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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24, 2011

反核是要向全球生命負責

1979年3月28日,美國三哩島核電廠爐心融毀並發生泄漏。1986年4月26日,前蘇聯切爾諾貝爾核電廠發生爆炸,大量高輻射物質被噴 到大氣層中,然後飄散至大面積區域,包括蘇聯西部和歐洲,災難造成數以萬計的癌症個案,包括大批兒童和青少年。今年剛好是切爾諾貝爾核電事故的廿五周年, 可就在3月11日,日本發生9級大地震,史無前例的地震和海嘯引發福島核電廠發生大爆炸。現時日本的核洩漏危機未有解決跡象,更繼切爾諾貝爾事件成為第二 件第七級國際核事故。

鄰近香港的大亞灣核電廠,距離香港市區僅50公里 (福島核電廠距離東京約250公里),近期更被揭發數度隱瞞發生核輻射洩漏事故。日本地震引發核事故後,令港人更關心大亞灣核電廠運作,多位專家學者信誓 旦旦保證大亞灣核電廠不會重演三大災變,而港府官員則多次指日本洩漏輻射對本港無影響,本港的輻射水平正常云云。而中國環保部的核安全官員亦曾表示,中國 的核設施安全「有保障」,中國不會因為福島核危機而放棄核電發展。

最近本港一群關注核電的人士,出版了一本《反核─向生命負責》的小冊子 (本書可在 http://www.greenpartypost.net/nonukes.html 免費下載),內容主要是翻譯多個對長年關注核能問題的外國人士的訪問。書中有許多發人深省的意見,在此時此刻提供非常重要的非主流觀點,節錄如下:

福島核災隱瞞了甚麼?

廣瀨隆 (1):

「(展示反應堆的內部圖片) 這是反應堆的底部。看看它的控制桿和電線、喉管等,複雜得如森林。電視上那些偽學者,走來向大家講些簡單說明,但這些大學教授懂些甚麼,只有工程師才知道內裏真貌。 [...]

「若我是首相菅直人,我會下令像蘇聯政府曾做的----在切爾諾貝爾反應堆爆炸之時,採用「石棺」的解救方法,把整個反應堆埋葬在水泥之下,就此也 下令全部水泥公司總動員,從空中傾倒水泥。因為要準備最壞的情況發生,這是由於福島有第一核電廠的六個反應堆及第二核電廠的四個反應堆,一共十個。只要一 個情況轉至最壞(中文譯按:即核芯熔解),那麼所有工作人員就須撤退,或會全部倒下。即,假如一個第一廠的反應堆完蛋,其餘五個都來日無多。我們不知道它 們完蛋的先後次序,但肯定會全部完蛋。如那樣的事發生,第二廠四個反應堆亦會相繼完結,可能全部完結。原因是我假定那些情況下,根本沒有工作人員可以留下 來操作。我說的是最壞的情況,但機率並不低。

「我認為所有提供資訊的媒界都有錯,他們專講蠢話,如 [...] 他們只會將接受劑量與CT檢查比較,但CT檢查只照一陣就完事,與這個有何相干﹗輻射之所以被測量到,是因為有輻射物洩漏了。這些輻射物進入人體而在裏面反覆輻射,正是危險性之所在。

可能高達一百萬人死亡:掩蓋不了的切爾諾貝爾慘案

珍妮‧謝曼 (2):

「WHO [世界衛生組織] 和IAEA [國際原子能機構]於1959年達成一個協議:若沒有另一方同意,則任何一方也不能夠發表有關(核能與健康)的研究報告。協議內容至今仍沒有改變。這一情況就如叫吸血疆屍看守血庫:WHO這個負責全球健康衛生的組織,在發表報告前竟然要向IAEA交代。[...]

「我發現這次 [切爾諾貝爾核電廠] 災難遠比我想像中的嚴重。受核輻射影響的人不但死於癌症和心臟病,他們體內的每個器官,包括免疫系統、肺部、眼球晶體和皮膚,無一不受到破壞。不單止人類,每一種曾被研究過的物種,不論是魚類、樹木、雀鳥、細菌、病毒、狼、牛隻,每一個生物系統都被核輻射改變,無一倖免。

任何劑量的輻射都不安全

艾拿‧布利凡 (3) :

「[...] 在體外和在體內接觸輻射有很大分別 。如果你站在一個會接觸到輻射的地方,只要你離開,你就不會再接觸到輻射。但 如果你吃下或吸入一個輻射粒子 ,只要它仍然有放射能並留在你體內, 它就會反覆輻照你的身體 。再者, 如果你吃下或吸入了一群輻射粒子 ,它們並非平均地散佈在你體內。 它們會集中停留在一處 。身體吸入的平均總劑量也許相對低,但某處的劑量卻可以大到 足以傷害那裡的組織並導致癌症 。

正因為這樣,日本在菠菜、牛奶和其他食物(還有水)中發現輻射才那麼令人擔憂。人們一旦吃下這些食物,就會持續接觸到輻射,增加患癌的風險。

前蘇聯的切爾諾貝爾核災難後,數以十萬計的的癌症個案中,大部份是因為人們吃下受輻射感染的食物造成。

最後,不同的接觸到輻射的人,也有很不同的結果。跟成人比較,小童更易受到輻射影響。一個胎兒在子宮裡只要接觸到10毫希的輻射,出生後十五歲前患上癌症的機會就會倍增。因此 小童和孕婦食用受輻射感染的食物和水是特別危險的 。

