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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26, 2012

踢走官商勾結,還我普選權利,還我平等公義香港!

曾蔭權啊曾蔭權,當你還是財政司/司長時 , 1998/99時在亞洲金融危機的陰影下,居然仍藉口政府收入將大幅增長,調低薪俸稅的最高邊際稅率、遺產稅、利得稅、股票交易印花稅等,向富有階層大幅 減稅退稅,使政府每年收入減少數以百億元,不但直接造成當年香港政府的所謂「結構性赤字」問題,更令欠缺垂直公平的稅制變得更不公平,造成今時今日的小商 戶及中層人士,繼續替少數大財團和高收入人士承擔大量稅款。

在你任政務司司長期間,你一直堅持西九龍發展計劃單一招標,讓大財團壟斷西九的發展權,保障大財團長期的利潤。

在你任特首期間,香港民主政制發展原地踏步,供養小撮人免費政治午餐的畸型港式功能組別選舉制度和維護既有利益分配格局的分組投票制度,繼續暴虐民間。

在你任內,樓價和租金急升到完全脫離中下階層市民和小商戶的負擔能力,百業荒廢 (由自由行帶動的旅遊業和地產業例外),地產金融集團成最大得益者。

而《競爭法》草案更因資本家的要求,取消了作為支柱的獨立私人訴訟的權利,令反壟斷制度形同虛設 (王岸然,《信報》,2011年10月26日)。不去有效糾正既有的強弱懸殊這不平等局面,讓大資本家可以繼續藉經濟勢力欺壓小經營者,可能是更大範圍的「官商勾結」。

你的人口政策和宜居灣規劃,鼓勵香港窮人遷移內地,使內地富人及其子女來港填補,對香港進行階級清洗。

多年以來,不少評論員和我本人都強烈指摘你的政策向資本傾斜,為了保障資本累積,縱容資本家刮取民脂民膏,犧牲民眾的人權和需要。可惜在不民主的制度下你仍然可以充耳不聞,我行我素,直至今天。

今天,剛愎自用的你,終於自食其果,身敗名裂。你讓我們明白到, 專權政治與特權階級的微妙關係、了解官商勾結的真諦、明白到民主運動必須同時針對財權與公權兩者的重疊。

市民大眾必須重新取回被財團瓜分的經濟社會生活空間。

香港的普羅市民們,現在是時候上街,踢走官商勾結,還我普選權利,還我平等公義香港!

舊文重貼:

論官商勾結


2月 19, 2012

歡迎新舊移民、反對官商勾結、反對殖民壓迫、建立自主香港

1. 香港基層 (八十歲後、家庭主婦、紮鐵工人、家務助理、中港家庭、長住外傭和其他廣大勞工階層) 都是在高度富裕繁榮的城市背後,為香港這個「神話」,付出血汗辛勞、青春健康、甚至寶貴生命的無名英雄,多年來對香港本土,累計不能幣值化的貢獻,他們能理直氣壯地使用香港資源,不是因為他們幸運,而是因為長年辛勤付出,這是個高貴可敬的理由。

基層市民胼手胝足, 漸漸養成「節約自然和社會資源」、鄙視「不勞而獲和吞食集體勞動成果的人」的心態。

對外來的蝗蟲來說, 蝗蟲行為是生物求生和繁殖本能所必須,沒有道德上的對錯; 但對本地農民來說,蝗蟲侵蝕莊稼,是個巨大的災難。

那些「不勞而獲和吞食集體勞動成果的人」,被比喻為「蝗蟲」(或老鼠、寄生蟲),鄙視「蝗蟲」成為基層的行為及評價基礎,即基層生存心態的一部份。

2. 香港是移民社會,香港人口包括本港出生、中國內地移入、不同國籍和不同族裔等人。另一方面,香港的本土意識自七十年代開始冒起,「香港人」的身份開始確立,大眾傳媒和植根於本土的社運開始出現。

2003 年七月一日的五十萬人大遊行、灣仔利東街 (囍帖街)的重建、天星鐘樓和皇后碼頭的遷拆、高鐵工程/菜園村清拆等事件的爭論及所激起的保育運動,反映本港新生代力量的冒起及具自我批判的新本土意識 的出現,他們很多人厭惡港式大都會的懨悶發展邏輯,抗議行政主導管治為小圈子經濟利益服務,反對發展主義淹沒社區歷史、破壞社會資本和摧毀平民家園,關注 香港這個高度資本主義、但每天蠶食獨特本土文化和共同回憶的城市,能否享有永續的未來。


3. 近年透過「自由行」、投資移民、專才計劃、雙非生子(即父母雙方均為大陸人)和單程證等方式,大陸人和其後代近乎不受限制地不斷湧入香港。他們部份人的行 為、習慣 和態度,滋擾本地風俗民生,成為本地人的話柄。與較早年開始進入香港底層的大量新移民婦女 (其配偶多是本地男性勞動階層)和兒童 不同,這些大陸人除低收入人士外,還包括國內的城市中產和從貪污腐敗的黨國資本主義大富起來的權貴階級。

