki- tarians)。我們現在的做法,是希望BB盡量多吃水果和蔬菜去均衡營養 (很多家長都有這樣的經驗:子女自小不愛[多]吃水果和[特別是]蔬菜)、並「間中」於早餐時以果仁醬和磨碎的種子和午晚餐以豆腐去代替肉類蛋白、以波菜 /乾果/豆腐等配合鮮果的維他命C去代替肉類提供鐵質和以燕麥奶、豆腐、豆漿、黑芝麻、杞子、綠葉菜等去代替乳製品提供鈣質。

5月 10, 2008

期望香港,對母乳餵哺友善 ──寫在2008年母親節前夕

(本文的撮錄版亦刊於香港母乳育嬰協會《母乳育嬰專訊季刊》第三十九期,2008年6月。﹞  

母乳是嬰兒的最理想食物:廉宜、安全、衛生、環保、容易消化和吸收,有齊嬰兒出生後頭六個月所需的所有營養。母乳中含有二百多種物質,除了營養素外,還包括荷爾蒙、活細胞、酵素、免疫球蛋白等,可保護嬰兒免受感染、預防各種敏感和疾病、對大腦和視網膜發育尤其重要,嬰兒配方奶粉無可代替。 

世界衛生組織認為,嬰兒出生後頭六個月應該以純母乳餵哺,在隨後添加固體食物的同時,母乳餵補可持續至兩歲或以上。這建議對不少所謂「第三世界」國家尤其意義重大,因為跨國奶粉工業在當地傾銷﹝包括誤導市民母乳不夠營養、向當地醫護人員贈送禮品等﹞,但由於基本衛生條件惡劣,大量嬰兒因為食用以受污染水源開調的奶粉而死亡,而不是受到母乳的天然抗體保護。 

有見及此,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再一步定出了多個步驟,要求各國所有醫院實施,目的是保持嬰兒吸吮乳房的頻率和力量,減少乳頭混淆及維持母親的泌乳量,包括幫助母親在嬰兒出生後半小時內開始餵哺母乳;即使母嬰分離,亦應教導母親知道如何繼續餵哺母乳;除醫生指示外,不得給嬰兒母乳外的任何食物;實行母親與嬰兒每天24小時同室;鼓勵按照嬰兒需要隨時餵哺母乳;不要讓嬰兒吸吮人造奶咀等。﹝關於世界衛生組織對母乳餵哺的權威立場文件,請參考本文文末﹞ 

近年香港衛生署支持母乳餵哺,並已制定母乳餵哺政策的文件。既然母乳餵哺有如此多的好處,並得到政府的宣傳,為什麼根據衛生署的資料,本港的母乳餵哺比率仍然落後於國際水平?為什麼在不少親子網站和活動裡,參與者好像絕大部份仍是以奶瓶餵養嬰兒? 

最近收到由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出版的《母乳育嬰專訊季刊》(第38期),署名Ivy的媽媽分享當初餵哺母乳的困難,包括因為所入住的私家醫院的行政安排和部份醫療專業人員的認識,不讓寶寶出生後儘早餵哺初乳、只能按鐘進入大房餵哺、及因嬰兒「面黃」,醫生要求以奶粉餵養﹝衛生署的單張清楚指出,完全不需要單單因新生嬰兒黃疸而停止餵哺母乳﹞。雖然出師不利,但作者出院後堅持以純母乳餵哺。儘管周圍有很多親友對母乳存有誤解,上班工作又忙碌,在如此艱難的情況下作者仍以純母乳餵哺了寶寶九個多月。不過同期的十多個朋友全早放棄,作者感到孤軍作戰。 

這個個案顯示,本港部份醫院沒有實施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部份醫護人員亦沒有真正支持母乳餵哺。不過該個案發生在私家醫院,公立醫院又如何?當日筆者和妻子知道懷孕後,我們選擇了一間著名的公立教學醫院,以為該醫院應在政策和實踐上順應潮流,積極推動母乳餵哺。不過,兒子出生後,醫護人員不是立刻拿給與他一起共生九個月的母親作必要的肌膚接觸,和讓寶寶依本能吸吮乳房(latch-on),而是在產房外面進行了整整一個鐘頭的例行檢查。回到大房後,母親無錯是與嬰兒同室,亦沒有規定只准按時鐘餵哺﹝這方面比起前述的醫院要進步得多﹞。但是,妻子最需要的幫助──由有經驗或受過訓練的人士﹝於最適當的時間──產後﹞在現場指導正確的餵哺姿勢和嬰兒吸吮技巧──卻欠奉。

 筆者認識一名親戚,懷疑就是由於寶寶吸吮方式錯誤﹝再加上過早使用奶咀補奶粉,導致乳頭混淆﹞,乳汁未能被有效吸取,結果導致乳房腫脹,在極痛苦的情況下放棄母乳餵哺。另外一位親戚,嬰兒出生後一直兼用奶瓶,結果漸漸地嬰兒愛流量快的乳膠奶咀,抗拒需要較複雜口部肌肉技巧吸吮的乳房﹝母嬰健康院的護士長對我們解釋這個現象時,比喻為「知道有叉用,唔肯用筷子」﹞,最後差不多要完全放棄直接授乳﹝不是沒有方法解決,但不容易﹞,打擊甚大。

在香港筆者相信有類似經歷者,大有人在。 為什麼所謂「正確」的吸吮技巧和餵哺姿勢,在此時此地的香港變得如此重要?整體社會大環境不利母乳哺餵可能是主因。筆者自己出生後頭四個月內是吃全人奶的﹝後來媽媽要服用避孕丸才停止授乳﹞,據媽媽說那時﹝直至七十年代初期﹞人奶是「窮人的選擇」、「食奶粉好矜貴」。雖說餵人奶「好黏身」,但據人類學家Kathy Dettwyler的考察,在很多傳統社會裡,整天頻密地餵哺是很平常的事﹝嬰兒甚至會以揹帶掛在母親的胸前,讓勞動階層的母親一邊幹活、一邊餵哺﹞,吸吮方式只要不太差,便「相對」不重要,而且頻密餵哺保證較高脂肪﹝有助嬰兒成長﹞的後乳的獲得。 

可惜在本港,母乳餵哺的記憶好像遭集體遺忘,媽咪缺少觀察學習的對象﹝有多少人親眼見過別人「埋身」授乳、而不是以奶瓶餵嬰兒?﹞。根據外母大人的憶述,七十年代中期本港公立醫院開始向產婦宣傳「奶粉好營養」,結果,妻子、兩個弟弟和所有堂表兄弟姊妹﹝推而廣之,甚至香港一整代人口﹞都是以奶粉餵大的,沒有任何一位姨媽姑姐有直接授乳的經驗﹝但婆婆的九個兒女,包括外母大人,都是吃人奶大的﹞,在母乳餵哺上香港出現了「經驗斷層」的現象。

短時間內,奶粉跨國財團、醫療專業、文化工業與港式資本主義生產體制合謀,成功使奶粉奶瓶成為餵養嬰兒的主流標準:當社會要求事事與時鐘競賽、僱傭關係排斥育嬰、社區又欠缺對母乳育嬰的支援﹝太太說,打來關心餵哺進展的問候電話,最多收到的竟是來自奶粉公司職員的「慰問」﹞、配方奶粉又被西醫論述「黃袍加身」......時,表面上「不夠效率」、「不能量化」的母乳餵哺便容易被邊緣化了。 

當家人、親戚朋友、甚至醫護人員只有以奶瓶餵奶粉的經驗、對母乳缺乏認識,他們的育兒意見便可能對有心授乳的母親造成壓力,甚至變成「好心做壞事」。要知道「頭幾個月應否給嬰兒餵水?」「應否給初生嬰兒安撫奶咀?」「應否訂立餵哺時間表?」「那些食物母親要戒口/多吃?」「嬰兒一兩小時要吃一次/嬰兒體重增加得不夠快/...,是否奶水不足,要補奶粉?」「用什麼容器來餵奶粉或餵擠奶?」「晚上可否改餵奶粉,讓嬰兒『一覺睡到天亮』,讓父母可以休息?」「可否/如何與嬰兒安全共眠?」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從餵母乳和餵配方的角度,答案未必完全相同。

真心支持母乳餵補的專業人員(如Jack Newman)會告訴妳,只要改善嬰兒的吸吮、配以一些小技巧﹝例如按摩和乳房擠壓﹞、營養和水份等,絕大部份的母親都有足夠的天賦能力授乳。但若錯誤地把餵配方奶粉的有限知識,不加思索地套用在母乳餵哺上﹝例如規定餵哺的時間和次數﹞,嚴重的甚至會導致母親的乳汁供應減少﹝乳汁是按需要生產的﹞,造成惡性循環,最後甚至會授乳「失敗」。 

如果筆者的解釋沒有錯,難怪根據2004年衛生署的調查,高達37%的媽媽認為停止餵哺母乳的原因,是由於「奶水不足」,儘管香港這一代媽媽的營養,只會比起筆者當年的母親或更早的授乳前輩們,有過之而無不及。 當然,要在香港推展母乳餵哺,除了改善醫院的行政、醫護人員的態度和家庭的支持外,一些配套措施也十分重要。政府的母嬰健康院雖然大致支持母乳餵哺,也只是暫時中和了奶粉財團一浪接一浪、無孔不入的宣傳攻勢而己。

當母親出院後,馬上必須面臨家庭和社區生活的挑戰,數星期後更可能是回到職場的沉重壓力﹝前述的調查同時顯示,26%受訪媽媽因上班停止授乳﹞,無時無刻不在要求嬰兒與母親乳房過早分離。 香港的公眾地方普遍缺乏育嬰間和母乳餵哺室,迫使佷多哺乳母親放棄外出,或寶寶被迫﹝在管理人員要求下﹞在洗手間「用餐」。妻子雖然一向少理世人的目光﹝只用一塊頸巾遮擋,便在餐廳授乳﹞,但是也曾經迫不得已地在著名百貨公司的「洗手間/育嬰間」授乳,結果別人大便時的氣味幾乎令她作嘔。