報章聲稱福島核電站至今洩漏的總輻射量相對少。如果是這樣,對人類健康的影響也相應少。但我們不能因此說洩漏的輻射是「安全」的,因為有人是會因為洩漏的輻射而患上癌症。 更重要的是,我們現在並不知道還有多少輻射會洩漏 。

核能──污染、危險、昂貴

卡汾‧甘培斯 (4) :

「核能的每個生產步驟都會排放污染,由開採鈾礦、選礦、提煉、濃縮、反應堆使用的鈾燃料,到最後留下的輻射性核廢料。即是說,核污染是永久不滅的。譬 如說,美國內華達州的猶卡山曾被建議用來儲存核廢料,而美國環保局要求的是100萬年的監管,即是說連美國聯邦政府都承認核危害可達100萬年。但真實的 情況更壞,因為有些放射性物質,像碘-129,它的半衰期是15,700,000萬年,將這個數字再乘大約10倍可得出它的「危害持續性」,即157百萬 年;而美國環保局只承認100萬年的危害。可見核能帶來的污染問題是多麼嚴重。其實污染已從第一步的開採鈾礦開始----這些鈾礦,在美國多數是在印第安 人的土地上開發,在澳洲、歐亞大陸或西非,也是在原住民的土地上開發。
[...]
另外一項危險就是,核能去到哪裏,哪裏就可能有核子武器。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認為有四十個發展了核能的國家,都可以在短時間內利用核能技術發展核武。這在歷史上是曾經發生過的,例如1974年的印度。所以,核能的另一項危險就是核武擴散。
[...]
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容許核電廠例行地將核輻射物質排放到水裏。所有核電廠為了冷卻的需要,都建築在水邊,而且更可以順勢將輻射物質排放到河流、湖泊、海洋。
[...]
核能工業希望大家相信核電廠絕不排放溫室氣體,但實情卻相反,尤其是在核燃料鏈的起首階段,需要大量能源,其中大部分來自化石燃料。需用化石燃料的工序包 括開採、選礦、加工處理,特別是鈾濃縮的過程。在美國有兩座於1950年代設立的鈾濃縮設施,其中一座現時仍運作,它們均依賴兩座燒煤的發電廠,藉此將鈾 濃縮。燒煤產電非常污染。這兩座濃縮鈾設施所需電力為全國用電量百分之一,數十年來皆如此。此外,過程中亦排出大量損害臭氧層的氯氟碳化合物(CFC)。 因此,核電確會排放溫室氣體和損害臭氧層的化學物。 」




核電是門以萬億元計的龐大生意。自三哩島和切爾諾貝爾事件後,歐美的核電發展表面上略為收斂 (法國例外) ── 跨國核工業集團過去二十多年便一直瞄準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能源市場,近年更以應付全球暖化為藉口,要在這些缺乏民主監督的地區內大展拳腳。大亞灣的 一、二號反應堆,便是法國費米通公司(Framatome)的壓水式裝機,以及英國通用公司(General Electric)的發電機,當年便有一百多萬香港市民簽名反對大亞灣興建核電廠,惜無法扭轉黑箱決策和黑箱作業,未竟全功。現時中國政府更希望增加核能 發電的規模 (李小鵬[李鵬之子]便參與其事,主持華能電力),以無限量的國家資金支援,正在興建和計劃興建的反應堆就有240台(其中34台在廣東),勢令數以億計人口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 脅。

可是,正如上文指出,核電涉及龐大的風險、社會和環境成本 (風險不等同那個由專家「科學地計算出來」的出錯機率,而是[在實際上十分有限的運作經驗下估算出來的所謂]機率乘以可能發生的後果)。單單核電廠不斷產 生的核廢料,其毒性半衰期短則數百年長則數以(百)萬年計,其處置是個棘手的問題 (各國幾十年以來都只是將廢料不斷堆積在廠房內,部份堆埋在弱勢的原住民生活地區),成為世世代代的永久負擔。不論是核電廠意外發生時洩漏的輻射,還是平 時於生產過程中長期「合法排放」至河流、湖泊、海洋...的輻射物質,可能正在造成萬千物種不可逆轉的傷害、缺陷、基因變異和滅絕。

歸根究底是國家政權和跨國資本將短視的經濟發展和狹隘的集團利益置於永續未來之上。可是地球的土地是我們這一代的過客向她借來的,我們無權破壞她的 生態系統,留下千秋萬世的罪孽,並讓後代子孫和其他物種遭受核電災害和污染的殘害甚至滅絕。香港是資訊發達的中國地區,享有大陸人民普遍沒有的言論自由, 我們(包括環保團體)應從發展主義的意識形態中覺醒過來,盡道義責任站出來要求各國 (包括中港政府) 尊重生命和向全球負責,馬上停產停建所有核電設施,並與人民共訂節約儉樸及世界和平的方案;並向財團 (包括投資在廣東核電廠的中電) 嚴正抗議。