本地 的大財團和寡頭壟斷地產商透過官商勾結影響香港政府的政策,強化「自由行」,方便資本累積,撈盡好處;「自由行」加劇租金上漲,逼走小商戶和老舖,連鎖集團商店進佔,令經濟社會生活空間變得更為懨悶和缺乏個性。旅遊業一支獨秀,支配本港零售銷售業。加上大陸防洪排洪的政策, 引致大量熱錢黑錢北來, 再加上西來熱錢, 進一步扯高樓價和租金。

中低階層的本地勞工若非受僱於需求旺盛的經濟部分,最低工資和人工上升抵不住日常生活的消費通脹和租樓置業。

4. 在這些大陸人口當中,有人不用在香港居住, 但可炒賣香港樓宇; 有人不用在香港居住, 可投票種票。 兩者都可滅絕本土; 因為他們不用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若說什麼「蝗蟲」行為,這些小數害群之馬才配稱「蝗蟲」。

當然,若以「不勞而獲和吞食集體勞動成果的人」去界定「蝗蟲」,本地那班吸盡基層的血汗錢、吞噬社會財富的地產商,和透過官商勾結刮取民脂民膏、吃得肚滿腸肥的大財團 (及依附這些權貴階級的專業人士),才是蝗蟲之王。

5. 可是,民粹勢力在社會經濟危機時往往引導本土意識走向族群歧視的方向,早年的例子,包括所謂「綜援養懶人」的道德恐慌,以女性為主的單親家庭成為代罪羔 羊; 近年則是關於外傭居留權的爭論,移住傭工被視為純粹生產機器,在在投射出狹隘的本位主義和種族/階級歧視;這些民粹勢力的例子,包括「愛護香港力量」和以 葉劉淑儀為首的「新民黨」。

6. 有些人擔心,「蝗蟲」這個情緒字詞或有關的想像,會造成對所有大陸人的仇恨,引導本土意識走向族群歧視的方向,甚至牽連單非家庭 (即父母其中一方為香港人,另一方為大陸人) 和新移民。

7. 另一方面,在西藏和新彊, 整個漢族的湧入和集體行為已大幅度地把當地的文化價值和歷史文物連根拔起;這是每日對當地本土和人民進行著的殖民主義。

有些人 (例如專欄作家陳雲) 開始擔心這些不受限制不斷湧入香港的大陸熱錢和大陸人,加上本港的語文教育、國民教育、高鐵工程、旅遊業、珠江口宜居灣區規劃等政策,他們認為這是一種經精心策劃的文化侵略和殖民壓迫。

8. 香港的部份激進左翼人士,把批判的焦點放在近年在網上或報章傳媒流行的蝗蟲論,卻忽略本地基層的生存心態 ── 把他們的不公平的感覺,看作是對政經現象本質或自我的錯誤理解的假意識 ,也忽略本土可能面對的殖民壓迫 (不自覺的大漢沙文主義或文化民族主義)。他們不願去觸碰「公民權」的核心課題: 一個本港各階層各黨派均正熱烈討論和積極介入的話題。

9. 不過也有小部份人士,認同雙非子女有潛質成為香港未來的生力軍, 支持雙非子女和其主要照顧者有條件地在本港逗留,條件是居港七年、接受本地教育 (基礎教育和成人教育)和有正當學業/工作,之後才可申請居港權,但本港公民或其家庭成員有權優先享用公共服務 (緊急個案、有龐大界外效益或基於恩恤原則等情況下例外)。這是從「居港年期」和「家庭團聚權」定義本港公民權和居港權的嘗試,同時適用於是回流港人、 「雙非」子女、新來港人士、移住傭工、「八十後」和八十歲後。

故此,「單非」是港人家庭,享有公民權;移住傭工若住滿七年以香港為家,也應可申請公民權;但不通常居港者就喪失投票權。

他們也要求限制游資進出、限制投機炒賣、限制投資移民、反對中央集權、反對財團壟斷、以民生優先發展社會服務 ,和復興社區經濟等主張。

更有人建議改革充滿歧視和遭受嚴重濫用的丁屋政策。

10. 部份人士批判中港兩地權力集團勾結的同時, 也開始反思疏離本地基層常理世界的左翼論調,到底是拱手把意識形態戰場相讓,讓保守本土勢力奪取本地市民社會的領導權,並助長中共的殖民壓迫;還是有助面 對新本土意識出現的事實, 有助建構進步、民主、自主、保育、有生態和人文承擔的本土論述。

11. 資本流動高度蠶食本土文化,「自由行」又促進資本累積,可見資本可能是「自由行」的最大得益者。但殖民化同時可透過不受控制的外來人口湧入 (例如自由行和人口政策)、有系統的種票 (特別是發動有居留/投票權但非常住當地的人口)、國民教育、語文教育、高鐵、宜居灣等國家權力的行駛進行,這也是今天部份論者恐慌香港本土淍零的主要原 因。我們必須面對「市民 ─ 抵抗 ─ 國家霸權日益矮化/磨滅本土獨特文化/價值/身份」這個事實。

