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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09, 2007

工人黑名單 侵犯人權














(本文原載《明報》, 2007-09-28。)

紮鐵工潮一個月以來,多次有工人表示,懷疑部份分判商之間設有「黑名單」,工人若呈報工傷,或與資方有任何勞資糾紛,日後不再受僱。這些指控若屬實,本港的工業安全以至社會的文明發展,有嚴重的倒退,值得公眾關注。

在 古今中外工運史上,無良僱主設立黑名單,意圖阻止工人成立獨立工會、製造白色恐怖和對異議者秋後算帳,屢見不鮮。一個經典例子,發生在1906年魁北克的 白金漢市﹝Buckingham)。當時該市的麥羅倫(MacLaren)家族經營電力、房地產、造紙等產業,壟斷了整市的經濟命脈。當年7月,300多 名麥羅倫木廠工人成立工會,會員人數佔工廠工人四分之三,該廠經埋正是白金漢市市長。工會要求公司承認工會、把每天工時由11小時減至10小時,及把時薪 由12.5仙增加至15仙。

廠方馬上拒絕工會的要求,後來並解僱工會的領導層。事件拖了幾月,魁北克政府委派的調解員代表工會向廠方表 示,工會願意把加薪的要求局限於低薪工人,但資方不但堅拒參與談判,還透過報章散發謠言,指工會由外界勢力資助,又僱用渥太華的警察騷擾工人。10 月8 日,200多名工人遊行阻止工廠開工,警方瞄準兩名工會領袖開槍,造成大量傷亡;午夜時軍隊入城保護麥羅倫家族的財物。兩星期後軍隊撤出,但麥羅倫家族運 用其龐大的政治影響力,令所有工會成員被列入黑名單,全市不准錄用。這份黑名單持續幾代人時間,迫使工人離鄉別井,往市外尋找工作,直到1944年工會地 位獲確認後,禁令才被取消。

各國建造業最易發生

今 天,先進地區對工人運動的對待,應不會再如原始資本主義時期般赤裸血腥,但黑名單的做法仍被部份僱主採用,打壓手段則更為精巧。筆者翻查不同國家地區的資 料,發現黑名單的做法,在建造業可能最易發生,主因是工程的定期性質,工人又普遍以短期合約受僱,合約完結後便要另覓僱主,結果處於極度脆弱的位置。倘若市場內寡頭壟斷嚴重,勞工市場變成買家市場,則情況更為不妙。

最 近英國曼徹斯特城三名電業技工兼工運積極份子,便入稟當地的勞資審裁處,控告由電業承辦業聯合委員會(Joint Industry Board for the Electrical Contracting Industry)所代表的電業承辦商,持有一份黑名單,令他們長期不被僱用。裁判官於9月初宣判時指出:
「雖然這是可恥的事,但審裁處認為業界確有一份工人的黑名單存在,而且所有申訴人都在這黑名單上。故此,申訴人很難找到工作,審裁處亦把此點考慮在內。」
在 整個審訊過程中,值得留意是一位曾在業界擔任高職的證人的關鍵供詞。該名前任董事總經理指出,原來有顧問公司專門收集那些使部份建築公司廣受注目 (high-profile)的員工的姓名,當有其他建築公司打算直接或間接僱用新員工時,便會向該顧問公司核對應徵者的姓名是否在名單上,按查詢人頭數 量付款。該名證人估計該黑名單上的姓名達100至150個。

必須改變勞資不平等地位

設黑名單的做法是可恥的,因為它嚴重違反人權,包括工人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就業權、不受歧視權等國際公認的基本權利,為文明社會所不容。早 年美國聯邦法院在一宗關於種族歧視的案件﹝Daniels v. Pipefitters Assn. v. Local Union 597, 1991﹞的判詞便認為,求職者應有權覆核有關的轉介記錄,以保證招聘政策是公平的。可見僱主拒絕聘用的權利不是絕對的,行使時應該有正當合理的理由。

回到本港,筆者當然不希望有黑名單的存在。不過,工友們言之鑿鑿,若有分判商編寫及交換黑名單屬實,可能已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屬刑事罪行。政府要防範於未然,必須從改變工人與資方的不平等關係入手,包括立法確立工會的集體談判地位、禁止不公平解僱和歧視,以及加強臨時工人的職業保障等措施。


﹝謝謝王岸然先生指出事件涉及私隱條例這點。﹞

﹝照片為筆者於8.26紥鐵工遊行時攝﹞

參考資料:
http://en.wikipedia.org/wiki/Buckingham,_Quebec
http://www.labournet.net/ukunion/0709/blacklist1.html
http://www.labournet.net/ukunion/0707/mcrelec2.html