註:
1. 紀實文學作家,1943年出生,東京早稻田大學畢業,曾任職大型製造商技術人員。其後執筆開始寫作,作品有《在東京建核電!》、《危險的話》等訴說原子能的危險的作品,同時也展開反核能的民間活動。
2. 2011年3 月5 日,民間核能關注組織 「超越核能」(Beyond Nuclear)製作了一輯訪問節目〈切爾諾貝爾:一百萬人的災難〉(Chernobyl: A Million Casualties),受訪者珍妮‧謝曼博士(Dr. Janette Sherman)介紹了一本研究切爾諾貝爾核災難及其後遺症的新書《切爾諾貝爾----人類及環境的大災難》("Chernobyl: Consequences of the Catastrophe for People and the Environment"),並預言核災難將會在世界各地陸續發生。六日之後,日本福島核電廠意外發生了。
3. 內科醫生,也是「關注社會責任醫生協會」(Physician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 (http://www.psr.org/) 董事局成員
4. 在「超越核能」(www.beyondnuclear.org)工作,專門監察放射性廢料。


1月 12, 2010

反對高鐵變成支持高鐵?

政府的高鐵方案毀人家園 (e.g.菜園村),當然要反對。但若改以新界錦上路為總站,日後的發展恐怕會將新界西北地區大翻轉。

新界西北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是環境修復和生態保育(和嚴
懲破壞),而不是以「已被破壞」為理由再作進一步的破壞 (美其名為「發展」、「副都市化」)。

筆者最擔心的是,任何 (由上而下)的宏大規劃藍圖,即使是說得如何漂亮的「可持續發展想像」 (e.g. XX專業聯盟的「新」高鐵「民間」方案),在行政霸權、既得利益、專業壟斷...的氛圍下,難保不會遭受扭曲,成為剝削機制的一部份 (厚道點說,是「好心做壞事」)。反對運動若不對此存疑,甚至以此作為訴求 (之一),不但非常危險,更是自我矮化。

至於增加新界居民的合理工作機會 (包括但不止於合理就業),這點筆者是贊同的,但是難道投下數以百億元計的公帑,製造出來的一樣只能是一些待遇兩極化的城市工商服務業工種?(相對來說,透過興辦就近社會服務和支援社區經濟/有機農業等去創造更多尊嚴工作機會/支持另類生活的構想,「民間」方案卻少有提及)

其實,正如陳景輝所說,不想「天天重覆生活於懨悶壟斷的商場」,筆者也不想港式大都會的發展邏輯,被複製到新界鄉郊的每寸土地上/下。

已所不欲 ,勿施於人/後代/萬物/眾生。


延伸閱讀:我們不接受高鐵環評 (筆者是聯署者之一)

10月 19, 2005

邁向捍衛市民權的反私營化運動

邁向捍衛市民權的反私營化運動
────外判的個案

(本文載於監察全球化聯陣, 《超越「小政府、大市場」──批判新自由主義香港社運文集》,文星文化教育協會出版,2006年。﹞

香港近年出現一浪浪的反對公共服務私營化的行動。除了清潔、保安、救生員及其他基層公務員工會先後多次大規模的反外判集會示威外,本月1日全球聯陣/勞工 基層大聯盟和民間監察世貿聯盟更舉辦遊行,要求政府立刻停止所有公共服務的外判和私營化計劃;並加強巡查、監管及檢控現有外判及私營化項目,以保障勞工權 利和民生;更進一步要求將民生服務抽出世貿服務貿易談判範圍。遊行後,政府外判服務工人飽受剝削的事件,成為主流媒體的報導重點。


根據「崔老頭」的觀察,香港目前的反私營化運動有以下的需要:結連公務員與外判工人、結連公營服務的僱員和使用者、及在官僚主義與私營化外提出替代方案﹝ 註1﹞ 。本文主要以「政府服務外判」為個案,目的整理是香港及海外的一些經驗,試圖初步回應崔提出的問題,並豐富本地的反私營化運動和論述。筆者先從外判所涉及 三個運作層次說起:外判作為一種管理技術、外判的社會影響及外判背後所隱含的霸權意識 ﹝註2﹞。



外判 = 價值中立?


根據政府的外判服務調查,在2004年8月執行中的外判合約總值超過2,140億元。2002年的調查已顯示,在樓宇及物業管理、培訓及教育、社區及福利 服務等這些傳統上被認為是「核心」的服務,工作外判亦成長迅速,顯示不能忽略外判對政府員工職業保障和士氣的影響。根據官方的說法,外判是「私營機構參與 提供公共服務」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政府部門與外間服務供應商之間的合約安排,讓有關供應商在一段期間內提供指定的服務並向部門收取費用 ﹝註3﹞。政府指現時的外判不但可協助部門控制公務員的編制,配合「大市場、小政府」的政策,還能在滿足市民對政府服務增加的需求之餘,節省公帑、改善服 務的效率和質素,結果必然對公眾有利。本地絕大部份的經濟學者在評論外判時,亦引用類似的論據去支持政府服務外判。