12. 因此,進步左翼人士和本土力量的共同針對目標,應該同時包括資本和國家霸權。

8月 25, 2011

(聯署聲明 )支持外籍家庭傭工合法爭取申請居港權

來源

盛智文(Allan Zeman),現任香港海洋公園主席,有「蘭桂坊之父」之稱。他於2008年放棄加拿大國籍,入籍中國,領取回鄉卡和香港特區護照,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李安琪,全港首個「星之女」,小學一年級從廣州來港,居於天水圍,去年就讀中五的她以烏龍茶抑制前列腺癌細胞的影響研究,於學界比賽中得獎,並獲國際知名 業餘天文學家楊光宇推薦,由國際天文聯會批准一顆小行星命名為「李安琪星」。

「蘭桂坊之父」和「星之女」,同樣是可以被稱為「新移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當然,盛智文甚少會被稱作「新移民」),同樣為香港作出不同形式的付出和貢獻,同樣受香港人普遍接納和歡迎。既然來自加拿大的可以,來自中國的也可以,為何大部份來自東南亞的外籍傭工就不可以?


因為她們「無貢獻」?

有人說,因為外傭對港人沒有「貢獻」:她們不用納稅,賺了工錢大多寄回家鄉買屋買田,甚少留港消費。但事實上,她們真的毫無貢獻嗎?外傭為香港家庭 提供廉價家居服務,從而釋放本地女性的勞動力,使港人無需因照顧家人而影響工作,尋找更多經濟機遇。試想想,若不是她們分擔本港家庭繁重的家務,港人今天 可以如此全心外出投入工作嗎?這就是她們為港人提供無可取締的貢獻,只是那些過橋抽板的港人將之視為理所當然、視為無物。


司法覆核 挑戰不公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四款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 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由於外傭持有的是工作簽證,而非旅行證件,所以不符合要求。但我們不禁要問,同樣是居港七年,為何持有旅行 證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來港定居,但持有家庭傭工工作簽證的便不可?就是因為要挑戰這法例上對外傭不公平的對待,所以便要司法覆核。就算他們司法覆核成 功,都只是與現行在港持有工作簽證的非中國藉人士同等對待,需要經過入境處審核資格,證明外傭視香港為永久居住地,方可獲得居留權。絕對不是如建制派所 說,司法覆核成功的結果,就是居港滿七年的外傭將會自動獲得居留權。

至於符合審核的準則,並不如葉劉淑儀所說般簡單。如外傭於司法覆核勝訴後申請入藉,將與現今非中國藉人士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一樣,需要證明一、他是 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二、其家庭的主要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香港;三、他是否有合理的收入以維持他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及;四、他是否已按照法律繳 稅。

即使是有人能符合全部所有件成功居港,也可以減輕本地人口老化以及為香港向行各業作出貢獻。除了要有能力納稅以外,他們還必須要有一定經濟條件才可以申請(及其家人)來港,令濫用社福資源的可能性變得更低。


「陸沉論」不堪一擊

至於坊間時常談及的「陸沉論」,更加是危言聳聽。 陸沉論者認為香港資源有限兼匱乏,外傭成為港人必然和本港現有居民搶飯碗、搶福利;基層草根首當其衝,香港政府及整個社會將會不勝負荷。民建聯是陸沉論的 表表者,說了一個跟1999年時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葉同樣的故事,試圖以「最差情況」(the worst scenario)嚇香港人,誇稱「若12萬5千名外傭成為港人,他們即有資格申請家庭團聚……將額外帶來12萬5千名配偶及25萬名兒童,最終香港的人 口將增加50萬人」;事實是,1999年預計的那167萬人最終沒有出現,根據統計只有約8000名港人內地子女因釋法而被遣返內地,重新等候來港。

同樣的謊話,香港人要信多少次才會醒覺?12萬5千名外傭都想成為港人嗎?都會申請家庭團聚嗎?全都要拿社會福利嗎?就算拿了又如何?外傭成為港人 後便要納稅,社會透過福利進行資源再分配,令剛成為港人的外傭可以適應本港物價高昂的生活,若努力工作(加上社會制度有所改善),更有機會脫離福利網,進 而回饋社會,這不是一個求進步的社會應鼓勵的嗎?從來只有當權者會說「香港資源有限」,若我們多加留意事實,便能夠看到真相 --政府庫房「水浸」,香港可發展居屋的土地充足……陸沉論在真實的數據而前,實在是不堪一擊。


強掩法援程序 置公眾知情權於不顧

可是,眼見選舉臨近,建制派政黨為了選舉得利,便無所不用其極去抹黑對方陣營。除了刻意曲解是次司法覆核的原意及將最壞情況無限擴大之外,更將茅頭 直指身為公民黨成員的李志喜大律師。香港大律師守則第二十一條訂明,大律師不得拒絕接收由事務律師轉介的案件的規定。貴為全港最大的政黨,身為律師的民建 聯副主席張國鈞絕對沒有不懂該條守則的理由。而李志喜大律師,是以法律援助律師名冊內的大律師身份處理是次案件。假如民建聯的領導層如陳曼琪、周浩鼎、陸 勁光、廖佩儀及伍景華律師收到外傭司法覆核案件的轉介時,他們又可以有拒絕受理的合理辯解麼?作為對香港有承擔的政黨,敢問有律師身份的民建聯黨領導層是 否全部為法律援助律師名冊內的律師?