3月 20, 2006

七年爭取無間斷!記 319 工人遊行


昨天本港多個工會分別發起遊行,要求政府採取行動減少工人被剝削。


早上,工聯會發起遊行,要求政府監管工程外判制度。有數百人參與,包括早前被拖欠工資的德信地盤工人。

房 委會早前收回德信負責建造的公屋地盤,有工人投訴欠薪,結果發現涉及五百名德信直接和間接僱用的工人,金額接近一千萬元。工人曾經要求房委會墊支,但遭房 委會建築小組及投標小組開會討論後否決,認為會鼓勵無良承建商逃避責任,工人只應直接向德信或分判商追討欠薪,若對方無力償還,需申請對方清盤,透過破欠 基金獲賠償。

建造業總工會(工聯會屬會)指責房署處理德信事件時行政失當。原來兩年前開始德信已經多次被投訴欠薪,但房署仍接連批出新工程合約於該公司,直至去年年尾多次發生工地抗議事件,而且工程處於停工階段,房署也沒有採取行動。

工聯會要求出現欠薪時,可擴大工程保證金的用途墊支給工人。早前房委會建築及投標小組小組主席葉國謙認為不宜動用公帑、工程保證金及墊支方式,解決德信的勞資糾紛。

昨天下午政府宣佈計劃日後若確認承辦商或分判商欠薪,政府將由工程費預先支付,並規定僱主須透過自動轉帳向員工發放工資,確保有糾紛時有工資紀錄方便處理。

事實上,近年困擾建造業工人的問題,仍然以欠薪、開工不足 ( 建造業失業率長期是整體數字的兩倍以上)、職業缺乏保障為主。就欠薪來說,由於多層分判﹝所謂「判上判」﹞、價低者得的合約招標方式在業界甚為普遍,不時發生承辦商或分判商欠薪和「走佬」事件,並且因工潮造成工程延誤帶來龐大的經濟損失。

由 工程費墊支欠薪能解工人燃眉之急,筆者希望能擴展至業界。要杜絕欠薪的根源,筆者認為政府亦應帶頭檢討「價低者得」的合約招標政策,公共機構在批出工程項 目合約前必須考慮申請者僱用工人的條件及過往的記錄,有嚴重勞工事故紀錄者﹝例如長期欠薪、重大工業傷亡﹞取消投標政府合約資格。除此之外,由於多層分判 亦是欠薪的主因,政府各項工程合約,應清楚列明以優先促進直接僱用勞工為招標原則,包括規定所有承建商及主要分判商需直接僱用一定比例的勞工;除特定專門 工作外,禁止分判層數多於兩層,減少無增值性的分判。

為了減少業界拖欠薪金的問題,政府可規定承建商持有所有直接勞工及間接勞工的記錄, 並需定期出糧給所有直接及間接僱用勞工﹝即由大判直接出糧﹞。業界採取勞工處的標準僱用合約,可防止口頭協議的追索問題。同時,當局應加強對拖欠薪金、克 扣工資的僱主的檢控和刑罰,而且規定所有分判商必須註冊,取消有嚴重操守問題者的註冊資格。



昨天另一個遊行,是由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清潔服務業職工會及衛安職工會﹝職工盟屬會﹞發起的「保安清潔行業尊嚴大遊行」。今年已是該三會連續第七年舉辦春季遊行,算是本港社運界/工運界一個小記錄。

經 過本地民間團體﹝包括該三個工會)多年來的爭取,2004年行政長官宣佈向所有政府部門發出行政指引,規定政府承辦商須以不低於統計處調查收集的薪金中位 數僱用非技術工人﹝主要是保安員及清潔工﹞,及以三更制聘用保安員。該指引並未有法律約束力,並且只局限於政府的外判服務。

本港目前一些 行業的基層工人,例如飲食業、保安業、清潔服務業、理髮及美容業等,工作條件仍然非常惡劣。統計處資料顯示受訪私營機構保安員平均每日正常工 時為十小時,月薪才只有六千六百元﹝不少從業員每日更工作十二小時,業界戲稱「十二碼」﹞,一般清潔工的每月薪金平均只有四千八百元﹝女性更只有四千六百 元﹞,比五年前的還要少五百元。早前更發生有清潔工黃女士為了養家,日做十 九小時而過勞死的悲慘事件。

該 三個工會今年決定繼續爭取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的立法,希望使所有部門的工人都享有最起碼的工作條件。今年遊 行的要求是從速立法訂定全港性最低工資﹝他們要求時薪35元﹞、標準工時﹝要求每日8小時和每週44小時﹞及加班補償﹝要求150%),得到近五十個工會 和勞工團體的聯署支持。