這種對外判的理解,其局限是把外判視為純綷的技術性問題,是達致既有財政目標的手段,把諸如社會公平、外判對社群的影響等議題,排除於狹窄的經濟效率討論 之外,因此需要其他層次的理解和補充。不過,這也為政府服務外判提供一個內在評估標準,也就是經濟效率的測試。本地的反外判論述亦有嘗試質疑「外判 = 低成本」的假設,例如指出由私營企業經營的供電、隧道、公車等公共服務,年年賺大錢卻不肯減價惠及普羅百姓,看不到有什麼經營效率可言。又例如食環署管工 職系工會主席李美笑指出該署的外判合約由小數大財團操控的清潔公司瓜分,形成寡頭壟斷,甚至政府有可能被外判商牽著走,顯示外判所預設的競爭性市場不存 在。不過本地的反對論述較少直接質疑官方的金錢核算,但事實上不同的會計方法下成本的差異可以甚巨。例如計算外判成本時沒有加入行政和監察等交易成本、外 判商提供服務時所佔用的公共資源、或是因部門接手處理爛攤子的額外開支﹝註4﹞ 等;又或是計算部門成本時沒有扣除固定開支以得出邊際數字、忽略擴充服務時的單位成本下降﹝註5﹞……等,都會造成由外判商提供服務的成本遠為便宜的印 象。外國的反對運動亦有在這方面著手,爭取立法阻止公私部門之間不公平的服務價格比較。例如美國馬里蘭州的法例規定計算服務外判的成本時必須包括所有相關 附帶成本﹝包括失業給付﹞,而且進行外判前所真正節省的成本必須最少達百分之二十﹝還加上其他與公眾利益有關的限制﹞。


明顯地,工會的被諮詢權需被確認,還必須有權獲得與雙方運作成本相關的資訊及一定的技術支援才能提出有系統的反建議,不過就算工會原則上不願意進入這場競 賽,也可監察和記錄現時服務外判後的各種問題和損失,可能會為日後質疑服務外判的合理性及爭取收回提供有力論據,甚至成為發展適用於評估公共服務效能的另 類/公平準則﹝而非僅以短視的成本效益量度﹞的起步點。這帶引我們進入第二層次的討論。



社會影響與社運連線



第二種對外判的理解,是認識到作為公共政策的一種策略,外判不但是資源﹝責任承擔﹞和管理﹝服務提供﹞兩個服務生產的理論原素偶然結合後的分離;由於外判 在實踐上往往涉及經營原則的質變﹝例如承辦商利潤主導、向股東多於向公眾問責、服務由「顧客」需求帶動﹞,顯然地,外判涉及不同社群的資源、地位和權力的 ﹝重新﹞分配。例如在資源削減而又與財團競爭下,社會服務機構為了達至合約的成效指標而出現揀客現象,最有需要受助的人反而得不到幫助,或只能接受次級的 服務。又例如服務承辦商在外判工人身上的超級剝削等。這種較深入的理解不但使受前述效率論壓抑的「社會影響」面向進入議事場域,社會運動對社會公義的探索 和追求、及對人/ 環境之關懷與尊重,理應為在主流論述下被塑造成利益對立的群體──政府僱員﹝「既得利益者」﹞、外判工人﹝「待業者」﹞及市民﹝遭齊平化了的「消費者」 ﹞──開展交流和結連的空間。


例如本地的反對運動便提出加強巡查工地、監管及檢控外判商,減少外判勞工遭剋扣工資;立法規定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減少血汗勞工等,並組織外判工人爭取合 理的待遇。英美的反對運動亦從多個方面入手,重點是透過爭取外判工作的合理勞動標準,減低外判商的剝削率,亦由於因此增加服務外判的成本,間接地減少未來 政府工作外判的誘因,使公共僱員與外判工人達至雙贏的局面:例如隨著愈來愈多的郵政工作外判,美國郵政工人工會近年決定組織整個行業﹝包括公營和私營﹞的 工人;同樣組織外判工人成為會員的UNISON﹝英國最大工會,成員以公共僱員為主﹞,最近成功爭取英國內閣頒佈指引,所有公共部門的服務供應商向新僱工 人提供的待遇,不能差於工作條件﹝包括工會權利﹞受法例保障的轉職員工(transferred staff),在減少「雙層工資」的同工不同酬問題上有重要進展。而在美國多個州和城市,生活工資運動 (Living Wage)已取得一定成果,例如羅德島洲規定外判商為工人提供當地可比職位的現行工資、麻薩諸塞州也規定合約僱員的最低工資及醫療福利,弗拉格斯塔夫市更 禁止黑名單﹝有違法紀錄﹞企業投標。在串連公共僱員的職業保障與市民利益方面,香港有反對者質疑外判服務的質素﹝如價低者得導致將貨就價、商人不向工人提 供訓練和安全設備等﹞;加拿大公共僱員工會則利用SARS期間的教訓爭取把部份已外判的工作﹝例如肉食檢查﹞以公眾利益之名收回;伊利諾伊州更索性禁止懲 教設施管理的外判等。