政客玩弄民粹 帶頭種族歧視

可惜,這個號稱「有承擔」的政黨選揀挑動民粹,刻意在外傭與本地華人之間製造矛盾。除了上述潛在目的之外,民建聯更於地區層面擺出「製造人口危 機」、「損害港人福祉」等類近口號,完全不顧為服務無數香港家庭的外傭感受。除了與該黨一向宣稱關懷少數族裔的文宣背道而馳之外,更將長期服務我們的外傭 妖魔化成損害香港及危機的責任者,對他們加以責難。

平等機會委員會的工作,為包括「致力消除性騷擾及基於殘疾和種族的騷擾及中傷行為」。然而,身為委員會成員的民建聯會員陳曼琪律師,竟然在事件過程 中保持沉默;同為平機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更在Facebook建立誇張失實、含歧視成份的「反對外傭永久居留權關注社群」,令人質疑他們是否恰如 其分,履行族群共融的工作。

政治人物為了吸納「香港人」選票,不惜進行政治操作,牽起種族歧視情緒,破壞一直以來香港華人與外傭的和諧共處。

現時的法律觀點爭端,其實可以在香港回歸前解決。現時香港實施的入境條例,是在回歸前於深圳舉行的臨時立法會進行審議並通過。當時有女傭僱主協會提 出與今日司法覆核理由相同的法律疑慮,可惜未被當時由建制派壟斷的臨時立法會正視。形成今日需要以司法覆核解決居留權問題,作為建制派一員的民建聯實在不 能卸責。然而,該黨選擇為過去的缺失襟聲,並反稱一個與案件無關的政黨損害港人福祉,實在令人髮指。


做真正的國際大都會

工作無分貴賤,站在人權、平等的角度,外藉家庭傭工實在沒有因為工作性質不同而被歧視的理由;政府可以在行政上控制移民來港的數量和速度,甚至橫蠻 得不審批任何個案,但絕不可以剝奪外傭成為永久居民的申請權!香港國際大都會因為建制派和民族法西斯主義者的恐嚇和歧視而蒙羞,我們現在呼籲大家聯署,支 持外籍家庭傭工合法爭取申請居港權,令「國際大都會」不流於口號和表面形式,而是一個真正尊重多元和合符公義的文明社會!


5月 10, 2008

期望香港,對母乳餵哺友善 ──寫在2008年母親節前夕

(本文的撮錄版亦刊於香港母乳育嬰協會《母乳育嬰專訊季刊》第三十九期,2008年6月。﹞  

母乳是嬰兒的最理想食物:廉宜、安全、衛生、環保、容易消化和吸收,有齊嬰兒出生後頭六個月所需的所有營養。母乳中含有二百多種物質,除了營養素外,還包括荷爾蒙、活細胞、酵素、免疫球蛋白等,可保護嬰兒免受感染、預防各種敏感和疾病、對大腦和視網膜發育尤其重要,嬰兒配方奶粉無可代替。 

世界衛生組織認為,嬰兒出生後頭六個月應該以純母乳餵哺,在隨後添加固體食物的同時,母乳餵補可持續至兩歲或以上。這建議對不少所謂「第三世界」國家尤其意義重大,因為跨國奶粉工業在當地傾銷﹝包括誤導市民母乳不夠營養、向當地醫護人員贈送禮品等﹞,但由於基本衛生條件惡劣,大量嬰兒因為食用以受污染水源開調的奶粉而死亡,而不是受到母乳的天然抗體保護。 

有見及此,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再一步定出了多個步驟,要求各國所有醫院實施,目的是保持嬰兒吸吮乳房的頻率和力量,減少乳頭混淆及維持母親的泌乳量,包括幫助母親在嬰兒出生後半小時內開始餵哺母乳;即使母嬰分離,亦應教導母親知道如何繼續餵哺母乳;除醫生指示外,不得給嬰兒母乳外的任何食物;實行母親與嬰兒每天24小時同室;鼓勵按照嬰兒需要隨時餵哺母乳;不要讓嬰兒吸吮人造奶咀等。﹝關於世界衛生組織對母乳餵哺的權威立場文件,請參考本文文末﹞ 

近年香港衛生署支持母乳餵哺,並已制定母乳餵哺政策的文件。既然母乳餵哺有如此多的好處,並得到政府的宣傳,為什麼根據衛生署的資料,本港的母乳餵哺比率仍然落後於國際水平?為什麼在不少親子網站和活動裡,參與者好像絕大部份仍是以奶瓶餵養嬰兒? 