參加者於下午三時在修頓球場集合,出發至政府總部,約有二百人參加。途中隊伍多次向街道店舖和路人問好,並高呼口 號「保安工友為香港,安全生活由我創」,「沒有清潔工人,哪有清潔香港?」,要求社會平等關注和尊重胼手胝足建設香港的基層工人。約四時十五分隊伍到達政 府總部,眾人向不幸去世的黃女士默哀悼念後,集會正式開始。多個聲援團體和個人發言和領唱。

除了工會和勞工團體成員外,參與集會人士當中 包括兩位基於良心理由反對轉制而遭威脅解僱的浸會大學教授劉誠及陳慶年,及幾位因為抗議世貿而曾/現被政治檢控的韓國農民。韓國全國農民會總聯盟政策總監 Lee Young Soo上台發言時說:「我們希望自己都是清潔工,『掃走』世貿。」同為反對新自由主義的迫害,工人、農民、學者,不分語言而走在一起,場面使人感動。

卓 先生﹝假姓﹞從事保安員已有六年,曾做過私人屋宛和學校的保安崗位,現時受僱於一間專門承辦政府部門保安工作的私營公司。由於政府外判合約有工資及工時的 規定,卓先生參加是次遊行,希望全港打工仔女都能享受最起碼的保障。卓先生現時的合約標準工時為八小時,合約月薪為五千八百元。「老板好識得走『法律 罅』,不把休息日計薪,所以每個月實際上我收到的工資比合約規定的少數百元,政府部門又不會理會這些古惑招數。」雖然工資不高,並且還要兼顧女兒讀書的開 支,他認為現時的生活質素較幾年前稍有改善:「以前在私人屋宛任保安員,每天返工放工連交通時間十四小時,回家吃飯後倒頭便睡,根本沒有家庭生活可言,對 健康亦有傷害。」他明白到很多低薪工友擔心有最高工時限制之後,僱主會依比例扣減工資,「所以要同時有最低工資保障,雙管齊下,讓工友工作條件不至於太 差。」

卓先生以前在機場一間客運公司擔任主管二十年,97年離職希望辦點小生意,卻因遇上金融風暴而虧蝕,之後便發現難以再入職:「根本 無人請我們這個年紀的﹝卓先生年約五十歲﹞,現時僱主不再在乎你的經驗......市場上,我們工種的選擇佷少。」不是因為政府對合約條件的規定,他們這 些與資方市場勢力懸殊的工友,工作條件可能會更不堪設想。卓先生現時最擔心的是公司每年一度的競投合約:「全個行業都一樣,不知道聘用你的公司何時會失去 現時的保安合約,你便會遭遣散了。」。他希望政府規定新公司優先聘用舊公司員工,使他們不用在每年某個時候,總會擔心失業。

筆者認為,最低工資和 規管工時的一個意義,在於阻止低工資工種人工跌破最低度合理水平,減少貧苦勞工被迫長時間工作以維持家計,維護勞工的休息及自由閒暇權利和職業安 全健康。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國家 ( 也就是全球資本主義下的富國 ) 普 遍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並以法例規定標準工時、每週最高加班時數﹝一段時間內之平均數,如數週、數月或一年﹞及加班工資的額外比率。

香港政府,請用文明來說服我﹝借用龍應台女士的說法﹞,為什麼香港不可以有最低工資和規管工時的法例?你打算怎樣改善本港揮之不去的血汗勞工現象?


(香港獨立媒體上對本文的討論)

1月 17, 2006

六人夜話世貿(上)

世貿屠殺農民!不要新自由主義全球化
整理:蔡建誠
(2006年1月17日)

1 月11日觀塘法院裁定14名被控非法集會的反世貿示威者,其中11名獲撤銷控罪,另3人獲准保釋,並發還證件。雖然案件於3月份再審,但至少所有來自韓 國、台灣、日本及國內的朋友,可以回國與家人團聚過年。而一些因一連串抗議和聲援行動而有點疲累的本地組織者和支持者,亦暫時鬆一口氣。1月12日夜深, 6位參加完歡送派對後在旺角咖啡室相聚的朋友,話題仍離不開世貿。以下是當晚的談話內容,經筆者潤澤加工:


街坊、市民……

Miranda﹝ 發展機構倡議幹事﹞:不如由我來開始話題吧。回想整個世貿會議期間,灣仔區的居民和其他市民的參與,真的令我覺得匪夷所思,例如17日那天,就算警察狂噴 胡椒噴霧,仍有相當多的街坊、不同年紀的市民在場用手機和相機拍攝,又一齊衝、又鬧警察。好想知道他們的想法和感受。建議我們可以在灣仔區舉辦一些活動, 邀請居民分享意見、拍攝到的照片等。我想,這是很有趣及有意義的事。

魚仔﹝工會組織者﹞:我最近去沖哂遊行時拍攝到的菲林,店員告訴說生意多得應接不暇,最初以為題材以聖誕或新年攝影居多,怎料送來的都是與世貿示威有關的菲林和記憶卡。這實在始料不及:香港市民竟然對反世貿活動這麼有興趣?