不過,既然外判是被用以攻擊公營服務僵性的工具﹝無論此等「政府失效」是如何被建構/生產出來﹞,我們除了指出外判同樣欠缺彈性和人性、提出市場同樣失效 外,還需要更基進的方案以超越公與私的二元對立。畢竟若外判是化「公」為「私」,那麼原先的「公」又有多「公」?。既然社會運動對於獨攬性的體制和價值應 有所抗拒,明顯地管理主義或專業主義﹝無論是公營還是私營﹞不應是「外判之外是什麼?」這個問題的終極答案。換言之要達致一個減少浪費和促進公義的公共服 務,單單強調良好的威權管理是不夠的,只有真正的權力下放和非集中化,讓市民集體地共同分擔管治的責任﹝ 而不是淪為一個個自我隔離的顧客/消費者,各自爭取最大的利益﹞,才可保證民眾的共同需要獲得公共服務平等的關注,也較徹底地改變過往部份公營服務的官僚 印/假象。而任何談論資源的有效運用,也應從這個滿足需要﹝或所謂「服務社會化」﹞的意義出發。例如巴西南部南里約格朗德州省會阿雷格里市﹝一個人口有一 百三十萬的城市﹞的參與式財政預算,10多年以來透過持續和經常性的大小型公開討論會,讓全市居民自由和直接參與16個分區和全市五大範疇﹝交通;教育、 文化及休暇;保健和社會援助;經濟發展和稅收;城市組織及都市發展﹞的財政資源的分配和投向﹝2001年時居民有權調動的資源佔市政府總開支百分之十五 ﹞,便可說是把民主參與和集體合作、公營服務和公眾信任並置和揉合的創新典範(註6)。



作為意識形態的外判


由上述的討論我們進一步可看出:外判不單不是一種中性的服務提供方式,與外判有關的主流論述實際上還投射出一種世界觀,它試圖轉移視線、模糊當中的不平等 權力關係和社會後果,並塑造人民的主動認同。簡言之,外判作為自八九十年代起英美澳紐等國右翼政權向國際社會推銷、以至近年由全球性管治機構鎖緊﹝透過世 界貿易組織的服務貿易總協定﹞的一套政治策略,問題不單是外判是否為打擊公務員工會或製造行政緩衝的手段;外判不只是政府的財政政策,更重要的是它的意識 形態作用、它所服膺的﹝國際﹞資本利益和霸權。這套工程包括某種對公營服務/私營企業的建構:即關注所謂「公營部門」過大、擠壓私營企業的資金和發展機 會,把公營服務塑造為必然是一些效率低下、浪費資源的官僚臃腫事業、是從中產者的口袋裡拿取金錢、對經濟成長造成負擔,解決方法是引進私企管理模式,例如 全面品質管理、彈性僱傭,甚至索性以私人資本替代營運大部份的公共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姑先勿論公營部門的層級管理方式對﹝低度﹞運用前線員工的工作知識 和投入的影響﹝外判將進一步導致積聚經驗的流失﹞﹝註7﹞,公營服務先驗地從屬於私營企業,反映政府一方面只高舉片面的成本效益計算,無視同時存在的市場 壟斷和私企﹝無﹞倫理責任等問題,另方面亦漠視普及、平等、穩定、負責而又由民眾控制的公營服務對維護社會整合和團結的積極貢獻。只可惜在公共服務商品化 的同時,社會問題亦隨之個體化,無法表達有效需求﹝購買力﹞的貧者、資訊受隔者、後代子孫/生物……的需要受到忽略,或只能獲得象徵式的對待。


從這個角度觀之,外判進一步模糊了「公」與「私」的界限﹝現實上早已是公私難分﹞,是經營邏輯自上而下的重構﹝例如利潤掛帥、服務分級、外國財團操控取代 本土自主等﹞,是公共服務性質的改變。外判不是改善公共服務的有效方法;外判只是令公共服務更加遠離民眾。既然自由市場獎勵成本/風險/危機的外化 (externalization)﹝如環境破壞;或是背後是肥上瘦下的「共渡時艱」﹞,社會責任隨公共服務外判而轉嫁於弱勢群體便不難理解了。可見反對 外判最終也應該是一場﹝反﹞霸權戰役的有機部份,理念上與其他去商品化、爭取社會權/ 福利權的社會運動無法割離:我們應有更多的盟友。



小結



理論上一個較「完整」的反外判計劃,應該對上述三個層面所涉及的問題﹝成本效能、社會公平、文化政治﹞均有所回應。根據筆者的描述,這三個層次既有分高低 主從,但也是互相指涉:例如就是因為處處意識形態作祟──「小政府」、「要為私營機構創造商機」﹝層次三﹞──外判才會難以完全避免出現私相授受、利益輸 送等「反」效率情況﹝層次一﹞。在實際的反對行動中雖然往往需要多點介入﹝註8﹞,但關鍵的地方不是各個扺抗的環節是否於某時某地局部,而是能否有潛力與 民眾的常理世界對話,匯總轉化發展為捍衛公共服務公共性(publicness)和市民性(citizenship)的願景和社會運動。希望本文能拋磚引 玉,期待香港的反私營化運動的壯大和成功。



註釋:

1. http://www.globalnetwork.org.hk/modules/
wfsection/article.php?page=1&articleid=72
2. 本文的敘述架構主要參考Lukes, S. (1974). Power: A Radical View. London: Macmillan的權力三面觀及Samson, C. (1994). "The Three Faces of Privatization" Pp 79-97 in Sociology, Vol. 28, No.1中對 Lukes 理論的運用。另外本文部份例子參考Ooi, Y.H. (2003). Comparative Study on Outsourcing Policies. Hong Kong: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
3. 香港政府從來不把近二三十年資助志願機構提供福利服務的「混合經濟」視作外判,而事實上在這種不清晰的合約關係下,在一筆過撥款出現之前市場的經營原則亦 從來沒有顯著地主導福利機構的服務發展。
4. 例如傳染病猖獗期間食環署員工需加班工作以彌補外判服務商的表現。
5. 參考Zullo, R. (2004). "In-sourcing as a Strategy for Reclaiming Union Work". Pp.91-108 in Labor Studies Journal, Vol.29, No.1.
6. Wampler, Brian (2000) A Guide to Participatory Budgeting
http://www.internationalbudget.org/cdrom/
papers/systems/ParticipatoryBudget s/Wampler.pdf。另外,阿蘇在今期《聯陣》提供了另一個非常精彩的個案研究。見http: //www.globalnetwork.org.hk/modules/
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185
7. 例如加拿大公共僱員工會便認為創新和改善的關鍵在於內部的管理變革對前線員工的尊重。
8. 完全放棄某個層次的具體分析和抗爭,其最壞後果是把有關的命名現實權力﹝美名和污名﹞讓渡予對手。