最近收到由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出版的《母乳育嬰專訊季刊》(第38期),署名Ivy的媽媽分享當初餵哺母乳的困難,包括因為所入住的私家醫院的行政安排和部份醫療專業人員的認識,不讓寶寶出生後儘早餵哺初乳、只能按鐘進入大房餵哺、及因嬰兒「面黃」,醫生要求以奶粉餵養﹝衛生署的單張清楚指出,完全不需要單單因新生嬰兒黃疸而停止餵哺母乳﹞。雖然出師不利,但作者出院後堅持以純母乳餵哺。儘管周圍有很多親友對母乳存有誤解,上班工作又忙碌,在如此艱難的情況下作者仍以純母乳餵哺了寶寶九個多月。不過同期的十多個朋友全早放棄,作者感到孤軍作戰。 

這個個案顯示,本港部份醫院沒有實施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部份醫護人員亦沒有真正支持母乳餵哺。不過該個案發生在私家醫院,公立醫院又如何?當日筆者和妻子知道懷孕後,我們選擇了一間著名的公立教學醫院,以為該醫院應在政策和實踐上順應潮流,積極推動母乳餵哺。不過,兒子出生後,醫護人員不是立刻拿給與他一起共生九個月的母親作必要的肌膚接觸,和讓寶寶依本能吸吮乳房(latch-on),而是在產房外面進行了整整一個鐘頭的例行檢查。回到大房後,母親無錯是與嬰兒同室,亦沒有規定只准按時鐘餵哺﹝這方面比起前述的醫院要進步得多﹞。但是,妻子最需要的幫助──由有經驗或受過訓練的人士﹝於最適當的時間──產後﹞在現場指導正確的餵哺姿勢和嬰兒吸吮技巧──卻欠奉。

 筆者認識一名親戚,懷疑就是由於寶寶吸吮方式錯誤﹝再加上過早使用奶咀補奶粉,導致乳頭混淆﹞,乳汁未能被有效吸取,結果導致乳房腫脹,在極痛苦的情況下放棄母乳餵哺。另外一位親戚,嬰兒出生後一直兼用奶瓶,結果漸漸地嬰兒愛流量快的乳膠奶咀,抗拒需要較複雜口部肌肉技巧吸吮的乳房﹝母嬰健康院的護士長對我們解釋這個現象時,比喻為「知道有叉用,唔肯用筷子」﹞,最後差不多要完全放棄直接授乳﹝不是沒有方法解決,但不容易﹞,打擊甚大。

在香港筆者相信有類似經歷者,大有人在。 為什麼所謂「正確」的吸吮技巧和餵哺姿勢,在此時此地的香港變得如此重要?整體社會大環境不利母乳哺餵可能是主因。筆者自己出生後頭四個月內是吃全人奶的﹝後來媽媽要服用避孕丸才停止授乳﹞,據媽媽說那時﹝直至七十年代初期﹞人奶是「窮人的選擇」、「食奶粉好矜貴」。雖說餵人奶「好黏身」,但據人類學家Kathy Dettwyler的考察,在很多傳統社會裡,整天頻密地餵哺是很平常的事﹝嬰兒甚至會以揹帶掛在母親的胸前,讓勞動階層的母親一邊幹活、一邊餵哺﹞,吸吮方式只要不太差,便「相對」不重要,而且頻密餵哺保證較高脂肪﹝有助嬰兒成長﹞的後乳的獲得。 

可惜在本港,母乳餵哺的記憶好像遭集體遺忘,媽咪缺少觀察學習的對象﹝有多少人親眼見過別人「埋身」授乳、而不是以奶瓶餵嬰兒?﹞。根據外母大人的憶述,七十年代中期本港公立醫院開始向產婦宣傳「奶粉好營養」,結果,妻子、兩個弟弟和所有堂表兄弟姊妹﹝推而廣之,甚至香港一整代人口﹞都是以奶粉餵大的,沒有任何一位姨媽姑姐有直接授乳的經驗﹝但婆婆的九個兒女,包括外母大人,都是吃人奶大的﹞,在母乳餵哺上香港出現了「經驗斷層」的現象。

短時間內,奶粉跨國財團、醫療專業、文化工業與港式資本主義生產體制合謀,成功使奶粉奶瓶成為餵養嬰兒的主流標準:當社會要求事事與時鐘競賽、僱傭關係排斥育嬰、社區又欠缺對母乳育嬰的支援﹝太太說,打來關心餵哺進展的問候電話,最多收到的竟是來自奶粉公司職員的「慰問」﹞、配方奶粉又被西醫論述「黃袍加身」......時,表面上「不夠效率」、「不能量化」的母乳餵哺便容易被邊緣化了。 

當家人、親戚朋友、甚至醫護人員只有以奶瓶餵奶粉的經驗、對母乳缺乏認識,他們的育兒意見便可能對有心授乳的母親造成壓力,甚至變成「好心做壞事」。要知道「頭幾個月應否給嬰兒餵水?」「應否給初生嬰兒安撫奶咀?」「應否訂立餵哺時間表?」「那些食物母親要戒口/多吃?」「嬰兒一兩小時要吃一次/嬰兒體重增加得不夠快/...,是否奶水不足,要補奶粉?」「用什麼容器來餵奶粉或餵擠奶?」「晚上可否改餵奶粉,讓嬰兒『一覺睡到天亮』,讓父母可以休息?」「可否/如何與嬰兒安全共眠?」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從餵母乳和餵配方的角度,答案未必完全相同。