其實,政府應該帶頭規定在文娛中心、圖書館、主要政府部門、車站、公園、公屋商場和街市等設立設備合格的獨立哺乳間及育嬰間﹝育嬰間應獨立於男女洗手間,安全衛生和提倡性別平等,鼓勵父親參與育嬰﹞,甚至參考美國多個州的做法,立法保障婦女可在公眾地方授乳。 在推動宣傳僱主支持母乳育嬰時,政府更應根據國際勞工公約,延長有薪產假至最少十四週﹝現時「前四後六」的安排,母親往往還未從產後虛弱中完全康復過來,就要趕著上班,極不人道﹞、立法規定配偶享有陪產假、規管職工過長工時、保障工間休息、哺乳或集乳時間 (台灣《兩性工作平等法》及《勞基法》便規定,女性員工每天可以有兩次各三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推動彈性工作時間、保障部份時間僱員的權益、資助企業設立職員育嬰間等,讓親職得到﹝性別﹞平等的尊重。

把遭主流經濟邏輯顛倒的優次──為資本家利潤而生產,而不是為生命需要而生產──再重新調轉過來。 

母乳餵哺不單只是一種餵食的方法,它更能建立母嬰的親善關係和緊密連繫,促進嬰兒的生理發育和情緒安定。與奶瓶餵養比較,母乳餵哺減少廢物和污染、保護環境,並透過保護嬰兒的健康,減低社會在醫療方面的開支,及雙親因請假照顧而造成的生產力降低。哺餵母乳成功與否,絕不只是母親一人的事。若本港促進母親哺育母乳的制度、環境、文化和社會網絡沒法大幅改善,大部份勞工階層母親不是繼續苦苦支撐,就是過早放棄母乳餵哺,屆時母乳餵哺恐怕只有淪為少數有閒階級婦女的特權而已。 

 ﹝攝影:筆者﹞ 

附錄: 因挪千替宣言(Innocenti Declaration) (節錄) ﹝世界衛生組織 日內瓦 1989﹞ 

我們了解母乳哺餵是一個獨特的過程,它 : o 提供嬰兒理想的營養,促進他們健康的成長及發展; o 減少感染性疾病的發生率及嚴重性,因而減少嬰兒的死亡率及罹病率; o 減少婦女乳房癌及卵巢癌的危險性,增加懷孕的間隔,因而促進婦女的健康; o 提供家庭及國家社會上及經濟上的好處; o 當順利哺乳時,提供多數的婦女滿足及成就感。 同時最近的研究發現:頭六個月愈完全純哺餵母乳,好處愈明顯;之後添加副食品並持續哺餵母乳愈久者,好處也愈多;介入性的計畫可以正向的改變母乳哺餵的行為。 因挪千替宣言是由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決策者會議" 九十年代的母乳哺餵:全球的運動" 中的參加者所製作及採用的。此會議於1990年七月三十日到八月一日在義大利佛羅倫斯,斯巴達德里,因挪千替舉行。這個宣言反應了該次會議的原始背景文件,及會中討論的結果內容。有三十二個政府及十個聯合國組織採用。 因此我們宣稱: o 為了全球母親及兒童的健康及營養,所有的婦女都應有權利可以完全哺餵母乳,所有的嬰兒應從出生到四到六個月大中完全純哺餵母乳。 o 之後,在接受適當的副食品的同時,兒童應持續哺餵母乳直到兩歲或兩歲以上。 o 要完成這種理想的餵食方式,我們必須建立一個適當而支持的環境,讓婦女可以這樣的方式哺餵母乳。 o 在很多國家要完成這個目標必須重建母乳文化,並積極抵抗奶瓶餵食文化的侵入。這需要鼓勵及承諾,需要運用社會各個階層領導者的名望及權威。 o 應努力增加婦女對自己哺餵母乳的信心,清除母乳哺餵的限制及障礙,這些障礙通常是以潛在間接的方式影響對哺乳的看法及行為。這個工作需要敏感、持續謹慎、及理解性的溝通策略,應包括所有的媒體,並散播到社會各階層。進一步,醫療系統、上班場所、及社區中母乳哺餵的障礙也必須清除。 o 應確保婦女得到足夠的營養,更要確認婦女得到家庭計劃的資訊及服務,使她們可以持續哺餵母乳,避免太密著生產而損害她們及孩子的健康及營養狀態。 o 所有的政府應建立九十年代國家的母乳哺餵政策,並設定適當的國家目標。 他們應建立國家監測系統來完成他們的目標,並建立一些指標,如產婦出院時完全哺餵母乳的比率,及嬰兒在四個月大時完全哺餵母乳的比率。 o 國家相關單位更應將他們的母乳哺餵政策融入所有的健康及發展政策,他們應鼓勵及加強在相關計畫中所有保護、促進、及支持母乳哺餵的行動,例如:產前照顧、營養、家庭計劃、母親及兒童常見疾病的預防及治療等。所有保健工作人員應接受訓練,以獲得執行母乳哺餵政策的技巧。 完全哺餵母乳表示不給嬰兒其他飲料或食物,嬰兒應經常餵食,不限制時間。 […] 

答讀者問 問:地球這麼多污染,母乳會否受到污染?配方奶粉是否更安全? 答:先撇開「嬰兒配方奶粉所包含的污染物」、「奶粉的生產/消費過程對環境的影響」和「母乳所提供的免疫力」不談,若真的認為地球污染已到了如此嚴重的地步,那凡婦女一旦懷孕都應該擔心,因為環境污染物對在母體的胎兒的傷害,遠遠比對吃母乳的嬰兒為大。 母乳餵哺對母親、嬰兒和環境皆有益。為了保護母乳這個珍貴資源,我們更要設法救救地球,使母乳餵哺的文化能延續下去。

11月 19, 2007

來生不做中國人 (書評)

「自有歷史以來,中國人是一向被同族和異族屠戮、奴隸、敲掠、刑辱、壓迫下來的,非人類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過,每一考查,真教人覺得不像活在人間。」(魯迅,《且介亭雜文‧病後雜談之餘》,轉引自鍾祖康,《來生不做中國人》作者自序)

鍾祖康,香港出生的政治評論員。2000年時鍾在《明報》論壇版發表一篇名為《台灣有權獨立》的評論文章,提出台灣有權擺脫暴政的非主流觀點,隨即受到中港各方﹝包括香港民主黨人士) 連環炮轟,黯然離開香港。幾年下來,鍾在本港《開放》雜誌發表逾二十萬字,旁徵側引,對中國及香港的愛國論、黨族主義、奴性文化、父權制度和傳統、漢族沙文主義、人類自我中心思想、民粹主義、物質主義掛帥、公德敗壞、精神文明停滯等現象,作出極為嚴厲的批判,不留半點情面。依鍾自己的說法,是「如中國打壓台灣一樣,中國對我的打壓只激發了我的反抗」(《中國比小說更離奇》作者自序)。


今天,鍾祖康決定把他在《開放雜誌》刊登過的其中六十餘篇文章重新修訂, 付印成兩本文集出版。單看書名,便知該兩書的內容極富挑釁性:《中國比小說更離奇》和《來生不做中國人》。 柏楊的名著《醜陋的中國人》,對中國人的所謂劣根性和「醬缸文化」大加鞭撻,雖同樣句句尖酸刻薄、字字悲憤,但鍾祖康筆下的中國人「競爭力主要建基對人權 的踐踏」、「對人命(特別是他人的)的價值視如草芥」、「塗炭生靈」、「要全球無限量分擔」,則更為病入膏肓,幾近無可救藥、徹底絕望。如果您討厭柏楊,您必會痛恨鍾祖康。


不過,若我們能以平常心來閱讀鍾祖康的著作,會發覺在辛辣帶刺、甘冒以偏蓋全的筆鋒﹝因而同樣墮入文化本質主義者把人過度同質化的思考陷阱﹞背後,鍾對中國、香港、台灣和西藏問題的看法,無非是為激發起讀者對生命的真正尊重、對人道的始終堅持,對暴力的毫不容忍,和對謊言的絕對鄙視。此刻中國正被一片歌舞昇平的氣氛籠罩,貧富懸殊、勞農權益、生產安全、公民自由狀況、環境生態問題卻依舊嚴峻,鍾書猶如當頭棒喝,發人深省。正如孫隆基 (《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一書的作者﹞為《來》一書寫序時說:「目前中國已進入『大國崛起』階段,國勢日盛,『國民性批判』似乎變得不合時宜。正因如此,鍾祖康這部《來生不做中國人》更顯其難能可貴,它並不分享中國崛起的歡欣症,卻針對中國人難移之本性。」


今天,香港的公共空間正逐漸受到國族主義和利潤法則的蠶食;兩本書的出現,無疑是挑戰市場上種種思想、言論和創作的禁忌。

坦白說,讀完這兩本書的大部份文章後,筆者沒有憤怒,反而有說不出的傷感。


(註:以下序言由作者提供﹞
《來生不做中國人》作者自序
《中國比小說更離奇》作者自序
李敏勇序:反思中國,走出迷障﹝李敏勇為台灣詩人,文化評論家,台灣國家文藝獎第十一屆 (2007年) 文學類得主﹞
卜大中序:一個不會反省的民族必不會成為偉大的民族


延伸閱讀:

《開放雜誌》的「來生不做中國人」鍾原文(未經作者修訂)節錄:

「二○○六年九月四日,中國三大門戶網站之一的網易旗下的網易文化在網上開始了一項中共統治五十多年來最為敏感的調查,題目是:『如 果有來生,你願不願意再做中國人?』[...]在一萬一千二百七十一名投票者中,竟然有高達百分之六十五稱來生不願意再做中國人![...]即時引發軒然 大波,投票原定於十月十一日結束,但投票連同非常熱烈的網友討論隨即於九月十五日被強行終止,而且有關網頁也被刪除。九月十六日,網易新聞頻道主編唐岩及 評論頻道主編劉湘暉同被解僱。
[...]
如果再看看這些網民的留言,你就看到這些來生不願意再做中國人的人並非戲言,而是態度相當認真,他們對中國人這個身份感到無限討厭、無奈、苦澀,對中共領導有咬牙切齒的憤恨。

[網民留言]
[...]中國人能夠終於擺脫做
『大國奴才』的虛榮,而寧願作個蕞爾小邦的自由民,難能可貴。
[網民留言]『
我 愛我的祖國,愛她博大精深的文化,愛她的歷史。但是如果有來生我不想再做一個中國人,因為現在的中國人都帶著虛偽的面具,高尚的外表下卻是骯髒的靈魂,我 要學著辨認每個面具後面的嘴臉,以防被暗劍所傷,在這樣一種社會氛圍下,人活得太累。如果有來生我想做一個澳大利亞人,到一個坦率的、充滿愛心的國度渡過 幸福浪漫的一生。』很抱歉,只要你還是迷信中國的文化『博大精深』,你還是不可能深刻反省,你的靈魂還是要在苦海飄零的。」﹝節錄自《開放雜誌》,2006年10月號﹞