6月 30, 2005

論官商勾結

──寫於2005年7月1日前夕
思利治
( 2005年6月30日)

﹝廣告﹞請購買:思利治﹝2005﹞,《官商勾結》,香港:進一步多媒體有限公司出版。


什麼是官商勾結?

一般理解,官商勾結是是指個別官員徇私瀆職,在制訂或推行政策時,向個別企業集團輸送利益,利用公權偏幫某些商人或財團,而這些企業集團亦可能透過種種方式回報這些官員。

可是,官商勾結更體現於政府政策和政治制度向資本傾斜,為了保障資本累積,不惜犧牲民眾的人權和需要。


香港有否官商勾結?

港英殖民統治下,行政和立法兩局一開始就全部是委任議員,成員也一向來自商界及專業界別,正是港英政權透過分配政治權力,去讓這些人更暢順地取得經濟優勢,從而鞏固其統治。可見政治與經濟的利益向來都不斷迴環輸送。

1985 年後,立法局引入小量功能組別選舉議席,時至今日,在有限的直選席位及根本上是行政主導的架構下,政治繼續為小圈子經濟利益服務。九七回歸前後,中央刻意 安排一個商人主導的政治-選舉結構,透過政治輸送經濟利益及以經濟利益換取統治的穩定,更是昭然若揭。可見官商勾結本在這樣的體制中有著最基本的保證。

回歸之後實行商人治港,特首董建華與李氏大財團千絲萬縷的關係早已為人垢病,例如數碼港無須公開招標、Tom.com創業板上市獲多項豁免等事件,更是市 民所耳熟能詳。前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一直堅持西九龍發展計劃單一招標,讓大財團壟斷西九的發展權,保障大財團長期的利潤,更使小市民認定特區政府公然地進行 「官商勾結」。

另一方面,一些以「積極不干預」、「讓市場經濟自行調節」為名的政策,由於不去糾正既有的強弱懸殊這不平等局面,讓資本家可以繼續刮取民脂民膏、為所欲 為,可能是更大範圍的「官商勾結」。事實上,一些由政權策動、表面上中立的政策、法律、基礎建設等,往往是保護及保障著某些特定的資本利益。例如:停售居 屋表面上叫尊重市場,實際卻是明益金融地產壟斷資本之托市措施;動用公帑去興建﹝破壞環境﹞ 的高速繞道,又為地產商進軍/開發某些地域/社區埋下伏線;不肯立法制定勞工的起碼工資,又不肯建立全民性的社會保障制度,大大增加資本家對勞動力的操 縱;削減對公共醫療服務的財政承擔,最終得益的便是醫療保險集團。上述這些例子,在「自由經濟」的旗幟之下皆被視為理所當然,可見在香港,要解決官商勾結 的問題,首要質疑的便是「自由經濟」的意識形態,揭露它隱藏著的讓資本家予取予攜的實質,否則只是枝節刪訂而已。

回頭看香港,收縮公共房屋、領匯上市、西九發展、數碼(地產)港、以至臨立會強行通過強積金、公共醫療開路給醫保集團、工商界主導教育改革、……等事件的 深層危機,乃是在於將各種公眾需要--衣食住行--放置於一個(進一步) 私有化/財團化的體系,然後加以抹煞;又或是索性不去討論一些「發展」項目是否有需要﹝例如迪士尼主題公園提供的工作質素、造成的環境生態影響和文化侵略 就乏人問津﹞就拍板上馬。所以,就算沒有了董建華、有「法例打擊官員瀆職貪污」,公眾對於這種由世界貿易組織推波助瀾、各國政權趨之若騖的全球私有化/財 團化浪潮下的「合法」官商勾結,還是須要窮追猛打的。何況曾特首做財政司司長時向財團大幅減稅退稅﹝直接造成所謂「結構性赤字」﹞、做政務司司長時又力主 西九單一招標、不惜扭曲民意、為供養小撮人免費政治午餐的畸型港式功能組別選舉制度護航,大家還會質疑曾特首打擊「官商勾結」的「決心」嗎?


如何制止官商勾結?