真心支持母乳餵補的專業人員(如Jack Newman)會告訴妳,只要改善嬰兒的吸吮、配以一些小技巧﹝例如按摩和乳房擠壓﹞、營養和水份等,絕大部份的母親都有足夠的天賦能力授乳。但若錯誤地把餵配方奶粉的有限知識,不加思索地套用在母乳餵哺上﹝例如規定餵哺的時間和次數﹞,嚴重的甚至會導致母親的乳汁供應減少﹝乳汁是按需要生產的﹞,造成惡性循環,最後甚至會授乳「失敗」。 

如果筆者的解釋沒有錯,難怪根據2004年衛生署的調查,高達37%的媽媽認為停止餵哺母乳的原因,是由於「奶水不足」,儘管香港這一代媽媽的營養,只會比起筆者當年的母親或更早的授乳前輩們,有過之而無不及。 當然,要在香港推展母乳餵哺,除了改善醫院的行政、醫護人員的態度和家庭的支持外,一些配套措施也十分重要。政府的母嬰健康院雖然大致支持母乳餵哺,也只是暫時中和了奶粉財團一浪接一浪、無孔不入的宣傳攻勢而己。

當母親出院後,馬上必須面臨家庭和社區生活的挑戰,數星期後更可能是回到職場的沉重壓力﹝前述的調查同時顯示,26%受訪媽媽因上班停止授乳﹞,無時無刻不在要求嬰兒與母親乳房過早分離。 香港的公眾地方普遍缺乏育嬰間和母乳餵哺室,迫使佷多哺乳母親放棄外出,或寶寶被迫﹝在管理人員要求下﹞在洗手間「用餐」。妻子雖然一向少理世人的目光﹝只用一塊頸巾遮擋,便在餐廳授乳﹞,但是也曾經迫不得已地在著名百貨公司的「洗手間/育嬰間」授乳,結果別人大便時的氣味幾乎令她作嘔。

其實,政府應該帶頭規定在文娛中心、圖書館、主要政府部門、車站、公園、公屋商場和街市等設立設備合格的獨立哺乳間及育嬰間﹝育嬰間應獨立於男女洗手間,安全衛生和提倡性別平等,鼓勵父親參與育嬰﹞,甚至參考美國多個州的做法,立法保障婦女可在公眾地方授乳。 在推動宣傳僱主支持母乳育嬰時,政府更應根據國際勞工公約,延長有薪產假至最少十四週﹝現時「前四後六」的安排,母親往往還未從產後虛弱中完全康復過來,就要趕著上班,極不人道﹞、立法規定配偶享有陪產假、規管職工過長工時、保障工間休息、哺乳或集乳時間 (台灣《兩性工作平等法》及《勞基法》便規定,女性員工每天可以有兩次各三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推動彈性工作時間、保障部份時間僱員的權益、資助企業設立職員育嬰間等,讓親職得到﹝性別﹞平等的尊重。

把遭主流經濟邏輯顛倒的優次──為資本家利潤而生產,而不是為生命需要而生產──再重新調轉過來。 

母乳餵哺不單只是一種餵食的方法,它更能建立母嬰的親善關係和緊密連繫,促進嬰兒的生理發育和情緒安定。與奶瓶餵養比較,母乳餵哺減少廢物和污染、保護環境,並透過保護嬰兒的健康,減低社會在醫療方面的開支,及雙親因請假照顧而造成的生產力降低。哺餵母乳成功與否,絕不只是母親一人的事。若本港促進母親哺育母乳的制度、環境、文化和社會網絡沒法大幅改善,大部份勞工階層母親不是繼續苦苦支撐,就是過早放棄母乳餵哺,屆時母乳餵哺恐怕只有淪為少數有閒階級婦女的特權而已。 