鍾祖康:台灣有權擺脫暴政 (原題,2000年) 主要論點:

「其實,台灣人有權自決,其理甚明,首要原因當然是: 中國毫不含糊實行個獨裁統治。只要我們翻一翻國際學界就『領土脫離』問題的討論,就 看到即使是對脫離權設限最多的著名學者﹝如亞利桑那州大學哲學教授Allen Buchanan ) 也同意:擺脫不公義統治是民眾尋求領土脫離的有力理由。Buchanan以脫離權比作夫婦的離婚,並名之為『政治離婚』﹝political divorce﹞。Buchanan在與筆者的通信中稱,由於台灣被中國收回後人權難保,所以在道德上絕對有權要求獨立,並稱其性質可歸為『先發制人式脫 離』﹝pre-emptive secession)。」

何俊仁:台獨理據 不能成立

王岸然:以平常心談論台獨

另外,《星島日報》當年的報導:

(1) 「 文章一經刊出﹐立即引來親中傳媒連環炮轟﹐從人格上質疑鍾祖康為無恥漢奸﹐從法理上指他違反基本法二十三條﹐從主權上指他挑戰 『一個中國』。連篇累牘﹐口徑之強硬﹐直逼當年親中報刊指罵前港督彭定康﹐亦為自回歸以來﹐罕見地對報刊作者作口誅筆伐。

論爭沒完沒了﹐但首先刊登鍾祖康文章的《明報》﹐以『有關議題已經差不多』為理由﹐拒絕再度刊登鍾祖康反駁文章。但《文匯報》在本月十日就撰文指責﹕『明報公然刊登這種漢奸言論﹐是要辦一份中國人的報紙﹐還是要辦成一份漢奸賣國報紙和背叛中國人的報紙﹖』」﹝節錄至葉秋,「鍾祖康被指『煽動分裂』 親中報炮轟《明報》」,《星島日報》,2000年5月16日。﹞

(2)「《明報》主筆劉進圖表示﹐事件並不存在政治審查﹐不予刊登是基於該文章不切合論壇版的要求。

《蘋果日報》的主筆馮偉光表示﹐過去亦有刊登鍾祖康持類似觀點的文章﹐加上每日版位有限﹐不能刊登所有人的來稿。」﹝節錄至「兩報否認受壓拒刊文章 」,《星島日報》,2000年5月31日。﹞


11月 05, 2007

強積金制度送錢給金融保險財團

筆者按:傳媒最近關注強積金公司的收費問題。本文節錄至《港式退休保障政策的政治經濟學》一文, 原文對香港退休保障政策的歷史發展作出批判性的回顧,有許多鮮為人知的故事。有興趣閱讀全文的讀者,請到這裡。)

節錄自《港式退休保障政策的政治經濟學》

[...] 當時民間對強行通過強積金計劃,有強烈的批評,例如莫泰基引用智利早年基金倒閉和先進國家投資欺詐案的例子﹝全球只有極少數國家,例如澳洲和智利, 實行強積金制度),指出私營計劃除了高風險 ( 香港更容許投資經理把公積金全數投資於股票上)和有難以監管的結構性缺陷外,每年行政費用高昂,勢將侵蝕投資回報 (15)。但當時強積金辦事處處長陳甘美華(現任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指專業彌償保險所構成的費用估計只佔資產的0.1%-0.15%,便認為「行政費用不 會偏高」(《信報》,1997年1月22日)。


可是消費者委員會最近發表的強積金計劃調查,發現強積金收費可能蠶食退休用的儲蓄。有關收費包括管理費、受 託人費、法律服務及核數師費等,若每年徵收1%費用,成員40年的累算權益會減少23%(假設每年5%投資回報),或相當於305萬的累算權益減少了 69萬,若費用提高2%(由每年1%增加至3%),累算權益將會減少一半(52%),亦即158萬。而消委會調查的35個強積金計劃的基金開支比率 (基金的實際開支總額佔基金平均淨資產值的百分比) 平均為2.06%,由1.61%至2.52% (16)。如此高昂的收費,部份原因可能是香港僱員對強積金決策無參與權,無權選擇對社會負責的投資策略,卻又必須參加僱主選定的計劃 (智利和澳洲容許僱員自由選擇基金公司),市場更加缺乏競爭。

經過近三十年的民間爭取,最後由享有優厚豐裕退休保障的政府高官,決定實行一個曾被自己或同僚和商人嚴厲批評又缺乏公眾支持的退休保障制度,金融保險財團成為最大得益者,可說是歷史的諷刺。


不 過,基層團體並沒有氣餒。2004年以來,五十多個來自不同類別的民間團體,包括年長者、婦女、勞工、基層、復康,社區、工會、青年、社會服務、宗教及學 者,重新成立「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提出名為「全民養老金」的「部分隨收隨支」計劃,建議利用2028前的集體儲蓄,渡過2028年的人口老化高峰,在僱 員僱主的總供款率維持不變的情況下(即共10%),將當中一半供款注資入該計劃,即時使每名合資格的年長者獲得每月2500元的收入。經過港大精算系教授 確認,該計劃可持續運作超過50年 (有關該計劃的詳細資料,請參考http://www.pensionforall.org.hk/),並能大幅減輕政府的公共財政負擔﹝年老綜援開支是財政赤字的 重要原因 )。

最近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進行「本港全民退休保障意見調查2007」,結果發現76.8%的被訪者贊成「政府應該為全體市民,包括所有勞動及非勞動人 口,設立一個全民養老金計劃,令到所有市民係年老既時候,不論健康同生活環境如何,都可以獲得一定金額既養老金」,只有11.8%反對 (http://hkupop.hku.hk/)。


不過,上面的討論清楚顯示,港式退休保障從來不單純是一個技術或「主流民意」的問題:民間團體的新方案勢將觸碰龐大的既得利益,但特區的管治模式仍 舊是由上而下的行政主導、當年部份關鍵人士照樣身居要職、政策諮詢過程依然充斥著扭曲的溝通、立法會則繼續由工商界控制。最使人憂慮的是:今天處處仍可見 政策規劃向資本的利益傾斜,比殖民地時代似乎進步不了多少。另一方面,強積金制度實施幾年以來每天都在文化層面上再生產人們的自顧意識:縱使對此不無抗 拒。香港退休保障制度未來能否健康發展,將決定於社會民主的力量能否扭轉劣勢。

9月 29, 2007

緬甸屠殺 中國政府難辭其咎




















緬甸屠殺 中國政府難辭其咎
── 一位中國公民的觀點


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北京發生了舉世震驚的屠城事件,造成數以千計的市民、學生和工人傷亡。十八年過去,中
國政府不但從未向死難者家屬作出任何道歉和賠償;在黨族資本主義迅速發展的同時,內地人民依舊無法平等享有基本的公民和政治權利,維權人士依舊飽受鎮壓和迫害。

中國政府一直為了軍事和經濟利益,向緬甸軍人集團提供軍火和軍事技術,扶助獨裁政權,直接支持緬甸境內的高壓統治,助紂為虐。今天,發生在緬甸國內的民不聊生和屠殺平民事件,中
國政府難辭其咎。作為生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少數可以公開悼念八九民運的地方的人﹝註﹞,筆者感到羞愧,亦感到有道德上的責任,與全世界人民一起參與阻止野蠻殘暴的事件,一再發生。希望您也能參與各項聯署或集會行動。

( 註:香港也不能獨善其身。緬甸是全球勞工狀況最惡劣的地區之一,國際勞工組織多年來均指責,軍政府強迫勞動、壓榨勞工﹝特別是少數族群﹞的問題非常嚴重。可是,過往除了跨國企業如迪士尼旗下牌子的產品有由緬甸的血汗工廠所生產外,目前仍有外國商人直接在緬甸投資,包括港資成衣工廠 [參考Tony Fung 君提供的例子],從槍桿子政權統治下獲益。﹞

以下聯署內容錄自
Avaaz 全球之聲網站 http://www.avaaz.org/en/stand_with_burma/
﹝圖片下載自
亞洲人權委員會緬甸專頁http://campaigns.ahrchk.net/burmaprotests/)

與緬甸抗議民眾站在同一陣線

經過幾十年軍隊的獨裁專政,緬甸人民開始起義-他們需要我們的幫助.僧侶與尼姑開始遊行且像滾雪球一樣召集成千上萬的人到街上遊行.然而鎮壓已開始... 上次緬甸人民在1988年遊行時軍隊屠殺了成千上萬的人.這次世界人民若挺身而出來支持緬甸人民,他們也許會成功.我們將把我們的請願書遞交到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會員(
包括獨裁政府的支持者中國)及在聯合國的媒體中,且同時讓緬甸人民感受到我們的支持.

中國主席胡錦濤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 我們與緬甸市民站在同一陣線上來為和平抗爭.我們激勵你們來對抗鎮壓反對民眾的暴力手段,並對在緬甸的真誠調和及民主提出支持.我們宣示你們將會對更近一步的流血事件負責任.

To Chinese President Hu Jintao and the UN Security Council:
We stand alongside the citizens of Burma in their peaceful protests. We urge you to oppose a violent crackdown on the demonstrators, and to support genuine reconciliation and democracy in Burma. We pledge to hold you accountable for any further bloodshed.


附錄:
﹝轉載﹞《中國與緬甸間的經濟及軍事合作》

下文英文原名 Economic and Military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Burma,譯作《中國與緬甸間的經濟及軍事合作》,作者 Nyi Nyi Lwin 是緬甸群族議會 (Ethnic Nationalities Council) 經濟與發展規畫委員會組長,文章寫成於2006年九月。

該文原載於 http://www.narinjara.com/,是由一班流亡孟加拉的緬甸若開族人發起的新聞網站。文中詳列數據來源,顯示緬甸在各國口不對心的「制裁」同時﹝例如跨國企業繼續從軍人政權手上購得許可證,開採緬甸豐富的天然資源儲備,養肥了軍人政權,參考Pat君的留言﹞,中國卻成為它的最大貿易國之一﹝包括正規和非正規經濟),即中國歷年來向緬甸軍政權供應了大量金錢資助、用品、設備、技術和軍火,從各種渠道換取各樣經濟與軍事利益,包括緬甸土地上的能源、林木和其他天然資源,和建立軍事基地等。反省緬甸環境破壞,滿目瘡痍,中國政府和企業責無旁貸。

下文節錄自該文網上中譯本:

[...]