上述有關官商勾結的情況,相信讀者應該可以掌握得到,並提出相應的改革要求。例如要求政府行政和立法機關由普選產生、建立讓基層市民能民主參與監察的公營 服務制度,防止金權、極權和官僚統治;制定反壟斷法、讓市民大眾重新取回被財團瓜分的經濟社會生活空間等,皆曾經有不少人提出過。

在香港,我們浸淫在單一的新自由主義、市場殺戮為本的世界觀中太久,生活成了不斷地依循既有模式:大家出賣時光、社區生活和健康(超時工作去從事所謂生 產),也出賣地球、剝削後代及弱勢社群 (去進行消費及棄置)。這種生活的劇本,則由掌權的超級財團和當地政府寫成。難怪Paul Kingsnorth在 Democracy is Dead一文中提出,當今之世,無論普選出那一個黨派、政團去執政,都難望打破人民的困局,因為不去突破基本的政經體系,及其文化附庸,自主生活根本是遙 不可及。

歸根結柢,膜拜「富裕」、「先進」﹝其實往往是剝削和浪費的同義詞﹞的圖騰,錯將以大企業為準軸的發展模式等同為社會進步,就是大家去策動、容許、或佯作 不見那鋪天蓋地的官商勾結的根源。在這種形勢下,個人或社群若果不進入或要叛離那個以財富積聚及國族富強為旗幟的「世界經濟秩序」,便會被視為「落後」及 「危險」。大家可以容忍強國為開發環境「資源」而製造戰爭,卻不讓依然享有一點自主自在生活方式的部族、群落,背向鼓吹弱肉強食的所謂「自由貿易」而有其 喘息的機會。

我們要不成為官商勾結每天去「攻打桃花源」的幫兇,為現在和未來帶來更大的損耗和苦難,就必須著著實實去認識我們現在身處之境是如何地局限。畢竟,官商勾 結都只不過是這個主流世界失去想像和希望的一個表徵罷了。重尋衣食住行各方面的真正需要,重建種種被遺忘、被壓抑、被低貶的生活/生命技能/技巧,讓幫 助、關懷、人道、負責、尊嚴的自主含意重現,不用財團及統治機制挪用去作粉飾昇平之用--這才是我們作為短暫的地球過客的一點倫理責任。

﹝思利治是一個三人小組,成員包括有機園丁、閣樓書店店員和政策研究員。﹞

3月 02, 2003

歧視人口的人口政策

(本文原載《明報》, 2003-03-11。)

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人口政策專責小組終於發表報告書,建議劃一外地與內地專才的入境條件、延攬資本投資者、不論數目多寡劃一子女的免稅額、向外傭僱主徵費 同時把外傭最低工資減低400元、收緊領取綜援和享用公共醫療服務的資格,使在港住滿七年者才可以申請等。

為何要制定人口政策?根據報告書,有關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要確保香港人口的「質素」能夠推動知識型經濟,以回應特首在就職演說中提出於去年內制訂一套全面人 口政策,「符合香港社會和經濟長遠發展需要,亦兼顧各方利益和家庭需要」的承諾。單從文本分析,報告書對政策背景的認定頗值得商榷,沒有解釋為何把「社會 和經濟發展」的目標單向度地界定為「知識型經濟」﹝而不是例如民主社會或開放社會等面向﹞,然後以此為香港所有居民應有的基本「素質」定位。


「人口老化」 自打咀巴

整份報告書就本港的「人口問題嚴重」的主要立論,建基於「人口老化對經濟有不良影響」這個被認為「眾所周知」的調子上,指本港出生率下降、長者人口激增、 「撫養比率」上升、社會保障、醫護服務支出大增,成為社會之沉重負擔,使撥給「生產力較高的年輕成員」的社會資源減少、本港的競爭力下降云云,總之是多番 強調各年齡組別的利益對立。可惜卻又自打咀巴,自認「香港的生育率不把在內地出生的人口計算在內,是本港生育率下降、本地人口增長放緩的因素之一」 (p.9),連對相當於香港人口增幅九成的內地新移民緩和「工作人口縮減」的影響都不作推測。整套論述在在投射出一種「老人 = 依賴者」的負面刻板定型,無視現實上年長者在市場、社區、家庭的多重角色,以至造成勞工階層在退休前後「必須依賴」綜援、而醫療支出又不斷上升的原因。這 些成因包括較其他階層欠缺退休保障、易受到職業傷病的威脅、醫療模式與醫療通脹的關係等。


狹隘經濟價值 凌駕平等權利

貫穿整份報告書便是這種純從功利主義出發、要把香港居民根據狹隘的經濟價值「分類」和「比較」,以便挑選和優待(排斥)所(不)需要人種的意識形態,甚至 連公民身份﹝citizenship﹞都要重新界定。所以,「專才」、「優才」可攜眷到港,連續住滿七年可成為永久性居民;來港炒賣股票或房地產的資本家 也享有移民資格。但在列出八成半新來港人士沒有領取綜援的同時,卻對已被入境政策弄得支離破碎的跨境低下階層家庭再添關卡,製造整戶需被分割審批社會福利 的嚴苛居港年期規定,完全無視新來港婦女正為香港的發展付出她們的廉價勞動,並且為養育香港未來的「人力資源」無聲地擔負照顧工作。在移住勞工方面,隻字 不提取消「兩星期規則」的入境限制,遭僱主剝削或虐待的外傭只能繼續啞忍、生怕遭解僱後十四天便要被遣返回國;反而向全港工資最低卻促進雙薪家庭的外傭變 相徵收高達工資一成的稅款,還要冷冷地說「她們不論留港多久都不會享有居留權」(p.25)。