 ﹝攝影:筆者﹞ 

附錄: 因挪千替宣言(Innocenti Declaration) (節錄) ﹝世界衛生組織 日內瓦 1989﹞ 

我們了解母乳哺餵是一個獨特的過程,它 : o 提供嬰兒理想的營養,促進他們健康的成長及發展; o 減少感染性疾病的發生率及嚴重性,因而減少嬰兒的死亡率及罹病率; o 減少婦女乳房癌及卵巢癌的危險性,增加懷孕的間隔,因而促進婦女的健康; o 提供家庭及國家社會上及經濟上的好處; o 當順利哺乳時,提供多數的婦女滿足及成就感。 同時最近的研究發現:頭六個月愈完全純哺餵母乳,好處愈明顯;之後添加副食品並持續哺餵母乳愈久者,好處也愈多;介入性的計畫可以正向的改變母乳哺餵的行為。 因挪千替宣言是由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決策者會議" 九十年代的母乳哺餵:全球的運動" 中的參加者所製作及採用的。此會議於1990年七月三十日到八月一日在義大利佛羅倫斯,斯巴達德里,因挪千替舉行。這個宣言反應了該次會議的原始背景文件,及會中討論的結果內容。有三十二個政府及十個聯合國組織採用。 因此我們宣稱: o 為了全球母親及兒童的健康及營養,所有的婦女都應有權利可以完全哺餵母乳,所有的嬰兒應從出生到四到六個月大中完全純哺餵母乳。 o 之後,在接受適當的副食品的同時,兒童應持續哺餵母乳直到兩歲或兩歲以上。 o 要完成這種理想的餵食方式,我們必須建立一個適當而支持的環境,讓婦女可以這樣的方式哺餵母乳。 o 在很多國家要完成這個目標必須重建母乳文化,並積極抵抗奶瓶餵食文化的侵入。這需要鼓勵及承諾,需要運用社會各個階層領導者的名望及權威。 o 應努力增加婦女對自己哺餵母乳的信心,清除母乳哺餵的限制及障礙,這些障礙通常是以潛在間接的方式影響對哺乳的看法及行為。這個工作需要敏感、持續謹慎、及理解性的溝通策略,應包括所有的媒體,並散播到社會各階層。進一步,醫療系統、上班場所、及社區中母乳哺餵的障礙也必須清除。 o 應確保婦女得到足夠的營養,更要確認婦女得到家庭計劃的資訊及服務,使她們可以持續哺餵母乳,避免太密著生產而損害她們及孩子的健康及營養狀態。 o 所有的政府應建立九十年代國家的母乳哺餵政策,並設定適當的國家目標。 他們應建立國家監測系統來完成他們的目標,並建立一些指標,如產婦出院時完全哺餵母乳的比率,及嬰兒在四個月大時完全哺餵母乳的比率。 o 國家相關單位更應將他們的母乳哺餵政策融入所有的健康及發展政策,他們應鼓勵及加強在相關計畫中所有保護、促進、及支持母乳哺餵的行動,例如:產前照顧、營養、家庭計劃、母親及兒童常見疾病的預防及治療等。所有保健工作人員應接受訓練,以獲得執行母乳哺餵政策的技巧。 完全哺餵母乳表示不給嬰兒其他飲料或食物,嬰兒應經常餵食,不限制時間。 […] 

答讀者問 問:地球這麼多污染,母乳會否受到污染?配方奶粉是否更安全? 答:先撇開「嬰兒配方奶粉所包含的污染物」、「奶粉的生產/消費過程對環境的影響」和「母乳所提供的免疫力」不談,若真的認為地球污染已到了如此嚴重的地步,那凡婦女一旦懷孕都應該擔心,因為環境污染物對在母體的胎兒的傷害,遠遠比對吃母乳的嬰兒為大。 母乳餵哺對母親、嬰兒和環境皆有益。為了保護母乳這個珍貴資源,我們更要設法救救地球,使母乳餵哺的文化能延續下去。

3月 02, 2003

歧視人口的人口政策

(本文原載《明報》, 2003-03-11。)

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人口政策專責小組終於發表報告書,建議劃一外地與內地專才的入境條件、延攬資本投資者、不論數目多寡劃一子女的免稅額、向外傭僱主徵費 同時把外傭最低工資減低400元、收緊領取綜援和享用公共醫療服務的資格,使在港住滿七年者才可以申請等。

為何要制定人口政策?根據報告書,有關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要確保香港人口的「質素」能夠推動知識型經濟,以回應特首在就職演說中提出於去年內制訂一套全面人 口政策,「符合香港社會和經濟長遠發展需要,亦兼顧各方利益和家庭需要」的承諾。單從文本分析,報告書對政策背景的認定頗值得商榷,沒有解釋為何把「社會 和經濟發展」的目標單向度地界定為「知識型經濟」﹝而不是例如民主社會或開放社會等面向﹞,然後以此為香港所有居民應有的基本「素質」定位。


「人口老化」 自打咀巴

整份報告書就本港的「人口問題嚴重」的主要立論,建基於「人口老化對經濟有不良影響」這個被認為「眾所周知」的調子上,指本港出生率下降、長者人口激增、 「撫養比率」上升、社會保障、醫護服務支出大增,成為社會之沉重負擔,使撥給「生產力較高的年輕成員」的社會資源減少、本港的競爭力下降云云,總之是多番 強調各年齡組別的利益對立。可惜卻又自打咀巴,自認「香港的生育率不把在內地出生的人口計算在內,是本港生育率下降、本地人口增長放緩的因素之一」 (p.9),連對相當於香港人口增幅九成的內地新移民緩和「工作人口縮減」的影響都不作推測。整套論述在在投射出一種「老人 = 依賴者」的負面刻板定型,無視現實上年長者在市場、社區、家庭的多重角色,以至造成勞工階層在退休前後「必須依賴」綜援、而醫療支出又不斷上升的原因。這 些成因包括較其他階層欠缺退休保障、易受到職業傷病的威脅、醫療模式與醫療通脹的關係等。


狹隘經濟價值 凌駕平等權利

貫穿整份報告書便是這種純從功利主義出發、要把香港居民根據狹隘的經濟價值「分類」和「比較」,以便挑選和優待(排斥)所(不)需要人種的意識形態,甚至 連公民身份﹝citizenship﹞都要重新界定。所以,「專才」、「優才」可攜眷到港,連續住滿七年可成為永久性居民;來港炒賣股票或房地產的資本家 也享有移民資格。但在列出八成半新來港人士沒有領取綜援的同時,卻對已被入境政策弄得支離破碎的跨境低下階層家庭再添關卡,製造整戶需被分割審批社會福利 的嚴苛居港年期規定,完全無視新來港婦女正為香港的發展付出她們的廉價勞動,並且為養育香港未來的「人力資源」無聲地擔負照顧工作。在移住勞工方面,隻字 不提取消「兩星期規則」的入境限制,遭僱主剝削或虐待的外傭只能繼續啞忍、生怕遭解僱後十四天便要被遣返回國;反而向全港工資最低卻促進雙薪家庭的外傭變 相徵收高達工資一成的稅款,還要冷冷地說「她們不論留港多久都不會享有居留權」(p.25)。