數十年來,中國已經出售20億美元的軍事設備與戰鬥機給緬甸,同時在眾多緬甸海島,興建了海軍基地。

中國是緬甸主要軍火供應商。緬軍的90% 軍事設備,是中國供應的。1988年緬甸群眾起義迫使1989年的軍政府換班,中國當時就與新上臺的軍政府簽約,提供了總值12億美元的實用軍火,軍事技術與軍事訓練。

整個90年代,中國出售緬甸100輛中型坦克,100輛輕坦克,288架戰鬥機,250輛裝甲運輸車,多管火箭系統,榴彈炮,飛機襲擊器,地對空導彈,迫擊炮,速擊步槍,手榴彈發射器,重型卡車,無數巡邏艇,導向飛彈速射器,掃雷艇,小炮艇等等。

1994年,緬甸又向中國下了4億美元的軍火訂單,更新了緬甸海陸空武裝設備,增購了軍艦,裝甲車,直升機,輕武器,火炮等,同時也提高了快速安全運送能力。

2002年,中國提供200輛軍用卡車,5艘新型軍艦。

2002至2004年,中國在緬甸南岸訓練緬甸海軍軍官,進行了聯合演習。

2005年,中國再出售緬甸400輛軍車,總數因而達到1500輛 。

除軍售之外,中國還助建緬甸 海軍基地三角紐帶,把咯咯島,海基島,丹老島,迪拉瓦島連串起來(Coco Island, Haigyi island, Mergui and Thilawa)。咯咯島位於安達曼海,海基島緊 扼勃生河口,丹老島是達納沙林海岸重鎮,迪拉瓦島則處於仰光到安達曼海的緊要通道。

在90年代,緬甸軍政府允諾中國情報機構使用希德基(Zedetkyi)島,扼住緬甸海岸最南端的高東(Kawthaung)鎮——即維多利亞(Victoria)尖岸。

[...]

無可辯駁的是:過去數十年來,中國已經大大增強了與緬甸在經濟與軍事上的合作。數百萬[數億]美元的中國援助與貸款,數十億美元的中國貿易,數十億美元的中國軍火與軍事技術,扶助與壯大了緬甸軍人集團。緬甸則讓中國使用緬甸軍事基地,因而改變了亞太地區均勢,增強了中國在亞洲的影響力與勢力。

9月 09, 2007

工人黑名單 侵犯人權














(本文原載《明報》, 2007-09-28。)

紮鐵工潮一個月以來,多次有工人表示,懷疑部份分判商之間設有「黑名單」,工人若呈報工傷,或與資方有任何勞資糾紛,日後不再受僱。這些指控若屬實,本港的工業安全以至社會的文明發展,有嚴重的倒退,值得公眾關注。

在 古今中外工運史上,無良僱主設立黑名單,意圖阻止工人成立獨立工會、製造白色恐怖和對異議者秋後算帳,屢見不鮮。一個經典例子,發生在1906年魁北克的 白金漢市﹝Buckingham)。當時該市的麥羅倫(MacLaren)家族經營電力、房地產、造紙等產業,壟斷了整市的經濟命脈。當年7月,300多 名麥羅倫木廠工人成立工會,會員人數佔工廠工人四分之三,該廠經埋正是白金漢市市長。工會要求公司承認工會、把每天工時由11小時減至10小時,及把時薪 由12.5仙增加至15仙。

廠方馬上拒絕工會的要求,後來並解僱工會的領導層。事件拖了幾月,魁北克政府委派的調解員代表工會向廠方表 示,工會願意把加薪的要求局限於低薪工人,但資方不但堅拒參與談判,還透過報章散發謠言,指工會由外界勢力資助,又僱用渥太華的警察騷擾工人。10 月8 日,200多名工人遊行阻止工廠開工,警方瞄準兩名工會領袖開槍,造成大量傷亡;午夜時軍隊入城保護麥羅倫家族的財物。兩星期後軍隊撤出,但麥羅倫家族運 用其龐大的政治影響力,令所有工會成員被列入黑名單,全市不准錄用。這份黑名單持續幾代人時間,迫使工人離鄉別井,往市外尋找工作,直到1944年工會地 位獲確認後,禁令才被取消。

各國建造業最易發生

今 天,先進地區對工人運動的對待,應不會再如原始資本主義時期般赤裸血腥,但黑名單的做法仍被部份僱主採用,打壓手段則更為精巧。筆者翻查不同國家地區的資 料,發現黑名單的做法,在建造業可能最易發生,主因是工程的定期性質,工人又普遍以短期合約受僱,合約完結後便要另覓僱主,結果處於極度脆弱的位置。倘若市場內寡頭壟斷嚴重,勞工市場變成買家市場,則情況更為不妙。

最 近英國曼徹斯特城三名電業技工兼工運積極份子,便入稟當地的勞資審裁處,控告由電業承辦業聯合委員會(Joint Industry Board for the Electrical Contracting Industry)所代表的電業承辦商,持有一份黑名單,令他們長期不被僱用。裁判官於9月初宣判時指出:
「雖然這是可恥的事,但審裁處認為業界確有一份工人的黑名單存在,而且所有申訴人都在這黑名單上。故此,申訴人很難找到工作,審裁處亦把此點考慮在內。」
在 整個審訊過程中,值得留意是一位曾在業界擔任高職的證人的關鍵供詞。該名前任董事總經理指出,原來有顧問公司專門收集那些使部份建築公司廣受注目 (high-profile)的員工的姓名,當有其他建築公司打算直接或間接僱用新員工時,便會向該顧問公司核對應徵者的姓名是否在名單上,按查詢人頭數 量付款。該名證人估計該黑名單上的姓名達100至150個。

必須改變勞資不平等地位

設黑名單的做法是可恥的,因為它嚴重違反人權,包括工人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就業權、不受歧視權等國際公認的基本權利,為文明社會所不容。早 年美國聯邦法院在一宗關於種族歧視的案件﹝Daniels v. Pipefitters Assn. v. Local Union 597, 1991﹞的判詞便認為,求職者應有權覆核有關的轉介記錄,以保證招聘政策是公平的。可見僱主拒絕聘用的權利不是絕對的,行使時應該有正當合理的理由。

回到本港,筆者當然不希望有黑名單的存在。不過,工友們言之鑿鑿,若有分判商編寫及交換黑名單屬實,可能已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屬刑事罪行。政府要防範於未然,必須從改變工人與資方的不平等關係入手,包括立法確立工會的集體談判地位、禁止不公平解僱和歧視,以及加強臨時工人的職業保障等措施。


﹝謝謝王岸然先生指出事件涉及私隱條例這點。﹞

﹝照片為筆者於8.26紥鐵工遊行時攝﹞

參考資料:
http://en.wikipedia.org/wiki/Buckingham,_Quebec
http://www.labournet.net/ukunion/0709/blacklist1.html
http://www.labournet.net/ukunion/0707/mcrelec2.html

3月 31, 2006

強制空中服務員退休,乘客安全受威脅














本地空中服務員 35 - 45歲「退休」


本港幾個空中服務員工會,包括英航香港機艙服務員工會、國泰航空公司空中服務員工會及港龍航空公司空勤人員協會,將於日內發起連串活動,抗議本港航空公司對空中服務員的強制性退休政策。

現時香港部份航空公司在聘用空中服務員時,雖然未必明確列出年齡上限,但據業界人士指出,一般來說若應徵者年齡超過38歲,便不會獲航空公司考慮。

在退休年齡方面,上述三間航空公司均規定空中服務員一律須於45歲退休。據聞日航更規定其豁下空中服務員必須於35歲退休。

45 歲這個退休年齡,就算以同是航空服務的崗位來說,也是偏低的,以國泰來說,本地地勤人員的退休年齡為60歲,而駕駛倉的工作人員則為55歲。據聞本港不少 航空公司以前規定的男服務員退休年齡,較女服務員的為高,但後來1997年性別歧視法例通過,這些公司竟將男服務員的退休年齡同樣降到45歲,以體現「男 女平等」。國泰總經理在回覆工會主席的信件中,便自稱國泰是一名平等機會僱主 ('an equal opportunity employer')。現時,國泰的男女服務員的退休年齡都一樣,均規定為45歲。

若與其他先進國家比較,則香港的空中服務員的退休年齡 更遠為年輕。例如加拿大的空中服務員,退休年齡為60歲;日本國內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受僱於全球多國的英航空中服務員,退休年齡為55-65歲﹝新加 坡例外,與香港情況相若﹞;而在歐美經常坐飛機的朋友都知道,在歐美受僱的空中服務員,七十歲以上的大有人在 。


技能不被重視

Olive 和 Brenda ﹝假名﹞是本港某大航空公司的空中服務員,從事該職業已接近二十年。記者會後她們對筆者說:「我們工會的大部份會員,普遍年資超過十五年,幾年之後,大家 都要面對『退休』的問題。」Olive一年半載後便45歲,對於快要「退休」,她只感到徬徨:「有好大壓力……小朋友年紀還小,怎麼辦?要我們依靠丈夫的 收入嗎?過去兩年,有七位同事先後『退休』,超過一半人還正在失業……找到工作的,最多只能在寫字樓做文職,人工小了一大截,而且我們這個年紀,老板 是不會優先錄用你的,請侍應,也要請些『後生』的」。

她們不可以轉職其他航空公司或同一行業的其他崗位嗎?Olive對我說:「其他航空 公司入職也有年齡限制;轉去其他崗位,例如地勤人員,就算有位給你,公司也會把我們的年資重頭計算,當我們是新人一樣,那我們的資歷是白費了。」 Brenda對此感到非常不滿:「我們才45歲,身體、健康『仲係好fit』,為什麼一聲不響就說要去除掉我們呢?我們過往二十年為這份工作注入的努力和 心血豈不是完全浪費了嗎?」

「很多人今天還以為FA (空中服務員) 的工作只是『斟茶遞水』,乘客這樣想不奇怪,但連老板都……其實今天我們崗位的技能要求不低,又要懂急救、識用心肺復甦機、又要曉自衛術,處理飛機上發生 的種種事件。我們對航空安全、處理人際關係的認識、應變能力.....等等,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學回來的,是經過多年的磨練累積 回來的,但是現在公司完全不承認我們的 經驗。」

「有時自己明明好生氣,都要控制住情緒,以免給客人投訴......工時又這麼長,下班時總是拖著疲累的身體,很難有時間、有心情去進修。這份工,其實有苦自己知,不是如外界想像般這麼輕鬆的。」