柏齊﹝攝影散工﹞:我認為Miranda的建議很有意思,而我特別希望可以記錄一下在灣仔商舖工作的人的看法。主流傳媒只問他們的生意有無減少,把他們可能多樣的感覺單一化──除此以外,我們對他們的感受一無所知。

古 仔﹝政策研究員﹞:在韓農三步一跪遊行當日,遊行完後Miranda和我到附近一西餐廳吃飯。店主和店員見我膝縛繃帶和帶著一部不小的攝影機,好奇地詢 問我關於世貿的情況。出乎意料,雖然他們的生意的確因遊行而大幅減少,但沒有怨言,還同情韓農的遭遇,而我們向其講解國際貿易如何殺人,他們亦完全明白。

柏 齊:其實可以看到,不少市民心裡支持韓農抗爭。在菲林明道天橋上,很多市民來看韓人與警察對峙,用迷你相機、手機拍照,非常熱鬧開心,甚至加入罵警察的 行列,就算警察用胡椒噴霧顏射衝擊人士,也沒有多少市民願意離開。近幾個月來,政府和傳媒不是天天危言聳聽,謂有「暴徒」來港嗎?香港人竟然完全不怕,還 興致勃勃,是件很值得研究的事。

古仔:聽說在馬師道,韓人衝破警察防線後,竟有不少圍觀市民拍掌歡呼,令在場警員好不氣餒。我想,韓人已經成為一些升斗小民的心理投射對象,看見韓人成功挑戰權威,像替飽受制度壓迫的自己出了一口氣。

亞 達﹝工會組織者﹞:12月18號,即在所謂「騷亂」發生後第二日,竟然還有七千人遊行,是一周以來最多者,大部份是本地市民,完全填補了被扣留人士的空 缺,令人難以置信。早前有被控人士對我說,他想不到在香港竟有這麼多街頭市民的支持,甚至比在自己國內的還多,令他大為感動。


媒體與行動……

亞 達:我認為我們這次的抗爭,對最終全面取消農業補貼的「香港宣言」,有一定的影響。對我們啟示是,若有強大的群眾組織,實在不用太害怕傳媒的偏頗報導。 以我組織工潮的經驗,傳媒通常缺乏持久的興趣,行動到第二日已不是「新聞」,但我們訴諸直接行動的力量,仍然有機會迫使無良老板就範。大家都知道,上政府 總部示威、遞交請願信的行動,若沒有記者前來採訪,許多組織者都覺得是「白做」。我們要反省過去某些社會行動過份導向傳媒的策略。

其實,你有份在會展內辦事,你認為外面的行動對內面的會議有何影響?聽說17日的衝突,使很多窮國代表覺得自己受到支持,感到要更強硬地捍衛本國的利益。

Miranda: 坦白說,我覺得在會展內的世貿會議,沒有受到外面示威或衝突的影響。原因是其實這些國與國之間的貿易談判已經在香港開會前已傾得七七八八,而各國代表亦已 經與其所屬政府有既定的底線及議程。就算是所謂「發展中國家」代表,也往往是為維護本國特權階級的利益而來,置本國窮人利益不顧。韓農不是也指責他們的國 會議員出賣農業嗎?而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大國在會議中批評歐盟、美國的農業補貼政策,亦只可極其量是爭取他們的談判籌碼,很令人懷疑他們捍衛國內農業的 決心。我們對一個國家在制定其在世貿會議的政治取向和談判條件,受到那些利益團體的游說,及相關的權力分析,掌握得實在非常不夠。我覺得真正的戰場不單在 世貿開會期間,而是回到各國本土爭取農民和工人的權益。

古仔:不過,因為外面的衝突,使「香港世貿會議」終於成為國際媒體的議題……

另 一方面,本地部份主流傳媒一直太霸道,例如某些電視台的採訪隊,採訪新聞像製作劇集般,只顧增加新聞播映時的現場感,不理阻礙著參與活動的市民的視線, 而且態度惡劣。昨天,柏齊、聰頭和我,便先後與部份電視台記者發生口角。但最重要的是,主流傳媒的從業員似乎對自己如何再現整個社會行動,以至傳媒視角的 社會影響,缺乏自覺,最慘的是報導出街後,往往是對貧者和弱勢者的再一次抹黑,所以才會有「民間記者要求無線記者除頭盔」事件的發生。

其實我想問大家,如果時光倒流,比你參與多一次世貿周,你會做乜?邊樣想做0番好0的?我會買支快長鏡,等低光影遊行時可吸夠光同無「鬼影」。我想柏齊會用回菲林相機,丟去你的數碼相機罷?

魚仔:我會放低相機,去同的韓農衝埋一份﹝眾人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