筆者不反對為低學歷和低技術的基層工人提供適當條件,使其享有提升自主性、知識和通用能力的教育機會,包括立法規範最高工時、設立僱員學習假期制度、及政 府在持續教育方面更大的投資。筆者卻要反對充斥著階級/種族/年齡歧視、只為資本家利益服務的人口政策,因只會使香港這個已是極度功利的城市變得更為涼 薄。

12月 01, 1999

公平公正公開講大話 合情合理合法踩人權

葉蔭聰、蔡建誠、文思慧合著


世紀將盡,我們要向前邁進還是墮入人性賤化的深淵,就要取決於是否有向不公義說「不」的勇氣。特區政府正意圖帶領香港社會進入一個人權水平低落、法治蕩然無存、人道關懷解體的瘋狂年代;我們不能與此同流合污,我們要敢於抗拒。

平 穩過渡之後的政權,不是和平的千禧年,而是驚濤駭浪的世紀末;東亞金融風暴暴露了香港過去被發展主義所掩蓋的問題,如壟斷性金融房地產的經濟結構、社會 保障水平長期落後於國際標準......等;經濟危機勢演變成為對特區政府的認受性危機。「居港權事件」正是特區政府嘗試反彈,企圖以最非理性的威權去模 糊港人視線、奪回操控大權。

明明是家庭團聚的基本人道立場ABC問題,行政獨大的特區政府最初還以為可以隻手遮天,無視法律賦予港人內地 子女的權利,誰知終審法院的判詞一出,卻向自 以為是的特區政府潑了一盆冷水,更把統治階層弄得發了神經,視此為挑戰偉大領導構想的「兩制」背後「一國」權力的忤逆行為。

行政專制是維持特區有效管治不可動搖的遊戲規則,為了重奪行政主導之勢,統治階層發癲發狂,不惜把香港社會人人弄得神經兮兮,煽動港人一直存在的排外情緒。

先 來一招「報憂不報喜」的乘數運算、拋出大堆誇張嚇人的數字「調查」,製造強烈的公眾恐慌,然後「順應民意」,「邀請」人大釋憲,「合情合理合法」地剝奪 港人內地子女的居港權,不但斷送早已是搖搖欲墜的法治,還搧風點火,令長存於香港社會的結構矛盾轉化為草根市民的互相指摘與敵視,使特區政府能以港人「整 體利益」保護者自居。

當然,製造道德恐慌、塑造單一意識、尋找代罪羔羊、藉此轉移視線,是全世界政權面對管治危機時所共用的醜惡伎倆,香港政府亦不例外。遠在居港權事件之前、 金融風暴來臨之際,權力集團早已借「綜援養懶人」、「外傭減薪」等事件小試牛刀。

在泡沫經濟破裂、中產階級變成負資產階級之前,基層市民早已苦不堪言:貧富懸殊隨著經濟成長越發擴大、失業、開工不足、消費力下降、生活質素不斷惡化。金融風暴稍為平伏,不是光明的明天,而是社會更加貧富兩極化的黑暗將要到來。

在 既得利益者的阻撓下,特區政府不願亦不能把社會的結構矛盾消除,而只能把矛盾轉移與掩飾。在就業貧窮嚴重、失業人數大增之時,把綜援個案增加說成是窮人 罪證,找到絕佳理由來削減綜援,搞個社會保障大倒退、窮人鬥窮人。居港權問題又正好在社會漸漸要求政府增加社會服務開支以刺激經濟時出現,特區政府再次運 用更法西斯式的欺瞞、標籤、抹黑、煽動、製造排外來轉移視線,塑造基層市民的子女為與其他人「爭飯碗、爭福利」的萬惡之源。

根本不談社會制度的基本公義、只關心權力集團的既得利益,這樣的政府就是要把草根社會導向互不信任、自相殘殺的人間地獄,使基層市民團結合作更形困難,從而把利益分配模式鞏固下來。

可 是,當政權滿以為惡計得逞之際,心水清的小市民自然明白,特區政府是絕不可信的大話精。民間團體與個人面對特區政府鼓吹「人人自已顧自已」的分化策略的 方法,是團結友愛,抗拒支配,堅持爭取要過以人道關懷和自我反省為基礎的尊嚴生活,並基於這種原則,作出實質及象徵行動,拒絕與腐敗的政權同流合污,才能 達致增加人民之間的團結和自強。

任何願意真誠磊落生活的市民,不妨以自己的方式向無法無天的法西斯政府表示抗議:無論是對狗官一個鄙視的眼光,或是採取任何渠道罵他/她們一個狗血淋頭,也是挖行政霸權牆腳的好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