「對公司來說,FA是忠心的臣子,流失率很低,但卻換來甚麼?是『沒有將來』、『career中斷』、『化整為零』的結局。」

一連串聽得使人激動的控訴,除了反映經驗豐富的勞工,職志發展遭受無理中斷時所感受的憤慨和尊嚴受損外,還反映婦女職工的技能不被尊重和肯定、被迫經濟依賴的制度和深層歧視文化。



航空安全最重要

據 說,本地航空公司要求空中服務員如此早便「退休」,是因為「顧客的要求」。實情是否如此?筆者的同事黃和平最近便完成一項研究,與浸會大學學生在香港國際 機場訪問了近五百位旅客,調查被訪者選擇航空公司時所考慮的因素,及在評價一位空中服務員的質素時,會根據什麼準則,結果發現,受訪者選擇航空公司時最重 要的考慮因素,依次為航空公司的安全紀錄、空中服務員的服務質素、機票價錢、航班是否準時和機倉的舒適程度;而評價空中服務員時最重要的準則,則依次是對 航空安全、緊急及逃生設備的認識、應付緊急事故的能力、服務態度、急救知識、禮儀和空中服務經驗。任何這些因素和準則,均有超過八成的被訪者認為重要,至 於空中服務員的「年齡」,則極其量只有兩至三成被訪者認為對揀選航空公司或評價服務員時重要而已。

航空公司這樣做法,除了嚴重打擊空中服 務員的士氣和職業生涯外,其實亦可能間接對航空安全構成影響。機倉服務員工會的代表便曾對筆者說,航空安全其實才是空中服務的最重要環節,而資深空中服務 員的存在對保障航空安全極為重要。據黃和平的分析,原來現時航空公司對於空中的緊急事故,雖有一套既定的程序守則,以保障搭客安全,要求各空中服務員於受 訓時熟習此套守則;然而,若未曾經歷過對守則的實際應用,未必能於突發事件中按守則行事,而且當面對緊急事故時,經驗不足的空中服務員可能會過於緊張,而 只以本能反應應付事件。較資深的服務員由於在航空經驗中曾經歷過多次各種的事件,因此較能於事件中保持冷靜,並根據安全守則作出應用,甚至能夠負起領導其 他空中服務員的責任,讓團隊得以有效地應付事故。

另外兩位也是工作了近二十年的空中服務員接受黃訪問時便分別說:「即如果全隊人都無資深 0既,成班機都是經驗淺0既,咁肯定成班機無曬龍頭......『騰曬雞』唔知點做0既」、「好似我0既過去經驗,我地接到有個恐嚇,機上有炸彈,我地做 左咁耐 呢會以好冷靜?方法去處理個0的事情。」這些處理危機的實務工作知識,很大程度上是依靠長時間點滴累積體會而來,即使航空公司加強新入職服務員的訓練,也 未必一定能達到相同的效果。


性別歧視「借屍還魂」?

香 港雖號稱國際都市,但部份企業管理階層的觀念未能與時為進,近年零售、飲食、旅遊等服務性業行業便專以聘請較年輕的人為主,年紀稍「大」點的求職者難以問 津, 年齡歧視非常猖獗:縱使工作能力與年齡早經證明無生理上的因果關係。當然除了歧視外,這也涉及僱主對成本或管理員工等考慮。前面提到的國泰總經理在回覆工 會主席的信件中,便提到解決方案必須是「成本中立」﹝cost-neutral﹞的﹝留意空中服務員的薪酬在頂點前一般是按年資調整的﹞,也實在可圈可 點。問題是優秀的員工不是從天而降的,花了這麼多年的時間,公司如此輕易便放棄自己的「資產」,真的完全符合成本效益?

外國一些研究指 出,女性會比男性更容易被認為年齡「過『老』」,而遇到就業上的歧視,蒙受雙重傷害﹝Double jeopardy﹞﹝當然男性亦不能免於年齡主義[註]之苦﹞。在香港,這種封建思想似乎更為嚴重,航空公司作為一個傳統上以僱用女性為主的職業的僱主, 今天仍舊我行我素,對空中服務員的角色投射出種種刻板印象,不但要求員工成為無時不向顧客展現歡顏的情感勞工 (emotional labour),還要狹隘地成為顧客消費和凝視的商品和對象。香港雖有法例禁止性別歧視,卻無年齡歧視法,性別歧視正透過年齡歧視「借屍還魂」,延續社會 既有的定型和偏見。


父權意識結合資本邏輯

父權意識與資本邏輯的巧妙結合固然在此表露無遺,但正如上文指出,航空公司這種做法,卻使業界流失大量熟悉航空服務的資深人員,有可能使業界「去知識化」,甚至對旅客安全構成威脅。



(相片:三個空中服務員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投訴航空公司政策年齡歧視。﹞



註:筆者個人認為,年齡主義──一種根據年齡把人分類、並以此準則分配權利和責任的意識形態──是非常隱蔽的現象,每個人在不同時間都可以是年齡歧視的施與者或受害者。限於篇幅,本文只能評論本地一個較為赤裸的現象。

參考資料:

Wong Wo-ping and Franklen Choi (2006). The Retirement Policy for Flight Attendants of Airlines in Hong Kong Research Report, a research undertaken by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 (SEPI) and submitted to Cathay Pacific Airways Flight Attendants Union, BA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abin Crew Association, Hong Kong Dragon Airlines Flight Attendants Association and The Hong Kong Con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HK: SEPI, March 2006.


(香港獨立媒體上對本文的討論)

3月 20, 2006

七年爭取無間斷!記 319 工人遊行


昨天本港多個工會分別發起遊行,要求政府採取行動減少工人被剝削。


早上,工聯會發起遊行,要求政府監管工程外判制度。有數百人參與,包括早前被拖欠工資的德信地盤工人。

房 委會早前收回德信負責建造的公屋地盤,有工人投訴欠薪,結果發現涉及五百名德信直接和間接僱用的工人,金額接近一千萬元。工人曾經要求房委會墊支,但遭房 委會建築小組及投標小組開會討論後否決,認為會鼓勵無良承建商逃避責任,工人只應直接向德信或分判商追討欠薪,若對方無力償還,需申請對方清盤,透過破欠 基金獲賠償。

建造業總工會(工聯會屬會)指責房署處理德信事件時行政失當。原來兩年前開始德信已經多次被投訴欠薪,但房署仍接連批出新工程合約於該公司,直至去年年尾多次發生工地抗議事件,而且工程處於停工階段,房署也沒有採取行動。

工聯會要求出現欠薪時,可擴大工程保證金的用途墊支給工人。早前房委會建築及投標小組小組主席葉國謙認為不宜動用公帑、工程保證金及墊支方式,解決德信的勞資糾紛。

昨天下午政府宣佈計劃日後若確認承辦商或分判商欠薪,政府將由工程費預先支付,並規定僱主須透過自動轉帳向員工發放工資,確保有糾紛時有工資紀錄方便處理。

事實上,近年困擾建造業工人的問題,仍然以欠薪、開工不足 ( 建造業失業率長期是整體數字的兩倍以上)、職業缺乏保障為主。就欠薪來說,由於多層分判﹝所謂「判上判」﹞、價低者得的合約招標方式在業界甚為普遍,不時發生承辦商或分判商欠薪和「走佬」事件,並且因工潮造成工程延誤帶來龐大的經濟損失。

由 工程費墊支欠薪能解工人燃眉之急,筆者希望能擴展至業界。要杜絕欠薪的根源,筆者認為政府亦應帶頭檢討「價低者得」的合約招標政策,公共機構在批出工程項 目合約前必須考慮申請者僱用工人的條件及過往的記錄,有嚴重勞工事故紀錄者﹝例如長期欠薪、重大工業傷亡﹞取消投標政府合約資格。除此之外,由於多層分判 亦是欠薪的主因,政府各項工程合約,應清楚列明以優先促進直接僱用勞工為招標原則,包括規定所有承建商及主要分判商需直接僱用一定比例的勞工;除特定專門 工作外,禁止分判層數多於兩層,減少無增值性的分判。

為了減少業界拖欠薪金的問題,政府可規定承建商持有所有直接勞工及間接勞工的記錄, 並需定期出糧給所有直接及間接僱用勞工﹝即由大判直接出糧﹞。業界採取勞工處的標準僱用合約,可防止口頭協議的追索問題。同時,當局應加強對拖欠薪金、克 扣工資的僱主的檢控和刑罰,而且規定所有分判商必須註冊,取消有嚴重操守問題者的註冊資格。



昨天另一個遊行,是由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清潔服務業職工會及衛安職工會﹝職工盟屬會﹞發起的「保安清潔行業尊嚴大遊行」。今年已是該三會連續第七年舉辦春季遊行,算是本港社運界/工運界一個小記錄。

經 過本地民間團體﹝包括該三個工會)多年來的爭取,2004年行政長官宣佈向所有政府部門發出行政指引,規定政府承辦商須以不低於統計處調查收集的薪金中位 數僱用非技術工人﹝主要是保安員及清潔工﹞,及以三更制聘用保安員。該指引並未有法律約束力,並且只局限於政府的外判服務。

本港目前一些 行業的基層工人,例如飲食業、保安業、清潔服務業、理髮及美容業等,工作條件仍然非常惡劣。統計處資料顯示受訪私營機構保安員平均每日正常工 時為十小時,月薪才只有六千六百元﹝不少從業員每日更工作十二小時,業界戲稱「十二碼」﹞,一般清潔工的每月薪金平均只有四千八百元﹝女性更只有四千六百 元﹞,比五年前的還要少五百元。早前更發生有清潔工黃女士為了養家,日做十 九小時而過勞死的悲慘事件。

該 三個工會今年決定繼續爭取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的立法,希望使所有部門的工人都享有最起碼的工作條件。今年遊 行的要求是從速立法訂定全港性最低工資﹝他們要求時薪35元﹞、標準工時﹝要求每日8小時和每週44小時﹞及加班補償﹝要求150%),得到近五十個工會 和勞工團體的聯署支持。

參加者於下午三時在修頓球場集合,出發至政府總部,約有二百人參加。途中隊伍多次向街道店舖和路人問好,並高呼口 號「保安工友為香港,安全生活由我創」,「沒有清潔工人,哪有清潔香港?」,要求社會平等關注和尊重胼手胝足建設香港的基層工人。約四時十五分隊伍到達政 府總部,眾人向不幸去世的黃女士默哀悼念後,集會正式開始。多個聲援團體和個人發言和領唱。