筆者不反對為低學歷和低技術的基層工人提供適當條件,使其享有提升自主性、知識和通用能力的教育機會,包括立法規範最高工時、設立僱員學習假期制度、及政 府在持續教育方面更大的投資。筆者卻要反對充斥著階級/種族/年齡歧視、只為資本家利益服務的人口政策,因只會使香港這個已是極度功利的城市變得更為涼 薄。

6月 06, 1999

全球化之香港追夢迪士尼

(本文節錄至《迪士尼不是樂園》(進一步出版,1999年)的同名長文)

毫無自主的社群文化

美國一份貿易雜誌《娛樂事業》(Amusement Business)的分析說:「假如中國不是經已深深籠罩在迪士尼氛圍中,迪士尼根本不會到那邊去投資。」可見這次不是香港成功地把迪士尼吸引過來投資, 而是又一次說明跨國企業早有步署,其文化商品早已十面埋伏,香港不過是又一趟在中國大門口扮演其「買辦」角色,兼且讓迪士尼可以在本地自怨「經濟低迷」及 企盼有葯回春的時刻,趁機壓價──可謂香港在經濟全球化中隨波浮沉,亳無社群自主的經濟視野的又一明証。

以「搭便車」為宗旨﹝而非人民的生計生活,及社會和自然生態為念﹞的「經濟發展」,無非靠喫無權者的免費午餐。一方面,迪士尼夢幻特區要建在天然美境之 中,周遭不得有未經「淨化」之建築﹝故原擬在附近興建的陰澳監獄或貨櫃碼頭都要讓路﹞,只餘迪士尼一元化美學──白人中產的安穩世界中的各就各位,包括各 項無顛覆性的異國/族風情如華人之光花木蘭、印第安美少女、埃及王子等──去界定全世界人民﹝作為娛樂及其他商品﹞的消費者身份。

除了拿出歷史、文化、自然生態與孩童未經商品化過濾的夢想去作不道德的交易外,港式投入全球化亦表現為假借大企業以資本為準軸的發展模式之衝闖力,圖分一杯羹。領有特許生產迪士尼產品的港商參與在大陸剝削工人的「經濟活動」,便是一例。


有血有汗:迪士尼與第三世界勞工

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及亞洲專訊研究中心較早前曾派員到大陸訪問四間生產印有迪士尼卡通人物的產品的工廠內三十名女工,其中三間為成衣廠、一間為鞋廠,分 別位於東莞、廣州及番禺,結果發現在大陸的廠商經常扣押和拖欠工人工資及津貼、強迫超時工作、不依法給予假期、違反消防條例、解僱嘗試討論工作待遇的工人 等。但在這段期間,迪士尼擁有的「美國廣播公司」股票下跌,電影產品的市場也不明朗,看來靠「主題樂園」與其招牌商品方面的產出以儘量謀利,乃其當前主要 商業策略。

就製造招牌商品而言,迪士尼在全球有超過15,000家產品供應商及無數的外判工場,為其生產玩具、成衣及鞋,這些工廠的名稱、地址及工作條件被該公司列 作「高度機密」。儘管迪士尼公司早已順應潮流,推出一套行為約章,承諾禁止產品生產商僱用童工、暴力對待和歧視工人,要求其尊重結社自由、保障工人的職業 安全健康、依法給予最低工資等,但卻被世界各地的民間組織多次揭發當中的血汗勞工情況。

根據位於紐約的「國家勞工委員會」﹝National Labour Committee﹞1996年資料顯示,當悌}士尼旗下「米奇」牌子的成衣竟由軍人政權統治下的緬甸的血汗工廠所生產,而在海地生產迪士尼成衣的製衣廠 內亦有嚴重的剝削工人事件,例如工人工資低於能滿足家庭需要的維生標準;劇烈無休的勞動強度;缺乏醫療保險、有薪病假;嘗試瞭解自己權利者均遭受解僱等。 1996年12月,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地的勞工團體、消費者組織、宗教團體和學生組織的壓力下,迪士尼公司先宣佈其承包商已停止將產品生產外判給緬甸 工廠,然後表示派遣公司代表到海地視察其承包商在當地工廠的工人狀況。不過,關注團體認為這些只是門面工夫,要求迪士尼制定讓民間團體能參與獨立監察的制 度﹝去年9 月美國加州勞工部發現迪士尼一間在洛衫磯的成衣承包商長時期拖欠工人工資──剛好兩個月前迪士尼才派人向該廠頒發「優質狀」!﹞1997年9月,迪士尼大 型成衣承包商H.H.Cutler宣佈將生產線撤離海地及美國,轉移至勞動成本更低廉的東南亞﹝主要為中國大陸﹞,逃避民間團體的監察,估計造成兩地幾千 人失業。


「國際化城市」下之剝削/被剝削

迪士尼公司的投資策略,最能說明在資本全球自由流動的年代,企業如何動軏以轉移來追求最低環保標準和勞動條件的地區,逃避所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一方面造 成勞動者大量的失業,另方面引動各國勞動者之間成敵視對立,相互以最可恥卑微的勞動條件去競奪職位。香港人能理解到在政府、財團、政客大力迎進迪士尼之 際,本地在「國際化城市」的虛假光環照耀之下,所扮演的被剝削者與剝削者角色嗎?

(本文撰自葉蔭聰、施鵬翔統籌 (1999)《迪士尼不是樂園》,香港:進一步多媒體有限公司。本文是原文的節錄版。)