除了工會和勞工團體成員外,參與集會人士當中 包括兩位基於良心理由反對轉制而遭威脅解僱的浸會大學教授劉誠及陳慶年,及幾位因為抗議世貿而曾/現被政治檢控的韓國農民。韓國全國農民會總聯盟政策總監 Lee Young Soo上台發言時說:「我們希望自己都是清潔工,『掃走』世貿。」同為反對新自由主義的迫害,工人、農民、學者,不分語言而走在一起,場面使人感動。

卓 先生﹝假姓﹞從事保安員已有六年,曾做過私人屋宛和學校的保安崗位,現時受僱於一間專門承辦政府部門保安工作的私營公司。由於政府外判合約有工資及工時的 規定,卓先生參加是次遊行,希望全港打工仔女都能享受最起碼的保障。卓先生現時的合約標準工時為八小時,合約月薪為五千八百元。「老板好識得走『法律 罅』,不把休息日計薪,所以每個月實際上我收到的工資比合約規定的少數百元,政府部門又不會理會這些古惑招數。」雖然工資不高,並且還要兼顧女兒讀書的開 支,他認為現時的生活質素較幾年前稍有改善:「以前在私人屋宛任保安員,每天返工放工連交通時間十四小時,回家吃飯後倒頭便睡,根本沒有家庭生活可言,對 健康亦有傷害。」他明白到很多低薪工友擔心有最高工時限制之後,僱主會依比例扣減工資,「所以要同時有最低工資保障,雙管齊下,讓工友工作條件不至於太 差。」

卓先生以前在機場一間客運公司擔任主管二十年,97年離職希望辦點小生意,卻因遇上金融風暴而虧蝕,之後便發現難以再入職:「根本 無人請我們這個年紀的﹝卓先生年約五十歲﹞,現時僱主不再在乎你的經驗......市場上,我們工種的選擇佷少。」不是因為政府對合約條件的規定,他們這 些與資方市場勢力懸殊的工友,工作條件可能會更不堪設想。卓先生現時最擔心的是公司每年一度的競投合約:「全個行業都一樣,不知道聘用你的公司何時會失去 現時的保安合約,你便會遭遣散了。」。他希望政府規定新公司優先聘用舊公司員工,使他們不用在每年某個時候,總會擔心失業。

筆者認為,最低工資和 規管工時的一個意義,在於阻止低工資工種人工跌破最低度合理水平,減少貧苦勞工被迫長時間工作以維持家計,維護勞工的休息及自由閒暇權利和職業安 全健康。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國家 ( 也就是全球資本主義下的富國 ) 普 遍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並以法例規定標準工時、每週最高加班時數﹝一段時間內之平均數,如數週、數月或一年﹞及加班工資的額外比率。

香港政府,請用文明來說服我﹝借用龍應台女士的說法﹞,為什麼香港不可以有最低工資和規管工時的法例?你打算怎樣改善本港揮之不去的血汗勞工現象?


(香港獨立媒體上對本文的討論)

2月 27, 2006

別了,驃叔!

香港馬場












對很多升斗小民來說,過去一星期茶餘飯後的話題,不是那個黑箱作業的財政預算案,而是驃叔的逝世。

著名馬評家董驃先生於本月22日與世長辭。

昨天中午,筆者首次進入香港馬場,以為可以參加馬會舉辦的那個悼念儀式。早前亦有網民呼籲馬迷穿黑衣入場,甚至罷賭一天以作哀悼。

除了託家人買過幾注六合彩﹝好像從未真正拿過錢出來﹞外,筆者絕少參與博彩活動,數年前開了一個電話投注戶口,動也未動過,當然未賭過馬──總有點覺得,馬兒跑到流鼻血、斷腳,然後遭「『人道』毀滅」,是件頗殘忍的事。

驃叔卻是筆者兒時的偶像。那時家裡很窮,賭馬是家人的日常消遣,也是多點「零用錢」的途徑。筆者雖然不投注,但總愛陪伴家人在深夜時份收看由驃叔主持的賽馬結果節目,有時比家人更興致勃勃。

最 初收看的時候,只覺得他老氣橫秋、聲大夾惡,後來才領會到驃叔主持的獨特風格。聲情並茂的他,教曉觀眾賞騎相馬的技巧,看到人津津有味,間中突然爆肚數 分鐘發人深省的人生道理,比周星馳更「自演自導」,教育與娛樂並重,真是「豈止賽馬節目」咁簡單。當然,最吸引人的地方,是他毫不留情地從無權勢者的利益 角度抨擊馬會的官僚封閉、揭穿騎師的「小動作」,以及質疑背後所反映的種種集團利益輸送、檯底交易,大快人心。驃叔的貼士,是叫大家「少賭」。據說,驃叔 曾多次因辛 辣言論「得罪」有勢力人士而遭毆打,但從未因此改變嫉惡如仇的評論作風。

他這樣講馬,講了三十年。

年紀大了 點才知道,驃 叔自幼在馬房長大,由最低層的工種做起,與馬建立深厚的感情,亦深明馬圈的黑暗,更曾於海外擔任職業騎師,難怪他對策騎和相馬的深入 認識,本地新一代部份只懂看電腦讀馬匹血統和往績數據的「專業評馬人」望塵莫及。驃叔晚年曾戲稱給「流放」至澳門當練馬師﹝下詳﹞,但首季竟然便以六十四 場頭馬榮登當地冠軍位置,可見他名不虛傳。

經常聽見人說,這幾年香港賽馬投注額連年巨額下跌,與97年開始亞視失去播馬權有關。馬迷總認 為有人為了剷除「眼中釘」,無視一個推動本地「馬照跑」、而 長期有幾十萬馬迷非馬迷觀眾的普羅節目,誓要「斬之而後快」,是名嘴封咪事件的前傳。筆者不清楚這陰謀論是否屬實,但相信香港老一輩的小馬迷多多少少會同 意,少了驃叔響亮聲音的馬評界,等於少了一股獨立敢言的監察力量,考慮投注時更覺意興闌珊。如果驃叔知道今天馬會員工的待遇﹝請參考職工盟的網站﹞,想必 又會肝火上升。港燦說驃叔是本港「少數敢用自己在行業中的豐富實戰 + 理論知識去批判該行業 / 建制中權力核心和既得利益,及反映弱勢社群利益的評論者。」,筆者完全同意。

驃叔的著名助手卡洛斯在東方日報的專欄寫道:「沒有董驃手印的那條甚麼星光大道, 等於將一本香港賽馬史撕去其中幾頁, 可以說是完全失真了。」﹝2月24日﹞。筆者則認為,若文化評論人沒有留意驃叔現象的社會意義,也等於把香港的普及文化史撕去幾頁矣。

後記:那個「悼念儀式」,筆者遍尋不見,現場問了多位馬迷亦不知地點,深感可惜。今天閱報才知馬會原來當時只用了十多秒在螢幕播出驃叔照片,沒有任何廣播宣佈,也沒有呼籲現場人士默哀。是否門面工夫,升斗小民想必心中有數。


看驃叔做節目,勝過筆者千言萬語。以下幾個連結,想認識驃叔的讀者可能會有興趣;聽驃叔聲音長大的朋友可能會感回味無窮﹝感謝各網友的提供﹞:

驃叔講馬精選:
1. 嚴重失蹄 沒有人仰馬翻之餘 還能勝出 讚騎師彊繩有力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vWZTxN49j8
2. S型走位 扭轉劣勢 看驃叔如何教大家欣賞當中的騎術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5nr4QLnfcs
3. 「讓賽」疑雲,驃叔有D火﹝不過今次無掟筆,以驃叔作風而言算係小兒科而矣﹞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NoxJn7BTY

香港電台主辦《香港廣播七十五年:口述歷史座談會》,驃叔主講
http://www.rthk.org.hk/broadcast75/talk03.htm
如 henryporter 所言,豈止一部賽馬史。

更多驃叔圖片及評論請看這裡:
無神論者的巴別塔
On Goethe
不必相送
我係董驃你唔係, 我講馬你要聽
驃叔 & 80年代的回憶─《富貴迫人》


(香港獨立媒體上對本文的討論)

1月 19, 2006

擬解聘拒絕轉制教師,浸大破壞學術自由

黑箱作業

浸大校方最近揚言,要終止一些不願意轉入「新薪酬及獎勵制度」(後稱新制)的員工的聘用,大學的造法恐怕會徹底破壞學術自由。

自 浸大校方去年七月起推行新制以來,大部分的教學員工已因種種原因簽署同意書轉往新制,但在新的銜頭背後,工作條件已遭削減,例如部份員工由導師 (instructor)轉為講師(lecturer),但此類講師跟舊制講師待遇並不相同,例如不可享有校董會投票權,即沒有資格參選;不享有房屋津貼 (連最少的月薪百份之十也沒有);不享有casual leave;不能申請第一類停車證等等。

不過,仍有小部份員工行使其合約賦與的權利,堅拒進入新制。

2005 年12月30日,校方發信通知所有仍未簽署同意轉制的員工,表示若他們不在2006年1月7日前簽妥同意書,校方將終止他們的合約。據稱,校方在1月9日 已向不願轉新制的非教學員工開刀,下一步,將是針對不願轉制的教學員工。該些員工已收到校方發出的信,內容道出校方已成立『聘用解僱委員會』,並定出「死 期」為二月十日。在此一天內由上午至下午,分出六節,每節四十五分鐘便可將他們全部「解決」。

六名堅拒轉制的浸大教授包括傳理學院助理教授杜耀明、教育學系講座教授劉誠、兩度獲「教學人員傑出表現獎」的經濟學系副教授陳慶年、化學系副教授梁萬里、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龐思奮,以及體育學系講師李文昌,各人在浸大任教總年期差不多共一百年。

據 了解,這些員工願意減薪與校方共渡時艱。不轉制的理由,是認為新制將大大削弱了浸大校內的學術自由,包括引入工商界的花紅制和薪酬評估制度,該制度被指依 賴上司單方面評核下屬表現,而非單憑員工的學術表現作衡量,使人擔心會出現「擦鞋文化」。而學術自由是區分大學與其他商業機構或社會團體的最主要特徵。在 權衡利弊下,他們決定不進入新制。筆者認為,這些員工是基於良心的理由反對,值得尊重及支持。

過往浸會大學採取實任制,這 個聘用制度保障了教學員工的長期聘用,只要他們以負責任的態度來執行其職務,他們理應不會因沒有選擇大多數人的取向而失去職位。聘用合約中的18.3條訂 明,在沒有受聘者的書面同意下,老師的薪酬及福利是不會被改動的。浸大校方不能在沒有受聘者的同意下,單方面修改合約。

過去透過這聘任制度,教員可以自由發表地一些他們視之以為正確的著作或言論,而毋須擔心他們的工作會受到威脅。而這種自由更包括對聘用他們的大學管理層的批評。

號稱推行全人教育的大學,現在卻有實施極權統治、剷除異己之嫌。先例一開,實任制可能名存實亡;使人擔心教員日後批評校政、表達對政治觀點的立場,工作條件甚至職位也可能因為『莫須有』的理由而受威脅。

以下是香港浸會大學教職員工會(http://www.buunion.org.hk/)對校方提出的數點質疑:

  1. 如數位老師不服校方的裁決,不得已下訴諸法庭,校方誰人決定,基於什麼理由,不惜動用政府撥款,與同事進行法律訴訟?
  2. 如校方敗訴,大學損失大筆訴訟費用,到底由誰來負責?人事部主任?行政副校長?校長?還是校董會主席?假如高昂律師費用導致大學財政緊絀,校方會否向無辜同事終止合約?
  3. 大學以「運作困難」罪名來解僱教授,根本為無理行為,為全港、全國以至國際學術界不齒。學校聲譽將因而受到永久損害,最終由誰來在此事問責?
  4. 校 方以往所定立的『實任制』,一手由她自己破壞;就是新制內的『實任制』,實在也是名存實亡。有誰可以保證此新制可永久實行?而校方將來也可再設立另一制 度,要求所有同事轉制,如同事不轉制,也可按此程序與同事終止合約。那何謂『實任制』?校方是否可以保證在新制內,沒有同事在實任後(除 misconduct 或redundancy的情況下),不會被校方終止合約?
  5. 校方以高壓手法解僱廣受尊敬、表現良好的教授,浸大同學的學習權益是否得到尊重?
  6. 大學行政當局可憑幾個人的決定,任意開除老師,大學老師還有什麼學術自由?
  7. 去 年3月21日工會與校長會面時,代表曾經詢問過校長,不簽轉制會有什麼後果,當時校長說會盡量勸服,校長根本沒有說過校董會通過要全部人要轉入新制,一個 不留。為什麼到了今天,校方口風突然轉變,現在才說校董會要求所有人都要轉入新制,而校方又要以解約的方法來處理?若以05年3月21日的說法,校長理應 成立勸服委員會,不是解僱委員會。
  8. 校方成立的是『聘用解僱委員會』,成員全數皆是校董會下的「人事委員會」成員,解僱是否該委員會定下來的策略?果如是,該解僱委員會的中立性便受到質疑。

12月 01, 2005

自行車生活的永續想望

2005年11月20日香港單車大遊行









──記2005年11月20日香港單車大遊行
文:蔡建誠 攝影:Photograph by Julian Glaser
(2005年11月21日初稿;2005年12月1日修訂)

「各司機大佬們:請尊重騎單車人士使用道路的權利,愛惜生命,給我們一點時間和空間。」筆者是平時以單車代步的小市民,在昨天本港的歷史性單車大遊行中,這張貼在一架單車車尾托架的標語,正好表達出筆者的部份心聲。

遊 行由來自本地數個單車會的車手自發發起,透過互聯網散發消息,以悼念11月6日遭撞斃的單車手趙兆熊﹝譯音﹞。當日趙先生參加由香港單車聯會舉辦的全港 公路單車賽第三回合公開組賽事,由北潭涌駛至白沙澳對開落斜時,對面線一輛專線小巴,疑欲超越前方另一輛參賽單車,非法越過雙白線爬頭,赫見趙的單車駛 至,小巴司機馬上扭返回原線,但趙在情急下同時切線,結果與小巴迎頭猛撞,送院不治。這件不幸的事件,令筆者感到非常難過,接到電郵後,馬上聯絡鄰近﹝沙 田區 ﹞的朋友參與遊行。

早上,筆者、太太和朋友合租一輛客貨車,把單車運到灣仔金紫荊廣場,即遊行的出發點。甫上車,司機便問為何這天 這麼多人電召運載單車,心想應有不少騎士參 與這次遊行。果然,我們於十時半到達廣場時,數以百計的騎士已經聚集,稍後我和朋友粗略估計,廣場的單車接近四百架,比發起人最初的估計多一倍。而且,參 加的人士來自五湖四海:從服飾和裝備來看,參加者以年青男性車手為主,不過前來的也有父母子女一家大細;筆者最深印象是位穿著涼鞋的中年送貨女工﹝從服裝 看來﹞,以及一些由安全頭盔保護,載著色彩斑斕頭巾的「型女」。車款方面,公路車、爬山車、「買食送車」、花式車、BMX、摺疊型,以至超迷你型亦一應俱 全。地區方面,由近至家住中上環,到遠至住在元朗天水圍,大有人在。

原來在不知不覺間,單車已在本港各角落累積了數量可觀的支持者,單車是他們運動、比賽、購物、送遞、日常代步,甚至家庭康樂的重要工具。

發 起人引述運輸署的數字指出,2002至04年共有三十六名騎單車人士死於交通意外,另外有四千人受傷。本身是電梯維修員的亞池﹝假名﹞對我說,趙先生的死 亡激發他參加是次遊行,覺得要站出來,抗議他們的道路安全受到忽視。從事攝影的亞盛﹝假名﹞則認為,無論有否該宗不幸事故,也須要表達騎單車人士使用道 路的權利:「我希望讓其他司機和人士知道,我們同樣是道路使用者。雖然單車沒有汽車那麼快,不代表駕駛汽車的可以不尊重我們的存在,經常向我們響號,甚至 故意把汽車壓過來。」戴著頭盔的亞盛同意,部份騎單車人士的安全意識不足,但若只是強調騎單車人士的責任,而不提尊重單車使用者的道路環境,那便對他這些 注重道路安全的騎士不公平。

上午十一時,經過一個默哀儀式,遊行正式開始。不過,甫開始群眾便覺得有點掃興:為了控制單車流,警方要求單 車分批行駛──筆者所在的那批只有十多人。隊 伍分拆得這麼細小,遊行的氣勢大打折扣。但最令人氣結的地方,遊行路線只圍繞博覽道東和會展道一帶﹝即會展中心海旁附近﹞幾條馬路。這個路線是警方日前的 最後安排。發起人原本申請遊行軒尼詩道和皇后大道,與平常遊行活動看齊,但遭警方拒絕,原因據說是防上「干擾」交通。結果遊行途中根本見不到多少位行人。 「我是來『遊行』的,不是來『遊街』的!」筆者後邊有人發出不滿的聲音。

大部份時間我們都是單行靠路邊騎車,身旁間中有大型車輛近距離經 過,不過可能由於警方封路和改道,車流不多。當筆者那組人回程到達會展中心博覽道東入口附近的交通燈位時,有駐守那裡的警員冷冷地說:「有駕駛人士投訴你 們這次的行動阻塞交通,我們可以控告你們。」真有點莫名其妙的感覺,單車不是公路的合法使 用者麼?在一個民主社會中,警方在遊行時的責任是什麼?是要廷續城市街道對行人和騎自行車者的歧視麼?

儘管可能因為籌備經驗的不足,組織者與參與者稍欠溝通﹝例如筆者見到有工作人員與參與者就騎車的速度問題口角﹞,但從集會解散時眾人的歡呼場面所見,對大部份參與者來說,這次遊行的經驗應是正面的。

作家H.G.威爾斯:每次看到成人騎單車,我就不再為人類搖頭嘆息了。
筆 者一向認為,騎自行車感受自主和自足,自得其樂,本是非常愉快的經驗。當然一些汽車可以完成的工作,自行車未必可以輕易辦到,例如載重貨﹝但別忘記那些 運送石油氣樽的工人的本領﹞和快速行駛﹝但自行車其實可以取代大部份短距離旅程﹞。自行車是基本結構和操作方式百年如一日的人力機器,價廉、易於學習、修 理、停泊和放置,又是能源效率極高的發明。它的動力來源只是碳水化合物,而非不可再生的化石燃料,不會排放出損害地球環境的溫室氣體和致癌物,亦不會發出 噪音;佔用地面的空間甚小,做成他人受傷的意外率極微,不需為了鋪設大量公路而填海造地、進一步污染環境和刺激下一輪的交通阻塞。

自行車 既可應付很多艱難的山地,又足以滿足平常人的康樂、運動、代步和快遞等需要。它不但是孩童探索周遭環境的法寶,經過一些調較或改裝,部份痙攣或肢體 殘障人士也能應付自如。老少咸宜的自行車,是對人對環境皆友善的交通工具,更象徵著在膜拜高科技和物質進步﹝消費─棄置─消費﹞的主流世界以外的一種生活 方式和態度。

自行車族本應是城市交通的重要參與者,奈何香港的發展卻好像背道而馳,尤其都市政策不大支持自行車生活﹝例如地鐵去年收緊附 例,不容許乘客帶單車上車,而台灣捷運和倫敦地下鐵服務均准許乘客這樣做﹞,反而一味動用龐大公帑,建造沒有考慮自行車或人行需要和安全而設計的高速公 路,偏袒只有少數人負擔得起的汽車﹝及車廠/油公司/地產發展商的利益﹞。

歸根究底,我們的城市政策如何對待自行車活動,涉及社會對永 續未來有多大的生態和人文承擔,是否敢在主流以版圖擴張和物質囤積為準繩的「成功」標準以外,重建對自在自主生活方式的尊重和容讓,正如文首所述:「給我 們一點時間和空間」﹝註﹞,讓民眾享有更健康的身體和更充實的心靈。


註:還包括保障那些為賺取微薄入息,終日超時和超速工作的「假」自僱職業司機,休息時間更多和老板吸血更少。

後記:寫起這篇文章,才驚訝地發現一位一直深刻影響筆者的自行車哲學的人士──Ken Kifer先生──原來已於兩年前遭一名醉酒駕駛者的貨車奪去生命,享年57歲。特此奉上筆者遲來的深切哀悼。



香港獨立媒體讀者對本文的評論

4月 01, 2005

擴闊稅基的政治經濟學

keywords: 財政預算

(本文載於監察全球化聯陣, 《超越「小政府、大市場」──批判新自由主義香港社運文集》,文星文化教育協會出版,2006年。﹞

近年有關本港公共財政的輿論,一個甚囂塵上的議題便是「擴闊稅基」。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最新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便表示政府會於稍後時間發表諮詢文件,徵 詢公眾對開徵「商品及服務稅」的意見;但同一時間卻又建議把遺產稅取消,每年減少達15億元的收入。我們應該如何理解這個好像自相矛盾的做法?為何會出現 「擴闊稅基」這個議題?究竟「擴闊稅基」的目的是什麼?稅基被擴闊﹝特別是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後,對香港社會的民生有什麼影響?


財政赤字的原因

在香港,認為本港的稅基過「窄」、需要「擴闊稅基」的說法並不是甚麼新鮮的事。殖民地時代後期的財政司翟克誠(1986-1991)便在任內多次提出開徵 某種形式的消費稅﹝後稱為批發稅﹞以擴闊間接稅稅基,但因遭到各界的反對而擱置。香港雖以簡單的稅制和低稅率見稱,但若長期以此支付促進社會發展必須的龐 大資源,也實在匪夷所思。不過自1993/1994年起,政府竟然差不多每年都有大幅度的稅項寬減措施,原因是當時單靠賣地收入累積的財政儲備及其投資利 息已能負擔大部政府支出。當時雖未「發現」所謂結構性赤字的問題,但因經常收入減少﹝政府會計上不把賣地這項經常性活動的收入當作經常收入﹞,在 1995/96年開始財政司麥高樂便索性抽起要求經營帳盈餘不少於非經常開支的一半的預算準則。1998/99時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在亞洲金融危機的 陰影下仍預計政府收入將大幅增長,更調低薪俸稅的最高邊際稅率、遺產稅、利得稅、股票交易印花稅等,使政府每年收入減少數以百億元。

上述種種稅項寬減措施及以賣地收益作為香港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的政策,使在泡沫經濟崩潰前,港府的非稅項收入佔稅收高達80%﹝1997/98數字,經合 組織國家的比例只佔16%﹞──當然這也反映以地產帶動經濟的港式發展模式。一旦經濟衰退、賣地收益大減﹝後來港府為托市更一度停止賣地﹞,香港這種高地 價低稅率政策便自然導至香港政府的經營帳和綜合帳均出現財政赤字的問題。賣地收入大幅回升使2004/05年度的財赤大大收窄,便正好說明此點。


提高稅收的策略

雖然政府不是今天才提出擴闊稅基的問題,但無可疑問,近年廣為本地和國際資本代言機構關注的「結構性赤字」問題顯得來勢洶洶,加添了擴闊稅基的合理性和急 切性。可是,單單經營帳出現所謂「結構性的赤字」問題,並不構成「擴闊稅基」的充份理由。根據外國的經驗,要提高稅收以融通財政赤字,最少可以包括下列幾 項做法:

一是把直接稅制改為以總入息評稅的稅制。香港一直採用分級稅制 ﹝薪俸稅、利得稅、物業稅及遺產稅,而個人入息評稅嚴格來說不算是一種稅項,而是一種減輕納稅人負擔的申報方式選擇﹞,沒有以總入息評稅的觀念,無法向其 他各種收入徵稅,影響許多投資決定,製造大量的避稅機會,造成稅務上的不公平。若採用總入息評稅,稅制將不會對納稅人的入息有差別對待,可減少避稅和擴闊 稅網,在不提高稅率下亦能增加稅收。很多發達國家都要求納稅人將所有入息來源作綜合申報,例如在英國,納稅人申報個人入息時要同時申報以下來源的收入:就 業、存款利息、股息、合伙業務、租金、信託基金、資產增值、離岸利益、其他儲蓄和投資計劃的收入等。

二是開徵新稅項。除了政府、專業團體和國際財經機構經常提及的銷售稅外,還包括例如利息稅、股息稅、資產增值稅,對納稅人在世界各地的收入徵稅等。在貧富 不均的社會裡,財產的分佈可能比入息的分佈更遠為不平等,而且富裕人士的入息頗大部份來自資產增值。不像很多經合組織成員國,香港不向資產的增值徵稅,股 息和利息亦免稅﹝利息稅於1989年起全面廢除﹞,因此最有利於資本的累積,卻易加劇貧富差距──包括跨代的貧富差距。而就算兩人的總收入相同,但本地打 工者較有資產及有其他收入來源者要多付稅款,因此橫向的稅收公平原則亦未能達到。

三是提高現有稅項的徵稅能力,包括提高各項直接稅和間接稅的稅率、加強對職業附帶福利徵稅、削減各類免稅額和扣減額等。例如勞工團體多年以來便一直要求香 港政府引入累進利得稅制。現時薪俸稅最高邊際稅率為 20%﹝標準稅率16%﹞,公司利得稅為17.5%; 與普遍採用累進稅制的經合組織國家最高的個人及企業入息稅稅率比較﹝2001年時平均分別達43.6%和32.9%﹞仍有一段距離。除了增加利得稅稅率 外,另一個做法是增加現時薪俸稅制的累進性,例如包括減慢稅階遞增的速率、取消標準稅率及提高最高一或兩級的邊際稅率﹝最近訪港的莫理斯爵士 [Sir James A. Mirrlees, 199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亦認為香港政府應提高高收入人士的薪俸稅率,反對開徵銷售稅,見《明報》2004年11月10日﹞。實施這些做法後不但能 增加對大財團和高收入人士的徵稅,更可使過去替前者承擔大量稅款的小商戶及中低層人士獲得稅務減免的機會,使稅制更符合以支付能力為根據的繳稅原則。但香 港的專業團體卻一直只主張調低薪俸稅的免稅額,以使更多月入低於中位數的打工者進入稅網,使稅務負擔下移,難道是因為不敢惹怒他們的最大客戶?


擴闊稅基的目的

七十年代的財政司夏鼎基確立了本港稅制的目標,最重要是產生足夠的稅收,跟著是中性及簡單的稅制,至於稅制的公平性則相對來說不重要,更只會在例外時才會 考慮讓稅制達至財政穩定以外的經濟或社會目標。香港政府一直依循這一保守的稅務政策。1997年前雖三次檢討稅務條例,但歷次有關的檢討委員會的檢討範圍 僅限於稅務行政、法律和技術的層面上,職權規定不能討論財政政策的問題,只能在維持低稅的前提下提出增加稅收的建議。2001年由財政司司長指示成立的 「稅基廣闊的新稅項事宜諮詢委員會」發表的諮詢文件,題目更索性把「擴闊稅基」與「改革稅制」混為一談。

可是,根據前段的分析,改革稅制顯然不等同擴闊稅基,而擴闊稅基也不是只有「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單一個途徑。把擴闊稅基等同為改革稅制,一個顯然的結 果是把稅項歸著的政治敏感課題,排除於整個稅制檢討的範圍內。說到底在現時的分級制的限制下,改良利得稅和薪俸稅的累進程度,雖然能產生大量稅款﹝也最觸 碰既得利益﹞,但沒有增加可供徵稅的活動或人頭數量,也就不算擴闊稅基。議程即然被約化為「首要為政府提供可觀的和穩定的收入」,「商品及服務稅」等一般 消費稅稅項便好像脫穎而出,起碼它重重包圍升斗小民,不像資產增值稅、遺產稅等財產稅項能﹝為有能力聘請顧問協助避稅的富裕階層﹞提供避稅機會﹝雖然不見 得英美日等國際金融中心要因此取消這些稅項﹞。不過,財政政策究竟關顧誰人的利益,恐怕經已呼之欲出。

然而,在公共財政的課題內,稅收的問題受到關注,不單是因為稅收是政府收入的最大來源。稅收不但影響資源配置,稅項最終的歸著更關乎社會各階層稅務負擔的 分佈,對所得分配有著重大的影響。因此,不能簡單地以為凡能使更多較低收入人士墮入稅網就是「平衡」、就是好的做法,這本來是個非常顯淺的道理,香港的主 流媒體竟然把官方的說法照單全收,實在使人非常失望。

把稅制檢討的議程範圍局限在如何擴闊稅基的問題上,便無須檢視整個徵稅哲學、原則及有關的財政政策,當然更無須檢討公共財政﹝包括稅制﹞在有嚴重經濟結構 失衡、貧富懸殊和環境污染的香港內所應有的角色。本港社會發展的政治禁區,又再次被扭曲的價值討論層層籠罩起來。


開徵商品及服務稅的社會後果

香港的貧富懸殊在這十多年間急劇惡化,較許多所謂第三世界國家還要嚴重,而稅制卻無法發揮較大的所得分配作用:直接稅採用標準稅率,對高收入人士和大企業 來說只是一種比例稅,而間接稅多年以來也一直佔總稅收近四成。由於低收入者較高收入者交出更多的收入份額去支付像商品及服務稅這些一般消費稅項﹝即所謂累 退性的問題﹞,開徵這些稅項將使本來不公平的稅制變得更為不公平,勢將造成稅務負擔向低下階層市民的巨大轉移。

雖云在不少國家裡,近年消費稅項佔稅收的比例上升,但經合組織成員國的入息稅的稅率和累進程度一直遠高於香港,需要透過增加間接稅去彌補各項往往最有利於 富裕階層的減稅或豁免措施,故此2001年「稅基廣闊的新稅項事宜諮詢委員會」的報告書指外國「越來越倚重消費稅」的現象,也應該從這個社會脈絡去理解。 事實上在加拿大、英國、澳洲等國家,近年增加採用增值稅(Value-added Tax)的做法,在民間也引起極大的爭論,因其最終結果是導致低下階層不成比例地承擔了公共服務的成本,資源向富裕階層再分配。香港政府如果在引入商品及 服務稅前無法先向社會清楚交待整個稅制的公平性,便難以說服小市民這不是一項劫貧濟富的措施。


小結

財政預算的制定,理應提供一個機會,開放地讓社會人士討論社會發展的適當水平、社會優次的建立和公共資源的有效運用,以至與此息息相關的稅務政策的哲學、 原則及策略,但香港政府在強調減少預算赤字時經常滑坡為開支面的壓縮,在論及收入面時又只重視差額的填補及財政的穩定,不談基本的稅制目標和稅務公平。既 然政府謂取消遺產稅的其中一個理由竟然可以是富裕階層的避稅活動,我們有理由擔憂,這種由上而下的所謂稅制「檢討」、「改革」,將可繼續容讓體制中最大的 得益者積累最大的資本,而一般基層市民的福利恐怕將會再次遭到犧牲。






答讀者問

問:實施累進利得稅後,大公司會否分拆成小公司避稅?

答:有實行累進利得稅的國家因應本國的累進稅架構,設計稅務法例去阻嚇這些避稅策略,例如英國的《所得及公司稅務法》訂明一間公司若有一間或以上的相聯公 司﹝相聯公司是指一間公司控制另一間公司,或同是受到控制的公司﹞,計算稅款時每間公司獲得的邊際稅項寬減(marginal tax relief) 會顯著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